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关系
儒家德治思想在《大学》中就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儒家德治的基本思想是,为政以德,德教,礼教,仁政。儒家实行以德治国,有着其丰富的内涵,在今天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德治”是儒家管理思想的核心和最典型特征。为政以德,“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所谓“为政以德”就是用道德准则作为处理政务的指导方针,即实行“德治”。统治者需要有良好的品德来而治理国家,这样才能让国家安邦兴国。同时使人们的心变得良善,从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它从本质上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它单纯的把希望寄托与统治阶级的身上,希望有品德优秀的人来统治,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只能成为幻想。
“礼治”,孔子极其看重礼。孔子认为礼是国家的大节,要长期维护国家的统治一定要重视礼。礼,从本质来说就是一种等级秩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及后来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都是一种等级秩序。这种等级秩序有效的维持了当时的政治秩序,故而被很多王朝加以借鉴。礼治是统治者的责任,统治者会根据礼来治理国家,从
而约束一些自己的行为,使得国家的政治清明一些。当然礼治有着其不合理之处,它主
张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这在今天是不实用的。礼治也有其合理的一面,对于
礼治,更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仁政’。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仁
政,实行王道,反对霸道政治,使政治清平,人民安居乐业。行仁政,天下可得到治理;不行仁政,则天下难以治理。儒家强调以仁政统一天下,进而治理天下,提倡以德服人的“王道”政治,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政治,批评暴力,反对战争。仁政,有着其丰富的影响,与着儒家很多学说有着紧密的联系,施行仁政,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从而使得国家的统治基础更加稳固。
法治在中国也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关于德治与法治的争论也从未停息。法家最初的起源已经无从所考,但是邓析、少正卯可以称之为法家开山鼻祖,后来李悝,商鞅以及韩非子、李斯,等又不断补充和发展法家思想,法家思想最终在秦朝达到顶峰。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引领社会。他们的理论根据是万物以道为原为本,法是道在社会的体现。法家推行法治思想的根本目的是富国强兵。而为了富国强兵,法家主张改革贵族奴隶主世袭制,强调奖励耕战,减轻赋税。法家根据社会现实提出“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古礼只适合於古代,当其时必须实行法制。他们由是提出与其法治思想一致的历史观:历史是发展的,“不必法古”,“反古不可非”。
法治的本质是依法治国,这种做法有效的稳定了当时混乱的秩序。依法治国的一个有效的前提就是要
制定法律,只有制定法律才能依法治国。法家的杰出思想家提出了制定法律的某些依据,由于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法律的制定只能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的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但这并不意味着君主可以完全随心所欲的创制法律。制定法律要考虑到很多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立法要符合自然界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立法要因时而变,要具备与时俱进的品质,;法律的制定要以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为基础,包括人的生理需求和人的社会需求两部分,充分利用人性的好利恶害创制法律。;创制法律必须考虑到现实可能性,就是要考虑所立之法使老百姓保持在刚好不饿着的状态技术性;立法还要符合当时的市场发展和政治伦理要求,理清事物的孰轻孰重关系,法家执法思想理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先在全国范围内搞统一思想,制定统一的赏刑标准,为推行法治创造良好的思想环境,而后在推行法治实践的过程中坚持信赏必罚和不逾赏不滥罚的原则要求贯彻实施各项法律制度。
为了推行法治,商鞅坚决主张取缔一切不符合现行法律、不利耕战、告奸的思想言论,清除传统观念的影响,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来统一思想,统一舆论,统一风俗,实行所谓"壹教"政策。商鞅所指"壹刑"大致有两层意思:第一,刑罚的对象是统一的,即完全针对阻碍、破坏耕作政策和违反法律的"奸民";第二,不管什么人,只要违反国家法律,都一律依法严惩不贷"商鞅所指"壹赏",即统一奖赏的标准。赏的重点是军功,赏的对象是有功于农战和告奸的人,在执行法律过程中,信赏必罚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承诺层面,必须要切实兑现,法家很是注重这一点。法家认为,法定的赏有信,人们
才能为赏而尽力;法定的罚有信,人们才会为避罚而不犯。不仅如此,法家还对赏和罚的要求做了说明,这就是不逾赏,不滥罚。只有赏罚有度,有理,有据,有节,才能真正推动法治实践,实现君主政治统治。无功受赏是法家极力反对的,。韩非也认为,无功予赏不仅使民不事耕战,且会造成奸私之臣。用刑泛滥也为法家所禁止。韩非认为刑过或者淫刑可能导致国家衰亡。来源于凤凰网论法家的法治思想
“严刑峻法”。法家注重刑罚,而且刑罚残酷。残酷的刑罚给人民有一种威慑的作用,但是也给民众带来恐惧。短期来看严峻的刑罚会使得混乱的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的治理,但是长期来看会使民众不服于管理,最终导致国家的灭亡。例如秦的暴政,严刑峻法,最终导致人民揭竿而起。
德治与法治师承一脉,殊途同归,它们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法家和儒家都讲究积极得治理和制度,意识形态来治理国家,实现国家昌盛和人民幸福。来源于百度以礼治国,期望全社会的道德水准都达到“礼”的程度,这实际上是不可难实现的,尤其短期实现绝无可能,同样法治国家的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任重道远。历史上法家的集大成者和伟大实践者,李斯、韩非等人均师从儒家名师,对儒家学问和社会理想都有深入的认识,但面对儒家“周礼治国”的绝唱,和实际难以推行的现实,提出“以法治国“,以建章立治,规范社会统治,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秦是当时“以法治国“的典范,法家的思想和制度在秦都得到很好的推行,是社会发展远远超越了同时期的东方诸国,并最终统一了中国。秦统一中国后,法制的到了空前的地位,始皇帝当然要在全国强力推行,但秦在推行法制的道路
上又走上了极端,秦法变成了酷法,成为人们反抗的焦点。陈胜吴广的起义,原因就是因为大雨阻碍了赴劳役的行程,依秦法迟赴劳役者死,中途逃跑者死,总之就只有一死。就是秦法将吴广们逼上梁山,最终动摇了秦帝国的跟基。加上东方诸国残余势力的乘势崛起,一起葬送了秦帝国。刘邦建立汉政权后,沿袭了秦制,基本上沿袭了”依法治国“的制度,但刘邦不愧是杰出的政治家,他吸取了秦的失败,采取了一些缓和的”依法治国“的制度,经文景之治的与民修养政策,和不断摸索,终于在汉武帝时采取了儒家"以德治国"的思想,将儒家的”德礼“思想和法家制度结合起来,从此为汉帝国的兴盛装上了”“德治”和“法制”的配套车轮,汉帝国的战车快速飞驰到了兴盛的顶峰。考察秦-汉时期的儒家和法家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可以发现法家更注重实际效果,会因时而化,不断发展,儒家长于提出社会理想和坚守,却容易凝固思想,甚至顽固不化,拒绝变化。秦汉以后的历朝历代无不上演了这样的悲喜剧,我们很容易得到很多的启示。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坚持“德”与“法”的统一是通过领导者的道德垂范和对民众的道德教化来进行同时要求在德与法的关系上德法一致。它强调了道德水平在选拔领导者中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强调可法律的重要性、总之,始终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文化传统相结合的具体体现。我们党处于执政党的地位,肩负着管理复杂的现代社会的使命,又面临着世界范围的综合国力的激烈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合就显得尤为突出。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更好的建设新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更好的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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