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2906—2019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 验收要求
ICS97.220.10
Y 5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906—2019
代替 DB37/T 2906—2017
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验收要求
Synthetic surface layer of sports ground—Acceptance requirements
2019-09-20发布2019-10-2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T 2906—2017《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检验验收要求》。与DB37/T 2904—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验收用文件,简化了验收材料;
——修改了拉伸强度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耐老化的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修改了冲击吸收的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修改了抗滑值的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网球场地标准尺寸
——修改了厚度的技术要求;
——化学性能的要求,参照DB37/T 2904—2019进行修改。
本标准由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体育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组织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科兴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晶塑胶铺装有限公司、青岛永昌塑业有限公司、烟台阳光塑胶有限公司、山东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体育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青岛金路通塑胶铺装有限公司、青岛和谐塑胶有限公司、山东日新体育设施有
限公司、青岛永康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山东奥华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本玉、李宁、王茂旗、杨学军、卞志勇、孙清峰、潘朝阳、赵秀珍、周洋、徐学进、徐冰、胡中军、曹子玉、孙筱辰、刘容宏、杨璐、王仕建、续元亮。
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验收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验收的一般规定、现场取样、现场验收、验收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学校、竞赛、大众健身等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的验收,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氨酯、聚脲、聚丙烯酸酯、弹性颗粒为主料的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
注:除另有规定外,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的验收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T 14833-2011 合成材料跑道面层
GB/T 16422.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
GB/T 22517.6 体育场地适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6部分:田径场地
DB37/T 2904 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原材料使用规范
ISO 16000—3 室内空气第3部分:室内空气和实验室空气中甲醛与其他羰基化合物的测定主动取样法(Indoor air - Part 3: 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and other carbonyl compounds - Active sampling method)
ISO 16000—6 室内空气第6部分:通过Tenax TA 吸附剂、热解析以及使用质谱(MS)或质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MS-FID)的气相谱主动取样来测定室内和实验室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Indoor air - Part 6: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indoor and test chamber air by active sampling on Tenax TARsorbent, thermal desorption and gas chromatography using MS/FID)
3 一般规定
3.1 工程在竣工14天之后,进行验收。
3.2 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3 承担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3.4 现场验收时应向验收方提交以下文件:
a)验收申请表;
b)竣工图纸;
c)原材料明细及产品合格证书;
d)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物理化学性能检验合格报告;
e)竣工后现场取样或平行做样的检验合格报告;
f)使用说明书或场地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说明书。
4 样块检验要求
4.1 取样
4.1.1 每项工程施工时,要求在施工同时按相同工艺铺设验收用检测样品,样品数量应满足实验室检测需求。
4.1.2 未铺设验收用样品的,在场地内取样,样品数量应满足实验室检测需求。
4.1.3 现场取样后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按本标准第4章进行检验。
4.2 技术要求
4.2.1 物理机械性能
合成材料面层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合成材料面层物理机械性能a
4.2.2 化学性能
合成材料面层化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合成材料面层化学性能
表2 合成材料面层化学性能(续)
4.3 试验方法
4.3.1 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阻燃按GB/T 14833中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
4.3.2 耐老化性能按GB/T 16422.2的规定进行氙灯辐照试验,试验条件为方法A、循环序号1,试验500 h后,按4.3.1测定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
4.3.3 耐低温性能:将试样制成200 mm×50 mm的长方形,在-15 ℃下放置24 h,正反面各90度弯曲,连续3次无裂纹。
4.3.4 冲击吸收按附录E规定的方法进行。
4.3.5 垂直变形按附录F规定的方法进行。
4.3.6 抗滑值按附录G规定的方法进行。
4.3.7 化学性能按DB37/T 2904中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
4.4 判定规则
4.4.1 物理性能检验结果符合表1要求时,判为合格;当物理性能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时,应另取
双倍试样进行检验,如仍不符合,则判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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