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村信用社关于贷款五级分类情况总结报告
某农村信用社关于贷款五级分类情况总结报告
县联社:
根据《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分类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市联社《市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实务》、《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们信用社从去年11月份至今年8月5日,利用九个月的时间,明确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使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五级分类基本情况及与同期“一逾两呆”数据比较变化分析
实施五级分类后的基本情况
经过初分,至6月底,我社按照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划分:正常类贷款1689笔,余额2231万元,占比%;关注类贷款524笔,余额1947万元,占比%;次级类贷款30笔,余额117万元,占比%;可疑类贷款1651笔,余额1342万元,占比%;损失类贷款23笔,余额38万元,占比%。后三类属不良贷款1704笔,合计金额为1497万元,占比%。
与同期“一逾两呆”数据比较情况
按四级分类标准,我社止6月末各项贷款3917笔,5675万元。其中正常贷款2406笔,金额4771万元,占比%,不良贷款总额904万元,占比%,其中呆滞贷款904万元,占比%。按五级分类标准划分比其不良贷款余额增加593万元,占比增加个百分点。
数据变化分析
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我社目前的贷款质量和风险程度。对比分类前后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的占比变化,我们经过分析,认为导致不良贷款较分类前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
一是在四级分类中形态未划分真实,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是借款人死亡或失去劳动能力导致贷款沉淀,形成不良。如贷户王某,于在我社贷款5000元,用于养猪,现本人已死亡。而担保人也是外出躲债多年未归,贷款损失难以确定,故形成不良认定为可疑贷款。
三是借款人经营不善生意亏损导致贷款沉淀,形成不良。如贷户杨某,于做服装生意在我社贷款0元,用于资金周转,后因借款人经营不善导致生意亏损形成贷款沉淀。而担保人年岁已高无经济来源和代偿能力,贷款损失难以确定,认定为可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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