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台风暴雨停工停课标准
珠海市台风暴雨停工停课标准主要依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进行制定。具体如下:
1. 台风黄、橙、红或者暴雨红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
2. 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几种总的来说,停工停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的停工停课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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