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后“来/去”充当的趋向补语与宾语的语序问题
动词后“来/去”充当的趋向补语与宾语的语序问题,历来引起不少学者的关注与研究,并提出了一些令人信服的结论,不过,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本文拟在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大量语言事实的分析,结合认知语言学理论的相关知识,解释动词后“来/去”充当的趋向补语与宾语的语序问题。
标签:来/去 趋向补语 宾语 语序 认知
一、引言
“来/去”在动词后充当趋向补语时,根据其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表实指的趋向意义,即实实在在表示与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相关的事物位移的趋向,如“跑来一个小孩”,趋向补语“来”是表示“跑”的施事“小孩”的位移的趋向;“寄去一些钱”,趋向补语“去”是表示“寄”的受事“钱”的位移的趋向。另一种是表非实指的意义,即一般所谓的“趋向补语的引申意义”,如“换来和平”“除去一个对手”中的“来”“去”。本文要讨论的是表实指的趋向意义时“来”“去”和宾语的语序,后者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虽然由“来/去”充当的趋向补语是由出现在动词后的趋向动词“来”“去”充当,但并不是所有出现在动词后面的趋向动词“来”“去”都是趋向补语,如“请他来”和“买菜去”,从词类序列上看,它们跟“搬图书馆来”和“寄些钱去”一样,都是“动词+名词+来/去”,但是“请他来”是大家公认的兼语式,“我请他来”是“我请他,他来”;“买菜去”是大家公认的连动结构,“我买菜去”是“我买菜,我去”。这和“请他来”“买菜去”性质不同。所以,“请他来”和“买菜去”这类结构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动词后带上趋向补语“来/去”,还能带上宾语。当“来/去”和宾语都在动词后面出现时,它们的次序该怎样呢?陆俭明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作了较全面细致的分析和描写,但未作解释,更未从认知角度加以深入与合理的解释。“语言研究的目的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对语言现象作出尽可能准确的描写,一种是对语言现象作出尽可能合理的解释。但是语言研究的最终目的还是解释语言现象。”[1]笔者通过对大量语言事实的分析,结合认知语言学理论的相关知识,尝试从认知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
二、位移动词与非位移动词
当“来/去”和宾语都在动词后面出现时,从排列组合看,趋向补语与宾语的语序有两种可能:
A:趋向补语在前,宾语在后,如“拿来一本书”;B:宾语在前,趋向补语在后,如“拿一本书来”。对此问题,陆俭明进行了较为全面详细的描写和探讨。根据陆文,动词分为“位移动词”和“非位移动词”[2]。位移动词指含有向着说话者或者离开说话者位移的语义特征的动词,包括四类:
1.走、跑、爬、飞、游……
2.送、运、传1(传来一个球)、扔、搬、寄、拉、拖、拽、带、扛、抬、牵、交、还(huan)、借、抢、偷、买……
3.拿、端、、抱、搞、写(写来一封信)……
4.滚、飘、漂、传2(传来一阵声)、流……
非位移动词指那些或者根本不含有位移的语义特征,或者虽也能使受动者发生位移,但不会发生向着说话者或者离开说话者位移的情况的动词,用下列动词表示:
5.切、炒、煮、沏、泡、包(包饺子)、割(割韭菜)、剥(剥花生)、剪(剪绳子)……
实际上,由第5组动词组成的诸如“切两个西瓜来”“炒盘儿木须肉来”“割点儿韭菜来”“剥点儿花生来”这样的结构,陆俭明也将它们看作是述补结构,这是将述补结构与连动结构混为一谈了。所以,本文不把非位移动词与趋向动词组成的结构列入讨论范围。另外,为了讨论方便,我们对位移动词重新归类如下:
(Ⅰ)走、跑、爬、飞、游、滚、飘、漂、传2(传来一阵声)、流……
(Ⅱ)送、运、传1(传来一个球)、扔、搬、寄、拉、拖、拽、抢、买、拿、端、、抱、写……
(Ⅰ)组动词都表示行为主体的位移,(Ⅱ)组动词都表示受动者的位移。
三、动词后“来/去”充当的趋向补语与宾语的分布
(Ⅰ)、(Ⅱ)组动词后趋向补语“来\去”与宾语的语序根据宾语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施事宾语
施事宾语所表示的是前面动词表示的行为动作的动作者。位移动词中只有(Ⅰ)组动词能够
带施事宾语。一般采用A格式,B格式很少说,使用频率也比较低。例如:
A B
(1)跑来一个小孩儿 *跑一个小孩儿来
(2)爬来许多蚂蚁 *爬许多蚂蚁来
(3)滚来一个皮球 *滚一个皮球来
(4)传来一阵声 *传一阵声来
带施事宾语时,趋向补语只限于由“来”充当,不能由“去”充当。我们一般不说:
A B
(5)*跑去一个小孩儿 *跑一个小孩儿去
(6)*爬去许多蚂蚁 *爬许多蚂蚁去
(7)*滚去一个皮球 *滚一个皮球去
(8)*传去一阵声 *传一阵声去
实际上,“皮球、声”等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施事宾语,但是,它们和“小孩儿、蚂蚁”等词一样,都表示移动的主体。为了叙述方便和对称,我们统称之为施事宾语。
(二)受事宾语
受事宾语所表示的是前面动词表示的行为动作的受动者。位移动词中只有(Ⅱ)组动词能带受事宾语。如果带受事宾语,A、B两种格式都能采用,而且所带的趋向补语可以是“来”,也可以是“去”。例如:
A B
(9)送来一箱水果 送一箱水果来
(10)送去几件衣服 送几件衣服去
(11)寄来一封信 寄一封信来
(12)寄去一些钱 寄一些钱去
(13)拿来一本书 拿一本书来
(14)拿去一支笔 拿一支笔去
(15)搬来一把椅子 搬一把椅子来
(16)搬去一把椅子 搬一把椅子去
(三)处所宾语
处所宾语所表示的是处所,指明动作者或受动者位移的起点、终点或所经过的处所。(Ⅰ)、(Ⅱ)组动词都可以带处所宾语。如果带处所宾语,就只能采用B格式,不能采用A格式;作趋向补语的可以是“来”,也可以是“去”。例如:
A B
(17)*跑来教室里 跑教室里来
(18)*滚去床底下 滚床底下去
(19)*搬来图书馆 搬图书馆来
(20)*拿去屋里 拿屋里去
四、动词后“来/去”充当的趋向补语与宾语语序的认知理据
上文对动词后“来/去”充当的趋向补语与宾语的语序进行了描写,下面将用认知理论对这种现象进行解释。解释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两个认知概念。第一个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认知本能。Johnson认为人首先通过认识人体自身来认识世界,人的认知方式有它的物质基础和生理基础。所以,“以自我为中心”是人的认知本能”[3]。第二个是“象似原则”。“所谓象似原则指的是语法结构跟人对世界的认识有相当程度的对应或相像的关系,语法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经验结构的模型。象似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分象似,即语言结构单位与概念结构的单位象似;二是关系象似,即语言结构单位之间的关系与概念结构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应。”[4]
趋向补语的基本意义是趋向意义,是“作为趋向补语的趋向动词本身所表示的意义。”[5]趋向意义“是方向意义,表示人或物体通过动作在空间的移动方向。”[6]既然是指人或物体在空间位置移动的方向,就存在一个确定方向的点——立足点问题。
一般语法著作认为“来/去”的立足点是指说话者,“来”表示朝说话人的方向移动,“去”表示朝背离说话人的方向移动。这基本上是正确的。例如:
(21)这时小李向我跑来。(“我”是立足点)
(22)我看见人们向山上跑去。(“我”是立足点)
但只认为说话者是立足点是不够的,因为如果用“来/去”作趋向补语,而不用第一人称,即说话者不出现时,仍然有立足点问题。
在叙述性文字中,叙述者可以把“来/去”的立足点放在叙述中的人物所处的位置上。如:
(23)一天,老师傅把鲁班来。(“老师傅”是立足点)
(24)欧阳海受了重伤,车上的人都向他跑来。(“欧阳海”是立足点)
也可以是正在叙述中的事物、场所所在的位置。如:
(25)去泰山的大路上,开来一辆卡车。(“去泰山的大路”是立足点)
(26)会场已经坐满了人,可是还不时有人进来。(“会场”是立足点)
叙述者也可以“站”在“局外”。如:
(27)开会的人从四面八方向会场走去。
因此,在对话中,以第一人称叙述时,说话人所在的位置是立足点;以第三人称叙述时,立足点可能是正在叙述中的人、事物及处所所在的位置,立足点也可能在“局外”。所以“来”“去”的趋向意义是:
来,表示人或物通过动作向立足点移动。
去,表示离开立足点向另一处所趋近。
实际上,立足点就是观察的视点,即看问题的出发点。在言语交际中,立足点可以是说话者所处的位置,也可以是说话人的心理视点。心理视点是视点的分类之一,是“客观世界进入主体思维加以描述和表达的时候所带有的很强的主观烙印。”[7]也就是说,心理视点就是说话者主观认为自己所在的位置。在“来/去”类趋向补语中,当对话以第一人称叙述时,说走的结构
话人的心理视点和说话人所处的位置重合,当对话以第三人称叙述时,说话人的心理视点和正在叙述中的人、事物及处所所在的位置一样。也就是说,动词后“来/去”充当的趋向补语表示动作趋近或离开说话人的位置点或心理视点,即立足点。上文我们已经提到,动词后趋向补语“来/去”与宾语的语序根据宾语性质的不同而有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各有其认知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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