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常用套路
通讯网络技术在给人们的生活学习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衍生出各类利用通讯网络侵害人民众合法权益的新型犯罪手段,令人防不胜防。警方在加大破案打击力度的同时,悉心收集各类常见案例,对犯罪伎俩进行揭露并整理,希望能够增强大家的防骗意识,提升大家的识骗能力。
一、仿冒身份欺诈:
通过冒充伪装成领导、亲友、机构单位等身份进行欺诈。
1.冒充领导:犯罪分子获知上级机关、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的姓名、办公电话等有关资料,假冒领导秘书或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实施活动。
2.冒充亲友: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或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
3.冒充公司老板:犯罪分子通过打入企业内部通信,了解老总及员工之间信息交流情况,通过一系列伪装,再冒充公司老总向员工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4.补领救助、助学金: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5.冒充公检法电话: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6.伪造身份: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7.医保、社保: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
8.“猜猜我是谁”: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
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二、购物类欺诈:
通过以各种虚假优惠信息、客服退款、虚假网店实施欺诈。
9.假冒代购:犯罪分子假冒成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实施。
10.退款: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或者,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
11.网络购物: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
12.低价购物:犯罪分子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事主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13.解除分期付款:犯罪分子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诱
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14.收藏:犯罪分子冒充收藏协会,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缴纳评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15.快递签收:犯罪分子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签收但看不清信息,需事主提供。随后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再打电话称其已签收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将麻烦。
三、活动类欺诈:
通过、微博等社交工具发布各种虚假活动,引诱用户参与进行。
16.发布虚假爱心传递: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网络上里,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是电话。
17.点赞: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社交工具平台上,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以获奖需缴纳保证金等形式实施。
四、利诱类欺诈:
以各种诱惑性的中奖信息、奖励、高额薪资吸引用户进行。
18.冒充知名企业中奖:冒充知名企业,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投递发送,后以需交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9.娱乐节目中奖:犯罪分子以热播栏目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
20.兑换积分:犯罪分子,谎称受害人手机积分可以兑换,诱使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如果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银行账户的资金即被转走。
21.二维码: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22.重金求子:犯罪分子谎称愿意出重金求子,引诱受害人上当,之后以缴纳诚意金、检查费等各种理由实施。
23.高薪招聘:犯罪分子通过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缴纳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
24.中奖: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即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目的。
五、虚构险情欺诈:
通过捏造各种意外不测、让用户惊吓不安的消息实施欺诈。
25.虚构车祸:犯罪分子以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当事人便按照犯罪分子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
26.虚构:犯罪分子虚构事主亲友被,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当事人往往不知所措,按照犯罪分子指示将钱款打入账户。
27.虚构手术:犯罪分子以受害人子女或父母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遇此情况,受害人往往心急如焚,按照犯罪分子指示转款。
28.虚构危难困局求助:犯罪分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病重、生活困难等虚假情况,博取广大网民同情,借此接受捐赠。
29.虚构包裹藏毒:犯罪分子以事主包裹内被查出为由,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以便公正调查,从而实施。
30.捏造淫秽图片:犯罪分子收集公职人员照片,使用电脑合成淫秽图片,并附上收款账号邮寄给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钱财。
31.虚构小三怀孕做流产:犯罪分子冒充儿子给父母,充分利用老年人心疼儿子的特点,诱惑受害者转账。
六、日常生活消费类欺诈:
针对日常生活各种缴费、消费实施欺诈。
32.冒充房东短信:犯罪分子冒充房东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部分租客信以为真,将租金转出方知受骗。
33.电话欠费:犯罪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或直接播放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34.电视欠费:犯罪分子冒充广电工作人员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部分众信以为真,转款后发现被骗。
35.购物退税:犯罪分子事先获取到事主购买房产、汽车等信息后,以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退税为由,诱骗事主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账户。
36.机票改签:犯罪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诱骗购票人员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
37.订票: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的网上订票公司网页,发布虚假信息,以较低票价引诱受害人上当。随后,以“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实施。
38.ATM机告示: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粘贴虚假,诱使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39.刷卡消费:犯罪分子以银行卡消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设套,套取银行账号、密码实施犯罪。
40.引诱汇款:犯罪分子以发短信的方式直接要求对方向某个银行账户汇入存款,由于事主正准备汇款,因此收到此类汇款信息后,往往未经核实,即把钱款打入骗子账户。
七、钓鱼、木马病毒类欺诈:
通过伪装成银行、电子商务等网站窃取用户账号密码等隐私的。
41.:犯罪分子利用向广大众发送网银升级、10086移动商城兑换现金的虚假链接,一旦受害人点击后便在其手机上植入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和手机号的木马,从而进一步实施犯罪。
42.钓鱼网站:犯罪分子以银行网银升级为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
八、其他新型违法类欺诈:
43.校讯通短信链接:犯罪分子以“校讯通”的名义,发送带有链接的短信,一旦点击链接进入后,手机即被植入木马程序,存在银行卡被盗刷的风险。
44.交通处理违章短信:犯罪分子利用等作案工具发送假冒违章提醒短信,此类短信包含木马链接,受害者点击之后轻则发短信造成话费损失,重则窃取手机里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信息,随后盗刷银行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45.结婚电子请柬:发短信10086积分兑换话费犯罪分子通过电子请帖的方式诱导用户点击下载后,就能窃取手机里的银行账号、密码、通信录等信息,进而盗刷用户的银行卡,或者给用户通讯录中的朋友发借款短信。
46.相册木马:犯罪分子冒充“小三”身份激怒受害人点击“相册”链接,种植木马病毒获取用户网银信息等。
47.金融交易:犯罪分子以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48.办理信用卡:在媒体刊登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广告,事主与其联系后,以缴纳手续费、中介费等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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