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2019)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201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雄安新区改发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遵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2019年12月31日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全省经济稳中向好、稳中有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逆周期调节,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强化逆周期调节力度,运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货币信贷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积极满足实体经济合理需求。指导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信贷结构,加大对制造业和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的协调配合,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满足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二、加强协调指导,支持企业化解债务风险
  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落实续贷、尽职免责、差别化不良容忍等监管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遇困难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协调推动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各方关切,稳定金融机构预期和
信心,严格防止盲目抽贷、断贷、限贷情况,依法合规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深化政银企合作,广泛开展融资对接
  完善常态化政银企保联动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政银企保四方联手,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优质企业、项目。强化融资对接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定期对信贷落实情况、企业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进行信息反馈和统计分析,推动融资对接取得实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案例总结推广。加快组建省级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24h”精准融资对接服务,推动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四、改进服务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组织银行业机构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面向全省信用良好、符合四部委标准、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B级以上、正常生产经营的实体小微企业,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通过在线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逐户了解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和偏好,跟进金融服务,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给予合理的授信支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发挥各级“金融顾问”作用,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定制化融资咨询和指导服务。
  五、推动企业挂牌上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积极落实《河北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河北省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基地”作用,加大对企业挂牌上市培训辅导和相关服务。不断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优化企业上市前省内审核流程。加大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鼓励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质效。
  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企业融资结构
  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优先股等方式优化再融资结构。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性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各种创新性融资工具,不断拓展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降准  七、严格落实金融机构收费减免要求
  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
合理贷款条件,以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行为,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金融机构涉贷、涉企违法违规行为。
  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提升增信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各级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设立混合所有制融资担保机构。设立“河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效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股权投资、代偿补偿、降费奖补等方式,扶持融资担保公司发展。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关系,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银行风险共担机制,分散融资担保机构代偿压力,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的能力和积极性。
  九、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推进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开展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推进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坚持本币优先,推动人民币在贸易、对外投资和贷款中的使用,促进河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稳步增长。
  十、探索保险资金新的投融资机制
  支持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落户河北,积极引导和支持保险资金对交通基础设施、水利、生态、能源、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给予长期资金支持。争取保险公司总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与雄安新区对接,为新区建设提供保险保障和资金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和配套保险服务,支持对外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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