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内蒙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作⼈员招聘公告【256⼈】已发布,第⼀阶段岗位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7⽉5⽇9:00—7⽉8⽇17:00,第⼆阶段岗位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7⽉14⽇9:00—7⽉16⽇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国家和⾃治区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峰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作⽅案》,按照市委编办下达的⾚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开展2021年度⾚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作⼈员⼯作。
⼀、招聘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6名在编⼯作⼈员。详见《2021年⾚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表》。
⼆、招聘⼈员基本条件
(⼀)招聘计划中,确定⼀定⽐例岗位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其他适合⾼校毕业⽣的空缺岗位都⽤于专项招聘应届⾼校毕业⽣和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简称⾼校毕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员”。
1、以下三类⼈员统称为“项⽬⽣”:
(1)“⾼校毕业⽣服务基层项⽬”⼈员:指⾃治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校毕业⽣“三⽀⼀扶”计划、社区民⽣⼯作志愿服务计划、中⼩企业⼈才储备计划;⾃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2年以上)。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员”:指⾃治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校毕业⽣和蒙古语授课⾼校毕业⽣,充实到城镇社区、苏⽊(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作,服务期从2014年3⽉⾄2017年2⽉,服务期满获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校毕业⽣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的⼈员。
(3)“⼤学⽣退役⼠兵”: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地⽅全⽇制普通⾼等院校⼤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前已退役的⼠兵。
2、“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指国家统⼀招⽣的普通⾼校毕业⽣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年两届毕业⽣)内未落实⼯作单位,在本公告发布⽇前其个⼈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各级⼈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
3、“蒙汉兼通⼈员”: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蒙古语⾔⽂字和汉语⾔⽂字的⼈员。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允许第⼆学位报考。
招聘研究⽣学历⼈员,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步做好⾮全⽇制研究⽣就业⼯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精神,⾃2017年起⼊学,由国家统⼀下达研究⽣招⽣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全⽇制研究⽣与全⽇制研究⽣同等对待。
根据国家⼈⼒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教育“⼗三五”规划的通知》(⼈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治区内技⼯院校⾼级⼯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照普通⾼校全⽇制⼤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5⽇⾄2003年7⽉5⽇期间出⽣);
6、具有正常履⾏报考岗位⼯作职责的⾝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作能⼒;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9、2021年应届⾼校毕业⽣学历、学位取得⽇期截⾄2021年底,项⽬⽣服务期满时间截⾄2021年8⽉底。除户籍取得时间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前。
(三)户籍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峰市户籍或⼊学前为⾚峰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2021年6⽉25⽇)之前。在⾚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校毕业⽣服务基层项⽬⼈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员或退役的⼤学⽣⼠兵,报考“项⽬⼈员”岗位,不受
户籍限制。
(四)下列⼈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
2、在读的全⽇制专科、本科、研究⽣(不含2021年底前毕业的普通⾼校应届毕业⽣);
3、本简章发布⽇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期内)⼯作⼈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员;
6、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其他情形的⼈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三支一扶报名条件 (⼀)报名采⽤络报名⽅式进⾏,报名站为⾚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v/)。点击漂窗“2021年⾚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专栏”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报名。
(⼆)本次招聘开考⽐例为1:3。
(三)报名
1、第⼀阶段:“项⽬⼈员”、“⾼校毕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5⽇9:00—7⽉8⽇17:00;资格初审截⽌时间为2021年7⽉9⽇17:00;缴费截⽌时间为2021年7⽉10⽇24:00。报名缴费截⽌后若“项⽬⼈员”、“⾼校毕业⽣”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例的,取消“项⽬⼈员”、“⾼校毕业⽣”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14⽇9:00—7⽉16⽇17:00;资格初审截⽌时间为2021年7⽉17⽇17:00;缴费截⽌时间为2021年7⽉18⽇24:00。
3、有关要求
每位应聘⼈员只能报考⼀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报名时,应聘⼈员须先在报名站上签署《考⽣诚信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近期正⾯免冠2⼨数码彩照(jpg格式、⼤⼩为20KB以下)、居民⾝份证和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的,要在简历中填
写“2021年底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字样);需要考务费减免的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应聘⼈员,要上传所
在地旗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需要考务费减免的城镇享受最低⽣活保障家庭的应聘⼈员,要上传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
应聘⼈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的起⽌年⽉,所读院校、院系、专业。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报考“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岗位还需填写本⼈档案存放地点。
⼯作简历:截⾄报名开始之⽇的⼯作经历,要填写⼯作起⽌年⽉,⼯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作。如报考前在机关事业单位⼯作,要注明本⼈是否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项⽬⽣报考“项⽬⼈员”岗位,需填写服务基层项⽬名称和服务期限,是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获得证书。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必须⽤蒙汉⽂试卷。其他应聘⼈员⾃⾏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经选定,不予变更。
应聘⼈员须⽤有效期内⼆代居民⾝份证(或临时居民⾝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信息报名,报名、参
加笔试、⾯试需使⽤同⼀证件。
4、实⾏告知制。应聘⼈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
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资格。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作在上进⾏。资格初审⼯作由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应聘⼈员上报名后1⽇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员,提⽰理由退回。
在初审通过之前,应聘⼈员可⾃⾏修改信息。初审未通过的,应聘⼈员应根据“提⽰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2、考务费标准及缴费⽅式
根据内蒙古⾃治区原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收取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
(1)2019年及之前毕业⽣通过报名站上缴费70元;
(2)2020年普通⾼校毕业⽣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减半收取,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要在报名站上缴费,需通过个⼈银、银⾏点柜台的⽅式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共35元。
收款单位:⾚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户⾏: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峰松⼭新城⽀⾏
⾏号:103194024110
帐号:249301040000252
在缴费备注中写清“姓名,报名序号,报考单位(例:王某某,1359,市科技局)”字样。
(3)2021年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农村牧区建档⽴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活保障家庭的应聘⼈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需缴费即完成报名(初审通过时间略有滞后)。
除不可抗⼒因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退还。
3、初审通过后,应聘⼈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报名⼯作截⽌后,《
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四、招聘⽅式
(⼀)笔试
1、笔试试题由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聘⼈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作⼈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张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提供三种试卷:汉⽂、蒙⽂和蒙汉⽂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员”岗位的,笔试试卷使⽤“蒙汉⽂”试卷。“蒙汉⽂”试卷分为蒙汉⽂两部分,“汉⽂部分”须使⽤汉⽂作答,“蒙古⽂部分”须使⽤蒙古语作答,分值各占50%;其他应聘⼈员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汉⽂或蒙⽂试卷,使⽤相应⽂字作答。
2、笔试在⾚峰市城区设置考场(见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7⽉27⽇9:00-7⽉30⽇24:00时,登录报名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7⽉31⽇(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报名时使⽤的有效期内⼆代居民⾝份证(或临时居民⾝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公布笔试总成绩
在报名站公布考⽣笔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笔试阅卷⼯作采⽤⾃动化系统,没有⼈⼯登分、核分过程,除已参加考试但成绩为零分的特殊情况,不接受应聘⼈员查分申请。
(⼆)⾯试资格复审
1、⾯试资格复审⼯作由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
应聘⼈员中,按岗位数与⾯试⼈数1:3⽐例,从⾼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员范围,招考岗位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数少于3⼈的,按实际⼈数进⼊资格复审范围。同⼀岗位按1:3⽐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员,均进⼊资格复审范围。
2、进⼊⾯试资格复审的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的有效期内⼆代居民⾝份证(或临时居民⾝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员服务中⼼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籍材料(户⼝簿或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
报考“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须提供由档案现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放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应包括:毕业⽣基本信息、档案存⼊⽇期);2021年应届毕业⽣不需提供。
报考“项⽬⼈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尚未服务期满的需注明2021年8⽉底前服务期满);⼤学⽣退役⼠兵须提供⼠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试必须使⽤“蒙汉⽂”试题。其他应聘⼈员⾃⾏选择“蒙⽂”或“汉⽂”⾯试试题。试题语种⼀经选定,不予变更。在资格复审时向⼯作⼈员说明并在⾯试通知书上注明⾯试语种。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试范围的考⽣缴纳⾯试考务费50元。
进⼊⾯试资格复审⼈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试资格。
3、⾯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试资格。
4、进⼊⾯试范围⼈员资格复审没通过,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试
1、⾯试⼯作由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试试题由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命制。⾯试采⽤结构化⾯试⽅式进⾏,满分100分。
⾯试设⽴考官组,⾯试考官⼀律异地聘请,每组由7⼈组成。同⼀岗位的应聘⼈员在同⼀考官组进⾏⾯试并使⽤同⼀套⾯试试题。
⾚峰⼯业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峰应⽤职业技术学院(⾚峰农牧学校)的⾯试⼯作由⽤⼈单位⾃⾏组织,采⽤试讲等⽅式进⾏。
2、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试使⽤“蒙汉⽂”试题,“汉⽂题”须使⽤汉语回答,“蒙古⽂题”须使⽤蒙古语回答。其他报考⼈员使⽤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回答。不按要求作答,按零分处理。
3、⾯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可进⼊下⼀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般保留⼩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位⼩数。
同⼀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员以笔试总成绩⾼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加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体检和考核⼈选。按照每个岗位应聘⼈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体检和考核⼈选。体检费由应聘⼈员⾃理。
2、体检⼯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体检有关规定进⾏。应聘⼈员体检⼯作由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应聘⼈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
照考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作。考察⼯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考察,全⾯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律意识、能⼒素质、⼯作态度、⼯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考核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
1、根据应聘⼈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选,并在报名站公⽰,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期为7个⼯作⽇。
2、公⽰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的,办理聘⽤⼿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的问题并
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对反映的问题⼀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对公⽰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
1、公⽰期满,按照⼲部管理权限,由组织、⼈⼒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审批⼿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合同》。初次就业的,试⽤期为12个⽉,试⽤期包括在聘⽤合同期限内。试⽤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试⽤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
2、拟聘⽤⼈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动放弃,取消聘⽤资格。
3、聘⽤⼿续办理前考上全⽇制研究⽣、本科⽣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员,取消聘⽤资格。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
5、拟聘⽤⼈员放弃聘⽤或被取消聘⽤资格,由此出现空缺岗位,经⽤⼈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实⾏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规定》,凡与聘⽤单位负责⼈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员的秘书或者⼈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单位负责⼈员和招聘⼯作⼈员在办理⼈员聘⽤事项时,涉及与本⼈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严格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作⼈员和应聘⼈员在本次公开招聘⼯作中违纪违规⾏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招聘⼯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报名站发布,请予关注。
7⽉1⽇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休息⽇上午9:00-11:00)。
市⼈社局:8331740,负责政策解释;
市直各招聘单位,见《2021年⾚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咨询;
市⼈事考试中⼼技术:8332636,负责报名过程中技术⽅⾯问题咨询。
本⽅案由⾚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度⾚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计划表.xlsx
⾚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25⽇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