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礼仪——人际交往中如何打电话
在日常生活里,被誉为“顺风耳”的电话早已成为现代人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之一。但较好地利用电话,并不是每一个会打电话的人都能做得到的。较好地利用电话,不只需要熟练地掌握使用电话的技巧,更重要的是要自觉维护自己的“电话形象”。
“电话形象”,是电话礼仪的主旨之所在。它的含义是:人们在使用电话时的种种表现,都会使通话对象“如见其人”,能够给对方以及其他在场之人,留下完整的、深刻的印象。一般认为,一个人的“电话形象”,主要是由其使用电话时的语言、内容、态度、表情、举止以及时间感等几个方面所构成的。“电话形象”被视为每个人个人形象的重要部分之一。据此,大体上可以对通话之人的文明礼貌修养和为人处世风格有所了解。
交际礼仪要求:在使用电话时,务必要对维护个人电话形象的问题倍加关注。要做到这一条,就必须在打电话、接电话以及使用移动通信工具时,自觉自愿地做到知礼、守礼、待人以礼。
一、
使用电话,总有一方是发起者。在通话双方之中,发起者被称为发话人,其通话过程称作打电话。而被动接听电话的一方,则被称为受话人,其通话过程则称作接听电话。在整个通话过程中,发话人通常居于主动、支配的地位。作为“先发制人”的一方,若要使自己所打的电话既能正确无误地传递信息、联络感情,又能为自己塑造完美的电话形象,则发话人在打电话时,就必须注意时间适宜、内容简练、表现文明三个方面。在这三个方面稍有“闪失”,就会使自己塑造良好电话形象的努力功亏一篑。
(一)时间适宜
若要打好一次电话,首先就应当明确:通话唯有在适宜之时进行,才会事半功倍。打电话若是不考虑具体的时间问题,往往便会劳而无功。
考虑通话的时间问题,实际上是要注意两个要害之点。其一,何时通话为佳?其二,通话多久为妙?
1.通话时间
按照惯例,通话的最佳时间有二:一是双方预先约定的时间;二是对方方便的时间。
除有要事必须立即通告外,不要在他人的休息时间之内打电话。例如,每日上午7点之前、晚上10点之后、午休时间、节假日,等等。在他人用餐之时打电话给对方,也未必合适。
给海外人士打电话,先要了解一下时差,不要不分昼夜地骚扰他人。
打公务电话,尽量要公事公办。不要在他人的私人时间,尤其是对方的休假期间,去麻烦对方。此外,若是有意识地避开对方的通话高峰时间、业务繁忙时间、生理厌倦时间,打电话的效果必定更佳。
2.通话长度
在一般情况之下,每一次通话的具体长度应有所控制,基本的要求是:以短为佳,宁短毋长。
在电话礼仪里,有一条“通话三分钟原则”。实际上,它就是“以短为佳,宁短毋长”的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它的主要意思是:在打电话时,发话人应当自觉地、有意识地将每次通话的长度,限定在三分钟之内,尽量不要超过这一限定。
在日常进行的社交活动中,但凡使用电话,就务必要想方设法,把“通话三分钟原则”付诸实践。身为发话人时,特别要牢记此点。
3.体谅对方
发话人在打电话时,应当善解人意、将心比心,对受话人多多体谅。不论彼此双方关系如何,对于这一点都不要疏忽大意。在把握通话时间时,对此尤须关注。
在通话开始后,除了要自觉控制通话长度外,必要时还应注意受话人的反应。例如,可以在开始通话时,先询问一下对方:现在通话是否方便?倘若对方不方便,则可约一个另外的时间,届时再把电话打过去。
倘若通话时间较长,亦应先征求一下对方意见,并在结束时略表歉意。
在对方节假日、用餐、睡觉时,万不得已因为自己打电话影响了别人,不仅要讲清楚原因,而且切勿忘记要说一声“对不起”。
在他人上班时间内,原则上不要为了私人事宜打电话而通话妨碍对方。
(二)内容简练
接电话在通话时,要求发话人内容简练,不只是礼仪上的规范,而且也是限定通话长度的必要前提。根据礼仪规范,发话人要做到内容简练,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事先准备
每次通话之前,发话人理应做好充分准备。最好的办法,是把受话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话要点等通话必不可少的内容列出一张“清单”。这样一来,通话时便可照此办理,就不会再出现现说现想、缺少条理、丢三落四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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