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协查检出是什么意思
跨区域协查检出是什么意思
    跨区域协查检出是什么意思?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跨区域协查检出是指侦查机关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和有关痕迹物证,认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跨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区作案的,可以立即向其最后一个作案地的省级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的省级公安机关通报。由于这种通报涉及面广,内容繁杂,又需在较短的时间里将发生的重大案情准确传递给被害人近亲属等利益攸关方,故实践中运用比较少。不过只要侦查人员及时履行了通报义务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案情扩散,便能避免因此而造成被害人亲属无谓的伤亡与财产损失。当然,如果跨区域协查检出构成犯罪的话,也会影响到具体案件侦破工作的顺利开展。
    1、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条之一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时候,应当首先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必须遵守的诉讼规则。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被害人,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3、从以往实践来看,跨区域协查检出既没有纳入传唤范围,也未归类于询问的任何形式,基本属于随机性抽样调查。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经过多次
讯问,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的,侦查人员经过严格审查,仍不能确定的,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拘传。”5、最高院颁布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09年11月7日)强调要妥善处理好民商事纠纷与刑事案件的衔接。6、目前,跨区域协查检出的界限还不够明晰,难免出现法律适用模糊,司法实践混乱的局面。所以,刑事案件中跨区域协查检出还存在很多困惑,它们均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直辖市是什么意思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