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科分诊登记制度
医院急诊科分诊登记制度
一、三无人员、特殊患者登记要求
1. 急诊就诊患者中的三无人员、有特殊事件发生的患者就诊时,必须登记在急诊特殊患者登记表上;由急救车送来的患者还要在急救车交接本上进行登记,并对患者的转归做好交班。
2. 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原因、特殊情况简介,如患者无家属要登记身份证号、可联系的电话。
3. 如为急救中心送来的患者,要登记急教车车号、送诊单位;警车送来的患者要登记送诊警员的警号、警官姓名、所在派出所名称。
二、体伤患者登记要求
1.接诊20人及以上体伤患者时,要登记在三无人员急诊科重大意外事件患者登记表上。
2.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科别、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初步诊断、地址或单位、。
3.此表信息的初步采集,用以方便集中挂号和初步采集信息。
三、急救中心转诊患者登记要求
1.所有由急救中心送诊的患者必须在急诊科与急救中心送诊患者交接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双方签字。
2.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时间、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送诊单位、送诊医生、接诊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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