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中职政治课程中的中西代议制度的异同
探析中职政治课程中的中西代议制度的异同
作者:马韬
来源:《速读·上旬》2015年第08
        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都是民主活动的产物和反映,是基于具体国情所设计的最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两者没有优劣之分,既有交集的地方又因国情的差异表现出一些有别的地方。
        关键词:人大;议会;制度;异同
        代议制的核心价值在当今世界已经得到普遍认同和大多数国家的采用,然而每个国家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对代议制具体的运作方式进行了契合本国国情的设计,从宏观上讲代议制有一院制两院制之分,从微观上看代议制的具体运作情况各不相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和西方的议会制度既有相似的地方又有区别的方面。
        一、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概述
        1.我国的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
        各省区或者自治州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名额,各省区、自治州再将所的名额依照法定比例分配到不同民族、不同职业和不同单位中。在县级以上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在不设区的市、县级及以下的乡镇采取直接选举产生。人大代表通常为兼职,任期为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区别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立法的最高地位
        《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占全国人民代表的五分之一的人大代表提议,并要获得全国人大代表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方可。同时,全国人民代表还有监督《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实施的职权。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在大会闭幕期间,负责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情况。设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等职位。一般来说,委员的任期同其他全国人大代表一样为五年,到下一届代表产生后不再履行常务委员的相关职责,委员长、副委员
长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宪法》和其他基本法案进行维护修正,在政府监督、政策规章以及人事任免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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