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2011年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我省将继续采取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选拔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三支一扶”
2011年应届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进村(社区)”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2011年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我省将继续采取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选拔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三支一扶”
2011年应届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进村(社区)”
2008年及以后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5月上旬,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5日至7月5日。
2、报名地点
由各市(州)、县(市、区)自定。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毕业生按照报考条件,自愿选择“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项目。由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两张照片(近期两寸彩照)到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5月上旬,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5日至7月5日。
2、报名地点
由各市(州)、县(市、区)自定。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毕业生按照报考条件,自愿选择“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项目。由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两张照片(近期两寸彩照)到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
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
(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的招考岗位。对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择业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可以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四)各市(州)于2011年7月10日前将《2011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附件2)、《2011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务办,经省考务办复核后,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发放准考证。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发给考生。
四、考务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监察、自考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省考务办
(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的招考岗位。对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择业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可以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四)各市(州)于2011年7月10日前将《2011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附件2)、《2011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务办,经省考务办复核后,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发放准考证。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发给考生。
四、考务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监察、自考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省考务办
公室的安排,负责全省考试的考场编排、准考证印制、命题、制卷(对甘南州须准备藏文卷)、试卷保管、阅卷及登分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部门按照本级考务办公室的安排,做好有关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
(二)考试(笔试)内容三支一扶报名条件
《综合知识》。具体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总分值150分。
(三)考试时间
2011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 。
(四)考场设置
以市(州)为单位分别设立考点,每考场30人。“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两个项目之间以及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的考生,原则上不能混编在同一考场。各市(州)考务办公室于7月19日前将考场编排情况表(附件4)报省考务办。
(五)考试费用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二)考试(笔试)内容三支一扶报名条件
《综合知识》。具体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总分值150分。
(三)考试时间
2011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 。
(四)考场设置
以市(州)为单位分别设立考点,每考场30人。“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两个项目之间以及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的考生,原则上不能混编在同一考场。各市(州)考务办公室于7月19日前将考场编排情况表(附件4)报省考务办。
(五)考试费用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五、指标分配及安置办法
(一)指标分配。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州岗位需求及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市(州)必须在组织报名前将指标分解到县(市、区),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上报省考务办。
(二)初选、体检、公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按分配指标及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上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复核。
(三)审批、培训、上岗。“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各市(州)须在8月10日前完成有关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支一扶”项目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不再追加指标。“进村(社区)” 项目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州)上报省考务办统一调剂解决。
两个项目最后确定的人选,分别在“甘肃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影响录取的,正式发文通知各市(州)。
(一)指标分配。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州岗位需求及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市(州)必须在组织报名前将指标分解到县(市、区),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上报省考务办。
(二)初选、体检、公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按分配指标及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上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复核。
(三)审批、培训、上岗。“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各市(州)须在8月10日前完成有关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支一扶”项目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不再追加指标。“进村(社区)” 项目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州)上报省考务办统一调剂解决。
两个项目最后确定的人选,分别在“甘肃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影响录取的,正式发文通知各市(州)。
经批准录取的人员,按照甘人通〔2007〕55号、甘人通〔2006〕61号和甘人通〔2009〕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安排工作岗位,落实工资(补贴)政策,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
六、工作纪律
1、严格纪律。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2、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
3、狠抓落实。各市州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七、检查验收
选拔工作完成后,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省政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六、工作纪律
1、严格纪律。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2、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
3、狠抓落实。各市州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七、检查验收
选拔工作完成后,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省政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名额分配表》
2、《2011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
3、《2011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报名汇总表》
4、《考场编排情况表》
2010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和“进村(社区)”名额分配表
市、州 “三支一扶” 进村(社区) 备 注
兰州市 80 150
白银市 110 150
酒泉市 110 150
张掖市 130 150
武威市 110 150
金昌市 50 60
嘉峪关市 30 30
庆阳市 130 190
平凉市 130 190
天水市 130 190
陇南市 130 180
定西市 120 190
甘南州 120 100
临夏州 120 120
合 计 1500 2000
平凉市 130 190
天水市 130 190
陇南市 130 180
定西市 120 190
甘南州 120 100
临夏州 120 120
合 计 15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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