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医疗欠费用管理是医院质量建设和内涵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减少欠费损失,控制医疗欠费增长,促进医院良性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医疗欠费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各项医疗费用的预交、漏费、欠费、减免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工作中涉及到医疗欠费的相关业务处理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医院医疗费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财务科、收费室、医教部、医保办、信息科技部、运营管理部等职能部门直接管理人员组成。
财务科:负责本管理办法的拟定与解释,负责医疗费用的账务核算,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月度欠费情况通报等。
收费室:负责欠费患者结算业务,统计督促科室日常欠费情况、以及审核费用减免核销等工作。
医教部:负责医疗行为监督检查、审核欠费病人认定、记账权限审批、欠费减免核销、医疗纠纷欠费处理意见等工作。
医保办:负责有关医保款项的核对、协调,医保拒付欠费的管理、配合其他部门处理欠费相关工作。
信息科技部:负责欠费相关信息化的实施,完成相关参数设置,信息流程建立等工作。
运营管理部:负责医疗欠费相应的绩效方案制度以及绩效考核、核算工作。
第五条 医疗费用管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6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医疗费用欠费情况汇报,研究问题对策,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章 医疗欠费分类
第六条 医疗欠费属于医疗应收款范畴,医院医疗应收款主要由体检应收款、社保中心应收款、自费患者应收款组成,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应积极沟通协调,加快医疗应收款的回款速度,经医院长期催收而无法收回或对方不予支付的相关费用即为医疗欠费,主要由以下六类构成。
(一)“绿通道”欠费:指病人符合医院“绿通道”规定进行救治后无法收取患者费用造成的欠费。包括与医院签订绿通道协议的协作单位患者以及急诊绿通道患者。
(二)突发公共事件欠费: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如重大事故、灾情、疫情以及110、120送至医院的“三无”患者等救治后无法收取患者费用造成的欠费。
(三)医疗纠纷欠费:指患者及家属因医疗事故、差错等原因导致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拒付相关医疗费用,经医教部确认为纠纷的欠费。
(四)政策性欠费:指由医院先行垫付的各类医保经费,经社保中心审核后明确拒付产生的费用以及医保结算中“医院垫付”项目产生的费用。
(五)科室管理不善欠费:指以上 4 类欠费原因以外,因科室在费用控制、催交、沟通等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的各类欠费。
1.患者预交金不足,科室仍继续进行检查、用药、、手术等造成大额费用,患者无力支付形成的欠费。
2.医嘱录入不规范,造成医疗费多收、错收,患者拒绝支付形成的欠费。
3.医保患者住院期间未经患者同意使用自费项目,患者拒绝支付形成的欠费。
(六)其他欠费:经院领导审批确认的其他欠费。
第四章 欠费管理要求
第七条 患者入院,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确定预交金金额,原则上预交金不应低于3000元。各临床科室为患者欠费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坚持每日向住院病人打印医疗费用清单,及时沟通患者费用情况,在入院检查后、手术前、出院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判断患者预交金状况及时提醒患者补交预交金。
第八条 结合医院社会责任及初期发展目标,医院在HIS系统中设定2000元的欠费额度,有特殊需求科室经医教部批准后单独设置个性化额度。
第九条 当自费患者医疗费用超过预交金时,HIS系统弹出提示框进行提示;对医保患者,医院HIS系统提供住院病人医保预结算功能,当医保患者自费部分超过预交金时,HIS系统弹出提示框进行提示,科室应及时提醒病人缴费。当患者欠费达到设定额度时,HIS系统将关闭记账功能。
第十条 临床科室、辅助科室、手术室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及时登记上账,避免突击大批量登记造成突发欠费所导致的管理失控以及预交金催交困难。
第十一条 各临床科室日常要做好患者的沟通与费用追踪,科室指定欠费管理联络员,收费室每日下午向各科室联络员通报前一日出院未结账患者清单,督促各科室进行催收催缴。各科室亦可在HIS系统中查询本科室在院病人费用一览表。
第十二条 原则上出院患者须向摆药护士出示结算手续后才能带药出院;对于死亡患者,科室医生开具死亡证明前需评估患者费用情况,要求先办理出院结账或缴纳足够的预交金,
原则上盖死亡证明章需核查出院结账单或预交金单据,以减少欠费事件的发生;对欠费病人再次入院HIS系统给予预警提示,必须先结清原欠费后才能办理入院手续,医生确诊为急诊患者入院情况除外。
第十三条 医院对欠费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救治,应根据病人经济状况,结合病情,制定相应的方案,应避免使用贵重药物、材料及检查项目,医教部负责对合理性进行检查。对于不合理医疗欠费,诊治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 大型检查、特殊、医保外诊疗项目,事先应充分告知病人和家属,已产生欠费的,原则上暂缓检查,并给予医保范围内支持。
第五章 医疗欠费处理
第十五条 对“绿通道”、“三无人员”、公共事件欠费以及其他特殊减免事项产生欠费时科室需发起“绿通道等医疗费用记账权限申请”流程,经医教部主任或医疗总值班人员审批同意后,收费员在HIS系统中开放记账功能。为保证医疗流程的顺畅,对紧急救治患者收治科室医生有权临时签字同意,收费室建立登记本,事后督促完善流程。
第十六条 绿通道等特殊事件产生的欠费经确认系无法收回的,由相关科室发起“医疗费用减免(核销)申请”流程,逐级报批后财务科计入医疗业务成本费用,欠费不计扣科室医疗绩效。
第十七条 对医疗纠纷欠费由医教部按程序先处理纠纷,在纠纷处理完毕一周内将有关处理意见抄报财务科计入医疗纠纷处置费处理,同时抄报运营管理部进行绩效考核处理。
第十八条 对医保扣款,医保办接到拒付通知并明确拒付原因后,确认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抄报绩运营管理部进行绩效考核,同时抄报财务科计入医疗业务成本费用处理。对非临床科室责任的医保拒付,由医保办抄报财务科计入医疗业务成本费用处理。
第十九条 对超医保限额产生的“医院垫付”项目,药剂科、医工科应在相关业务部门配合下认真分析产生原因,优化药品、耗材采购,避免出现采购价与医保报销价格倒挂现象。同时财务科根据医疗收费报表计入医疗业务成本费用处理。
第二十条 对科室管理不善造成欠费,由科室积极催收,医院法务部门配合协助。经多次催
收仍然无法收回的账龄1年以上欠费,财务科作坏账处理并通报运营管理部计入绩效考核,欠费的80%计入科室成本,欠费的20%扣除科室绩效。后续若能收回,在收回欠费当月,财务科冲回业务成本,并通报运营管理部退回扣除的绩效,冲销原计入科室成本金额。
第二十一条 财务科每月在全院周会通报上月收费结算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医疗费用记账权限申请表
附件2: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表
附件一:
医疗费用记账权限申请表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患者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
住院病区 | 医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
开支金额 | 预交金 | 欠费 | |||||||
挂账原因 | undefined突发性公共事件 undefined医疗纠纷 undefined急诊抢救 undefined绿通道 undefined其他 undefined建议增加欠费额度 元 | ||||||||
患者情况 及备注 | |||||||||
申请科室 | 申请医师 | ||||||||
部门审核 | |||||||||
附件二:
医疗费用减免(核销)申请表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患者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登记号 | 住院科室 | ||||||
开支金额 | 预交金 | 三无人员 | 欠费 | ||||
医保预结算 | 建议减免金额 | ||||||
申请科室 | |||||||
减免事由 | |||||||
科室负责人 | |||||||
部门审批 | |||||||
院领导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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