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积极改善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降准一、工作目标
以降低企业信贷成本、提升企业贷款效率为目标,通过开展降低企业信贷成本专项行动,强化督导引领、政策支持,全面推动和提升辖内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三农”、小微、绿、科技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衡充分发展。
二、主要措施
1.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价格合理、期限灵活的资金支持,落实X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增加金融机构资金来源。(责任单位:人行X市中心支行)
2.推动信贷计划单列。推动在银行业X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为考核重点,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目标。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银监办)
3.督导落实有关支持政策。梳理汇总国家、省有关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向各行督导检查落实进度,定期通报情况。(责任单位:人行X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办)
4.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引导商业银行改进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方式,合理设定授信条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责任单位:市银监办、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引导各银行合理定价和降低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化”原则,结合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实际,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严格执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定价要求。(责任单位:人行X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办)
6.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推动在济地方法人银行减免收费项目,保证总体收费水平逐年降低。(责任单位:农商银行、X齐鲁村镇银行)
7.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对于缺乏抵押品但又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大信用贷款的使用,引导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知识产权、商标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发展。(责任单位:人行X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办、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8.创新银税贷款方式。对于正常经营、依法纳税、信用级别A/B 级企业,积极拓展“银税互动”平台,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过“诚信纳税贷”帮助企业生产经营周转。(责任单位:市银监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9.利用金融互联网模式。鼓励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开展金融服务,提高服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市银监办、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0.推进发展X金融。鼓励地方性法人银行增加网点覆盖,建立X金融服务站、便民网点服务站或惠农支付网点,把知识普及、产品X和渠道畅通作为服务重点,推进X金融发展,提高农村地区客户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责任单位:人行X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办、X银行X分行、农商银行、X齐鲁村镇银行)
11.多方式强化银企对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金融机构通过项目对接、洽谈、调研等多方式、多渠道开展银企对接。同时,要加强对融资对接项目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力争项目尽早符合银行授信,提高对接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金融办、银监办、商务局、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2.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持续优化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优化政府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共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规模,
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科学技术局、旅游发展改革委员会、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3.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放大效应。创新银政企合作平台,利用企业发展基金,为企业增信为银行分险,开展助保金贷款和应急互助转贷业务,为我市企业提供贷款和过桥周转还贷,切实缓解企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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