我国的洪涝灾害
我国的洪涝灾害1
  一、中国洪涝灾害的成因及特点: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地形、地质特性差异很大。如果沿着400毫米降雨等值线从东北向西南划一条斜线,将国土分作东西两部分,那么东部地区的洪涝灾害主要由暴雨和沿海风暴潮形成;西部地区的洪涝灾害主要由融冰、融雪和局部地区暴雨形成。此外,北方地区冬季可能出现冰凌洪水,对局部河段造成灾害。
  暴雨洪水是我国洪水灾害的最主要来源。我国大部分地区在大陆季风气候影响下,降雨时间集中,强度很大。全年降雨量,除新疆北部和湖南南部以外,绝大部分地区50%以上集中在5月至9月。其中淮河以北大部地区和西北大部,西南、华南南部,台湾大部有70--90%,淮河到华南北部的大部分地区有50--70%集中在59月。在我国东部地区,有4个大暴雨多发区:(1)东南沿海到广西十万大山南侧,包括台湾和海南岛,24小时点雨量可达500毫米以上;(2)自辽东半岛,沿燕山、太行山、伏牛山、巫山一线以东的海河、黄河、淮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24小时暴雨量可达400毫米以上;太行山东南麓、伏牛山东南坡曾有600--1000毫米或者更多一些的暴雨记录;(3)四川盆地,特别是川西北,24小时暴雨量常
300毫米以上;(4)内蒙古与陕西交界处也曾多次发生大暴雨。高强度、大范围、长时间的暴雨常常形成峰高量大的洪水。在东部地区,有738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地面处于江河洪水位以下,有占全国40%的人口、35%的耕地、60%的工农业总产值受洪水严重威胁。然而,这些地区为厂发展农业,扩大耕地,修筑堤防,围湖造田,与水争地,从而洪水的排泄出路和蓄滞洪场所不断受到限制,自然蓄洪能力日趋减少和萎缩;加上山丘区土地的大量开垦利用,山林植被的破坏,以及居民点、城市、交通道路的形成等,都不断改变着地表状态,使洪水的产生和汇流条件不断发生变化,从而加重了洪水的危害程度。
  受气候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洪涝灾害具有范围广、发生频繁、突发性强、损失大的特点。
  1.范围广。除沙漠、极端干旱地区和高寒地区外,我国大约23的国土面积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洪涝灾害。年降水量较多且6080%集中在汛期69月的东部地区,常常发生暴雨洪水;占国土面积70%的山地、丘陵和高原地区常因暴雨发生山洪、泥石流;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都有部分地区遭受风暴潮引起的洪水的袭击;我国北方的黄河、松花江等河流有时还会因冰凌引起洪水;新疆、青海、西藏等地日寸有融雪洪水发生;水库垮坝和人为扒堤决口造成的洪水也时有发生。
  2.发生频繁。据《明史》和《清史稿》资料统计,明清两代(13681911)543年中,范围涉及数州县到30州县的水灾共有424次,平均每4年发生3次,其中范围超过30州县的共有190年次、平均每31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洪涝灾害年年都有发生,只是大小有所不同而已。特别是50年代,10年中就发生大洪水11次。
  3.突发性强。我国东部地区常常发生强度大、范围广的暴雨,而江河防洪能力又较低,因此洪涝灾害的突发性强。1963年,海河流域南系7月底还大面积干旱,82日至8日,突发一场特大暴雨,使这一地区发生了罕见的洪涝灾害。山区泥石流突发性更强,旦发生,人民众往往来不及撤退,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如1991年四川华莹山一次泥石流死亡200多人,1991年云南昭通一次也死亡200多人。风暴潮也是如此,如1992831日至92日,受天文高潮及16号台风影响,从福建的沙城到浙江的瑞安、敖江,沿海潮位都超过了解放以来的最高潮位。上海潮位达504米,天津潮位达614米,许多海堤漫顶,被冲毁。
  4.损失大。如1931年江淮大水,洪灾就涉及河南、山东、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等8省,淹没农田146亿亩,受灾人口达5127万,占当时8省总人口的25%,死
40万人。1991年,我国淮河、太湖、松花江等部分江河发生了较大的洪水,尽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各族人民进行厂卓有成效的抗洪斗争,尽可能地减轻了灾害损失,全国洪涝受灾面积仍达368亿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79亿元。其中安徽省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49亿元,约占全年工农业总产值的23%,受灾人口44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76%。
中国国土面积  二、建国以来的洪涝灾害损失
  建国以来,洪涝受灾面积年均134亿亩,成灾面积076亿亩,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1950年至1994年的45年中,受灾面积超过1亿亩的年份有1953年、1954年、1956年、1957年、1960年至1964年、1975年、1977年、1979年至1994年,共27年;成灾面积超过1亿亩的年份有1954年、1956年、1963年、1964年、1985年、1991年、1993年和1994年,共8年。
  建国以来我国洪涝灾害损失,有以下特点:
  1.大江大河发生大洪水(包括较大和特大洪水),洪涝灾害损失最大。
  建国以来,我国大江大河发生大洪水的年份有:1954(长江、淮河)1956(海河、淮河)1963(海河、淮河)1985(il)1991(淮河、太湖流域)1994(珠江)。在这几年全国洪涝受灾面积都突破2亿亩,成灾面积都突破1亿亩,分别是多年平均值的1528(见表21) 
  在这些年份,发生大洪水的江河,其流域的洪涝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分别占该年全国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的4790%。如1963年海河和淮河流域发生了较大洪涝灾害,两河流域河北、北京、山东、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的受灾面积16898万亩,成灾面积14247万亩,分别占当年全国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的80%和90%;1985年东北地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分别占全国的47%和53%。这就充分说明,这些年份之所以灾害损失大,主要是大江大河发生较大洪水造成的。
  2--1  大江大河发生洪水年份的洪涝受灾面积及成灾面积    单位:万亩
 
    受灾面积
    成灾面积
       
1 950—1994年平均
  1954
  1956
  1963
  1985
  1991
  1994
    13  754
  24  197(18)
  21 566(16)
  21  107(15)
  2l  296(15)
  36  894(27)
  28  288(21)
    7  811
  16  958(22)
  16  358(21)
  15  719(20)
  13 424(17)
  21  921(28)
  l7  234(22)
  19671969年资料
  长江、淮河发大水
  海河、淮河发大水
  海河、淮河发大水
  辽河发大水
淮河、太湖流域发大水
  珠江发大水
  注;括号中数字为该年受灾和成灾面积是1950年至1994年年平均数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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