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174街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公示
2009-01-13
项目名称:黄浦区174街坊
建设单位:上海洛克菲勒集团外滩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东华大学
建设地点:位于黄浦区东部的外滩源地区,基地东起圆明园路,西至虎丘路,北抵南苏州路,南至北京东路
受理日期:2009年1月13日
项目简介:
黄浦区174街坊位于黄浦区东部的外滩源地区,基地东起圆明园路,西至虎丘路,北抵南苏州路,南至北京东路,占地约1.68公顷。根据《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划示》,该地块为上海市外滩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核心地块。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对安培洋行、亚洲文会大楼、女青年会大楼、兰心大楼、真光大楼、广学大楼、光陆大戏院七处市级优秀近代建筑进行保护和修缮;对哈密大楼、中实大厦等五幢历史建筑进行保留或局部保留,并根据需要进行部分拆除,进行增、改建;拆除文汇报印刷厂等六幢建筑,就地新建六幢4~14层不同高度的建筑,作为商业、酒店、办公、公寓用房;地下为三层,主要由地下车库、商业用房和设备用房组成。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882m2,总建筑面积120480m2,地上建筑面积94080m2,其中:保留保护建筑面积42060m2,新建地上建筑面积51130m2,历史建筑加建部分建筑面积890m2。地下建筑面积26400m2,可停放机动车辆221辆。项目建成后,商业零售建筑面积为27667.86m2;酒店建筑面积27667.86 m2;住宅建筑面积12837.00 m2;办公及文化用房建筑面积35828.21 m2;餐饮业建筑面积6122.76 m2。项目总投资2.5亿美元。
评价结论和建议:
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对基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基地现状环境空气中的PM10日均浓度100%符合一级标准;SO2的一次浓度和日均浓度均100%符合一级标准;NO2的一次浓度和日均浓度100%符合一级标准。总体而言,该地块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处于优良水平。
对建设项目基地内部及周边的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基地各边界处昼间噪声除基地东边界达标外,其他各边界均超过4类标准值;夜间基地边界处噪声值均超过4类标准。基地中央昼间达到2类标准,夜间超过2类标准。总体而言,该地块声环境超标较为严重,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差。
2、建设项目排污分析
经初步测算,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污水总排放量810.2 m3/d,合计排放CODCr 88.7 t/a,BOD5 44.4 t/a,NH3-N 7.4 t/a,SS 41.6 t/a,动植物油0.56 t/a。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
(2)本项目投入使用
后,全年由地下车库尾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而排放污染物量为:SO2 0.181 t/a,NOx 2.523 t/a,CO 2.124 t/a,HC 0.188 t/a,油雾 0.588t/a,颗粒物 0.434 t/a。
(3)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小区内部产生设备作业噪声的主要声源有各类排烟、换气风机、水泵房、风机房、冷却塔、锅炉房、电梯机房、地下车库车辆进出噪声等。水泵房、风机房、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等设在地下室,冷却塔放置在中实大厦、外滩源5#和外滩源1#楼顶,在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
减振措施后作业噪声对基地内外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本项目投入运行后,生活垃圾(包括餐饮业剩饭剩菜及厨房泔脚)、办公垃圾、商业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合1533 t/a。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餐饮含油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道,本项目污废水排放不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
(2)餐饮业排放的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大楼内部专用烟道排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达标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管井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达标排放;油烟废气、锅炉烟气高空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口应设置于地面上方2.5米以上,达标排放后对基地内外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通过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冷却塔作业噪声会对基地各边界和周围居民住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消除冷却塔作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内部其它各类设备的作业噪声通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和减振措施后,对基地内外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通过预测典型稳定度和风速条件下,虎丘路、北京东路交通废气对基地内公寓住宅(外滩源2#-4#)和商务办公楼(中实大厦和外滩源6#楼)不同高度处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除NOx地面浓度会超标外,其它气象条件和高度情况下,虎丘路和北京东路CO、THC、NOx均达到标准。说明虎丘路交通废气对公寓住宅(7~14F)没有明显影响;北京东路交通废气对2F以上(包括2F)的商务办公房没有明显影响。
(5)通过预测分析可知,夜间虎丘路交通噪声将会对基地内9F以下公寓住宅的室外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办公时间主要在白天,夜间停止办公,所以北京东路交通噪声不会对2F以上(包括2F)的商务办公房产生明显的影响。总体而言,建设单位应重视交通噪声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加强建筑隔声,对靠近道路一侧的房间安装双层中空玻璃窗,有效减轻交通噪声的不良影响。
(6)项目
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包装材料等,能及时得到回收和清运处理,不会影响周围环境卫生质量。
4、规划相容性分析
根据上海市“十一五”规划和黄浦区“十一五”规划,外滩源地区将按照“重现风貌,重塑功能”的原则,积
极推进建设。外滩源地区详细规划和外滩源地区174街坊修建行详细规划的审核意见指明,地块建设应在保护保留历史建筑的同时,不断优化公共开放空间和城市景观,创造新的综合功能区。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在保护保留能展现历史风貌的市级优秀近代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同时,新建六幢建筑。通过对地块的整体改造,形成一个全新的集商业、办公、酒店、公寓和文化交流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重现外滩源的辉煌。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上海市及黄浦区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与周围环境功能和区域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环境相容性。
5、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项目规划布局中保护保留了圆明园路、南苏州路、北京东路大部分历史建筑,从而保持了外滩源地区,特别是沿江一带原有的历史风貌,很好地融入外滩的风景线中。新建建筑主要集中在虎丘路一侧,新建筑将对应基地内风格迥异、形式多样的老建筑。由于新建筑均退后在旧建筑后方,从街道人视角极难察觉,减少了新建筑对传统城市构架和风貌的影响,很好的平衡了历史风貌区和现代综合功能区的关系。
项目餐饮业油烟废气通过大楼内部专用烟道排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达标排放,油烟废气排放口距离公寓住宅等敏感目标应达到20m以上。油烟废气高空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
项目拟在地下一层设置3处锅炉房,燃烧废气经内部专用烟道排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项目锅炉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07)》A类区标准规定的排放高度、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由于天然气是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在环境空气自然稀释的作用下,锅炉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
基地内共安装冷却塔8台,分别安装在中实大厦、外滩源5#楼和外滩源1#楼屋顶。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冷却塔的位置,选用优质超低噪声的冷却塔,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减振措施,如安装隔声屏障、减振垫等,尽量减轻冷却塔作业噪声对基地内外的声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
水泵房、风机房、制冷机房等设备房均设在地下室,通过对设备房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减振措施后,设备作业噪声对基地内外的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本项目地下车库出
入口共有3个,南苏州路地下车库出入口和虎丘路南端地下车库出入口的周围建筑主要功能为酒店、商业和办公,因此车辆进出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位于虎丘路北端的地下车库出入口紧邻外滩源3#楼,3#楼1~6层为商业、办公用房,7~14层为公寓住宅,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居民住宅间隔距离要求达到8米以上。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口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于地面上空2.5m以上,排放口与邻近居民楼保持10m以上的距离。车库废气达标排放,对项目内部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都很小。
本项目拟在地下一层设置一处垃圾压缩站,内设垃圾压缩机。垃圾压缩站周围主要是设备房和地下车库通道。建设单位将加强对垃圾臭气和渗滤液的管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洁。
项目拟在地下一层设一处35kV变配电站,另外还地下一、二层设4个10kV变配电站。根据类比调查,变配电站运行时对外环境的工频电磁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以及高频电磁强度对周围环境质量低于相关规定的限制,通过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基本是合理的。
6、环保节能
(1)风机、水泵、冷却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有减震基础,进出水管及风管均设有柔性软接头;动力设备放置在独立的设备房内,机房内侧进行吸声和隔声处理。
(2)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件;给排水管采用新型管材耐腐蚀,寿命长并有良好的卫生性,减少了管道二次污染的可能性。
外滩(3)照明节能型灯具,并设置声光控制、延时开关系统,降低用电量。
(4)采用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BAS),对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及其他用电设备进行监视和自动控制,降低能耗。
7、对策与建议
为使本项目获得较为满意的周围环境条件,在此特提出一些在项目初步设计中尚未考虑到的环保措施,以利于在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做好各项环保工作,确保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1)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上海市水务局业务受理中心办理本项目排水方案征询,落实“排水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各类特征废水均应预处理后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中的三级标准纳管直排。
(2)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未来餐饮业入驻的规模,建设与餐饮规模相匹配的三仓式隔油池,并在隔油池的设计和建设中留有余量,确保含油污水高峰流量时,污水在隔油池中停留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同时应认真做好隔油池的日常除油和清洗工作,以保证隔油池的效果。未来商铺入驻餐饮业时,应及时向黄浦区环保局进
行申报,含油污水经各餐饮店隔油箱预处理后,再排入集中的三仓式隔油池集中处理,两级隔油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
(3)建设单位在进行公寓住房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洗衣机放置位置和专用排污管道,确保洗衣废水进入污水收集管网,避免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本项目餐饮业油烟废气须集中收集,经静电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大楼内部专用烟道,排到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达标排放,排放口距离居民楼敏感目标≥20米。建设单位应预留好与餐饮业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废气专用烟道,未设置专用烟道的楼层、房间禁止入驻餐饮业。同时建设方还应做好油烟净化装置的日常维护、清洗和除油工作,以保证油烟净化装置的效果。
(5)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邻近居民住宅最近距离为8米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距离邻近居民住宅最近距离应大于10m,排气口高度不低于2.5m。考虑到项目基地内公共用地和绿化较少,不宜设置地面排气筒,建议建设单位通过排气竖井将车库废气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
(6)合理布置各楼层卫生间排气竖井出口位置;燃气锅炉燃烧烟气和应急发电机产生的烟气须通过所在建筑物内部竖井排到楼顶高空达标排放,锅炉燃烧烟气和应急发电机产生的烟气不得就近地面排放。
(7)建设单位须合理布置垃圾压缩站位置,地下压缩站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管道排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避免臭气影响周围的环境卫生质量;缩站应铺设渗滤液集流管道,垃圾渗滤液须集中收集,再与垃圾压缩站的地面冲洗水和垃圾桶冲洗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
(8)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袋装化,为处理各种固体废物而设置的固体废物收集容器(或收集筒),一定要标有不同颜以示区别。废日光灯管、废电池等危险废物,以及厨房泔脚、废油应分类集中外送委
托处理,受委托处理单位一定要有相应的许可资质证书。
(9)为了缓解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公寓住宅的影响,建议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建筑隔声强度,靠近道路一侧的居民住宅应加装双层隔声窗,以减少交通噪声对室内环境的影响。
(10)加强对进出基地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进出基地时顺畅,以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对居民住宅的影响。
(11)冷却塔集中设置在建筑物楼顶,冷却塔应合理布置,周围要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减振措施,设置隔声屏障、减振垫等,使其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
(12)水泵房、风机房、锅炉房上方不应设置居民住宅,防止噪声和振动对楼上居民住宅的影响。
(13)商品房
出售时应向购房者告知变配电站、垃圾压缩站、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车库排气口、油烟废气排放口、冷却塔等公建配套设备的位置。
(14)35kV变电站的建设应符合35kV变电所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具体建设时还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电磁辐射专项评价。
(15)建设单位应注意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规定建筑施工排水去向,经常洒水减少扬尘外逸,加强对施工现场噪声污染源的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16)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上22点至凌晨6点禁止施工。若因工程需要,一定要连续夜间施工的话,必须提前15天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否则夜间不准施工。
(17)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基地的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同时还应加强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影响基地的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
环评结论:
综合本环评的主要内容和各专题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立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具备必要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建设单位只要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严格实施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源控制措施,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的发展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您可以对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上海市延安东路300号,黄浦区环保局监督管理科收(邮编:20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对黄浦区174街坊建设项目的意见”。:33134800转30423。
截止日期为本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为准),即截止于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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