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规模纳税⼈⼀定要转为⼀般纳税⼈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增值税⼩规模纳税⼈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增值税⼩规模纳税⼈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那么,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规模纳税⼈⼀定要转为⼀般纳税⼈吗?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增值税⼀般纳税⼈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第⼆条增值税纳税⼈(以下简称“纳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规模纳税⼈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般纳税⼈登记。
第四条下列纳税⼈不办理⼀般纳税⼈登记:
(⼀)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规模纳税⼈纳税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
其中,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规模纳税⼈纳税的,政策依据包括:
1.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应税⾏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规模纳税⼈纳税
纳税标准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应税⾏为的单位和个体⼯商户可选择按照⼩规模纳税⼈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般情况下,⼩规模纳税⼈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都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般纳税⼈登记,转为⼀般纳税⼈。但是,符合第四条规定的两种情形之⼀的(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规模纳税⼈纳税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即使⼩规模纳税⼈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也可以不转为⼀般纳税⼈。其中,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规模纳税⼈符合第四条第⼀项规定的(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规模纳税⼈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说明:
选择按⼩规模纳税⼈纳税的情况说明
纳税⼈名称
连续不超过12个⽉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
货物劳务:年⽉⾄年⽉共元。
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为:年⽉⾄年⽉共元。
情况说明
纳税⼈(代理⼈)承诺:
上述各项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法定代表⼈:代理⼈:(签章)
年⽉⽇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受理税务机关(章)
税务机关受理情况
年⽉⽇
填表说明:1.“情况说明”栏由纳税⼈填写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选择按⼩规模纳税⼈纳税的具体情形及理由。
2.本表⼀式⼆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各留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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