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克台球比赛规则
一、 标准球台:
斯诺克台面规格:
斯诺克台面规格:
1、 标准球台的内沿竞赛面积为3569mm x 1778mm,(11ft8 1/2in x 5ft10in)误差不得超过正负13mm(正负1/2in)。
2、 球桌的高度为851mm至876mm(从地板到台框边2tf9 1/2in到2ft10 1/2in)。
3、 袋口宽度:
(1) 球桌的四周各有一个球袋(两个位于置球点一端的叫顶袋,两个位于罚球区一端的叫底袋);另外在球台的两个长边正中心各有一个袋口(称为中袋)。
(2) 袋口的宽度应符合世界职业比列式及斯诺克台球联合会(WPBSA)确定的规范(最近距离85.0mm)。
4、 开球线与底区:
距离底岸内沿737mm(29in)、画一直线平行于底岸,称为开球线;开球线与底岸之间的区域为底区。
5、 开球区(D区):
在D区内,以开球线的中点为圆心,以292mm(11 1/2in)为半径画出的半圆形为开球区。
6、 置球点:
(1) 球台上有四个置球点位于纵向中心线上,其中:
a)黑球点:距顶岸垂直距离为324mm(12 3/4in)
b)蓝球点:球桌正中心
c)粉球点:顶岸与蓝球点连线的正中点
d)棕球点:开球线的中心点
从开球区的一侧看,D区与开球区的右交叉点为黄球点;左侧交叉点为绿球点。
二、 球
所有球都是应用优质材料制造,每个球的直径为52.5mm,公差应在正负0.05mm范围内,同时:
1、 所有球的重量必须相同,每副球的公差应在正负3g范围内。
2、 更换一个球或一副球,需经双方运动员同意或由裁判员决定。
3、 球杆:比赛使用的球杆不得短于914mm(3ft),且在球杆的外观与结构与传统及被广泛认可的形态不得有较大的差异。
4、 辅助器械:当运动员处于不利于运杆的位置时,可以使用各种架杆、长杆、加长杆及连接管等器械。这些器械可以是桌球原来配置的,也可以运动员自带或由裁判员提供。所有器械必须按WPBSA所提供的设计参数制造。
三、 比赛
斯诺克比赛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单独或分边进行。可概述如下:
1、 比赛时,选手们使用相同的主球击打目标球。共有21只目标球,其中:15只红球各一分;黄球2分;绿球3分;棕球4分;蓝球5分;粉球6分;黑球7分;
2、 运动员标准击球顺序:将红球与彩球分别交替落袋,直至所有红球全部离台,然后按彩球分值由低至高的顺序也至全部离台为止。
3、 一杆球之内每个入袋的活球的分值均记入击球运动员的得分记录上;
4、 球员犯规被罚的分数应加在对手的分数记录上;
5、 斯诺克比赛的基本战术是要尽量把主球留在你的对手没有活球可打的地方。也就是给你的对手做障碍。如果一方队员落后对手很多分的话,那么制作障碍让对手被罚分就成为非常重要的得分手段。
6、 一盘的获胜者,应是运动员或一方:
(1) 获得最高分数。
(2) 该盘的对方认负,或对方由于"无意识救球"与"不正当行为"被判罚。
7、 一局的获胜者应是运动员或一方:
(1) 赢得该局全部或必须的盘数。
(2) 赢得该局最多总分数与相应的累计分数。
(3) 对方在该局由于"不正当行为"被判罚。
8、 一场的获胜者,为运动员或一方赢得该场最多局数或获得最多总分相应的累计分数。
9、球的置放:
(1) 比赛开始前主球为手中球,其它目标球的摆放位置如下:
a)15只红球相互紧贴成等边三角形摆在红球区;三角架顶点的那只红球位于球台中心线,并尽可能靠近粉球,但不得相贴;三角架的底线与顶岸平行。
b)黄球摆在D区的右侧,绿球摆在D区的左侧,棕球摆在开球线中点,蓝球摆在中心置球点,粉球摆在三角架顶点,黑球摆在置球点上。
(2) 比赛开始后,在击球方提出合理要求下,只有裁判员才可以擦拭球,并且:
a) 如球不在置球点上,则当球被拿起之前,球所在位置应用定位器作标志;
b) 用以标志被擦拭球位置的定位器,将被当作该球对待,并获得该球的分值,直至该球被擦拭完并被放回原位为止。如果击球运动员以外的任何运动员触摸或扰动定位器,则他将被当作击球运动员一样处罚,而比赛次序不受影响。如有必要,裁判员还可将定位器或已被擦拭过的球再放回他认可的原位上,即使球已被拾起。
10、比赛方式:
比赛开始前,参赛各方应采用抽签或彼此同意的方式来确定比赛次序。
(1) 一旦比赛次序决定下来,每盘之中的击球顺序就不得改变。除非一方犯规后,对方要求他继续击球。
(2) 一局比赛中的各盘应由参赛各方轮流开球。
(3) 首杆运动员应从手中球开球,当其球杆的皮头碰到主球后,或是:
a) 完成了一击球;
b) 让主球移动一个位置;
(4) 为了打好一击球,不得有违犯处罚的情况发生。
(5) 每轮次的第一击以红球(或指定自由球)为活球,直至所有红球全部离台为止。一击球之内每个入袋活球的分值均应记入得分记录。在同一次击球进袋的每一红球与任何被指定当作红球的自由球,它们的分值应记入得分记录。
(6) 如一红球或一被指定当作红球的自由球被击进袋,该运动员可继续进行下一击球,且下一个活球应是该运动员所选的一个彩球。如该彩球被击进袋,可得分。然后再将彩球放回置球点。
(7) 红球全部离台前,轮流交替地将红球与彩球击进袋,才能一杆继续下去。直到台面上最后一只红球被击落后,随之一个彩球也被击进袋,一杆球仍可继续进行。
(8) 红球全部离台后,台面上的彩球按分值从小到大,依次成为活球,当下一彩球进袋后(除特殊情况外),即留在桌外,不再取出。然后,击球运动员再击打下一个彩球。
(9) 红球落袋或出界后不再摆回到台面上,即使运动员因犯规而由此受益,也不予考虑,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例外。
(10) 如果击球方一击球没有得分或犯规,则其这一轮次击球结束。对方从主球停止的地方开始击球。如果主球出界,主球成为手中球。
11、盘、局、场的结束:
(1) 当台面上只剩下黑球时,黑球入袋或犯规都将使本盘结束,除非同时发生下面两种情况:
a) 此时双方比分相同;
b) (在以累积分定负的情况下)此时的比分不影响比赛最终结果。
(2) 当上述两种情况发生时,则:
a) 黑球置于置球点上;
b) 运动员掷币猜先决定击球顺序;
c) 获得开球权的选手从手中球开球;
d) 击球入袋或犯规导致本盘结束。
(3) 如果比赛是以累积分决定一局或一场胜负,当比赛最后各方得分相同时,应按上述步骤,将黑球重新置位。
12、自手中球开球:
自手中球开球,必须放在开球区(D区)线上或线内的任意位置上,可朝任意方向击打主球:
(1) 如被询问,裁判员应当说明主球是否摆放正确;
(2) 当选手摆放主球时需用皮头触碰主球以帮助定位,在裁判员确认击球运动员并非试图去做一次击球的情况下,则主球不是局中球。
13、双击:
在主球的第一次碰撞时,不得同时击中两个球,除非它们是两个红球,或是一只活球与一只自由球。
14、放置彩球:已入袋或出界的任何彩球,在下一击球进行前,应被放在置球点上。
(1) 由于裁判员没能正确放置彩球,运动员不负任何责任。
(2) 当红球全部清台,按递增顺序将一个彩球击进袋后,如被错误置位,一旦错误被发现,该彩球应即从球台上重新移回至正确位置,不需要进行处罚,比赛应继续进行。
(3) 对于一个或一些已被错误置位的球,一旦对之进行了一击球时,在以后的击球过程
中,它们被当作正确置位的球来对待,任何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将被重新置位,而且:
a) 如发现彩球错位系由于原先放置疏忽所致,则不予罚分。
b) 如发生在裁判放置不正确之前,击球运动员进行了击球,应对他按规定罚分。
(4) 当需要放置彩球而其置球点被占据时,这只彩球应放在能放置球的最高分值的置球点上。
(5) 如需放置一个以上的彩球而它们的置球点都被占时,应优先放置分值高的彩球。
(6) 如所有的置球点均被占,彩球应放置在该球置球点与顶岸之间的区域都被占,可将彩球放置在台面纵向中心线上距该球的置球点最近的位置上。
(7) 所有上述情况,当彩球被置位时,不允许该彩球与其它球相贴。
(8) 欲将一彩球正确置位,需按本规则所确定的置球点,用手来放置。
15、贴球:
(1) 如果主球与一个或多个活球,或可能成为活球的球相贴,裁判员应宣布贴球,同时指出主球与哪个或哪些球相贴。
(2) 当贴球被认定后,击球运动员必需击打主球使之离开被贴之球,但不得令被贴球移动或造成贴球。
(3) 在下列情况下,只要击球运动员不让目标球移动,就不予以处罚。即:
a) 相贴的球为活球;
b) 该球可能成为活球,且裁判员宣布其为活球。
c) 该球可能成为活球,且裁判员宣布其为活球,与此同时击打另外一个可能成为活球的球。
(4) 如果主球停止下来,贴上或几乎贴上一个非活球时,当被询问是否贴球时,裁判员
应当回答"是"或"否",此时,击球运动员必需如前面所述,在不扰动该球的情况下击打主球,使之离开。但必需首先撞击一个活球。
(5) 主球同时与一只活球与一只非活球相贴,裁判员只需指出那个被贴上的球即可,如果击球运动员一定要询问裁判员主球是否也贴上了非活球时,他有权被告知。
斯诺克规则 (6) 如经裁判员确认,在击于瞬间被贴球的任何移动并非由击球运动员所造成,则裁判员可不裁定其犯规。
(7) 当裁判员观察时,一个静止的目标球未与主球相贴,但后来在一击球开始打之前,却又被看出与主球相接触,这时该目标球应被裁判员重新放到他认可的位置上。
16、袋口球:
(1) 球在袋口边上未受其它球的撞击、触动而落袋,且与行进中的任何击球行为无关,则该目标球应放回原位,同时已经获得的分数应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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