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全国性银行九类金融牌照一览
18家全国性银⾏九类⾦融牌照⼀览
近年来,银⾏系在⾹港设⽴证券⼦公司,以“X银国际”的曲线救国之法在全国性银⾏中已然普遍。
牌照之争背后是业务拓展之争,更是能⼒之争。为此,券商中国记者根据各种公开资料,对国有六⼤⾏和12家全国性股份⾏的⾦融持牌状态(券商、保险、信托、基⾦、⾦融租赁、消费⾦融、期货、理财⼦公司和⾦融资产投资九块⾮银⾦融牌照)进⾏了盘点,将18家全国性银⾏直接控股或通过⼦公司间接控股收⼊囊中的⾦融牌照均纳⼊其中(与银⾏属于同⼀⾦控公司或集团的⾦融机构未纳⼊统计),以期勾勒全貌以飨读者。
国有六⼤⾏:离全能银⾏有多远?
在国有六⼤⾏的九⼤类⾦融牌照类⽬下,从持牌数量上来看,牌照最为齐全的当属中国银⾏(同时拥有⾹港和内地券商牌照),独缺信托牌照。建设银⾏有⼋⼤类牌照(⾹港券商牌照已有,内地券商牌照尚⽆),缺少⼀块消费⾦融牌照。
对于混业经营⽽⾔,不少⼈将⽬光聚焦在券商、基⾦、期货这三块牌照之上。相较⽽⾔,这三类牌照属于轻型业务牌照,其盈利⽅式主要以管理费等中间业务收⼊为主,归属于证监会体系之下。
据统计,⽬前共有18家银⾏直接或间接拥有券商牌照(含在港中资券商,其中5家为银⾏控股、13家
为境内银⾏控股),但⽆⼀家地⽅性银⾏。
⽬前仅中国银⾏和国开⾏拿到了内地券商业务开展的牌照。但据财新周刊报道,因受制于规则,这两家银⾏系券商与母⾏还是分业经营,内部协同并没有打通,竞争⼒处于⾏业中等偏后。
国信证券⾸席分析师王剑在最近的研究报告中指出,银⾏获得券商牌照后,更多地是完善服务客户的⼿段,投⾏业务可能更多作为⼀种竞争的辅助⼿段,⽽其直接带来的利润是相对有限的。
民营银行
以2019年数据计算,整个证券⾏业的净利润为1231亿元,仅占全部商业银⾏的6%。以中国银⾏为例,其旗下的中银证券2019年净利润为8亿元,仅占中国银⾏整体净利润的0.4%。⽽且中银证券的ROE也没有中国银⾏⾼。
⼀⼤型券商银⾏分析师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牌照意味着⼊场券,⼿持多家牌照⽅便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但不意味着能⼒。”
此事在券商业内部也掀起⼀场⼤讨论,观点不⼀。其中⼀种看法是,银⾏获得券商牌照将会加速券商⾏业的改⾰开放,尤其是兼并重组,航母级券商出现的速度会明显加快。且如果头部银⾏可以获得券商牌照,则意味着头部券商也有可能获得银⾏牌照。混业经营格局破题,券商中也有望出现更⼤的⾦融控股集团,改变现在券商头部不强,市值偏⼩的现状。
据媒体报道,会有两家商业银⾏率先试点券商业务。那么这两张券商牌照将花落谁家?国泰君安以综合经营、利润贡献、⼦公司实⼒等维度评判,认为⼯商银⾏和建设银⾏的可能性较⼤。
⽬前⾦融许可证由银保监会等部门分别颁发。⾦融监管根据时段划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市场准⼊制度是事前监管的核⼼,⾦融许可证则是市场准⼊制度的常态表现。
在我国需要审批的⾦融牌照主要包括银⾏、保险、信托、券商、⾦融租赁、期货、基⾦、基⾦⼦公司、基⾦销售、第三⽅⽀付牌照、⼩额贷款、典当12种。
⼀、主要⾦融牌照简介(申请条件、审批机构、法律依据以及注册资本要求)
(⼀)银监会审批的⾦融牌照
1、银⾏牌照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信息,截⽌2014年10⽉,全国共有商业银⾏773家,政策性银⾏2家,农村合作银⾏108家,农村信⽤合作社399家,村镇银⾏1105家。⽬前已允许民营资本共同参加设⽴银⾏,⾸批参与民营银⾏的试点单位共有五家,包括阿⾥巴巴等⼗家企业参与了试点⼯作,他们分别在天津、上海、浙江和⼴东开展试点。民营银⾏从监管
共有五家,包括阿⾥巴巴等⼗家企业参与了试点⼯作,他们分别在天津、上海、浙江和⼴东开展试点。民营银⾏从监管层的要求出发会更加突出特⾊化服务、差异化经营,重点是服务⼩微企业,服务
社区功能。1.1审批机关设⽴商业银⾏,应当经国务院银⾏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1.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资商业银⾏⾏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1.3申请条件设⽴商业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本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作经验的董事、⾼级管理⼈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商业银⾏,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1.4注册资本要求设⽴全国性商业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亿元⼈民币。设⽴城市商业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亿元⼈民币,设⽴农村商业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2、信托牌照拥有信托牌照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各类信托业务、作为投资基⾦或者基⾦管理公司发起⼈从事投资基⾦业务等。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信息显⽰,全国共有71家信托公司,最早批准成⽴的⽇期为1984年。⽬前银监会已暂停发放信托牌照。因此最实惠的获得信托牌照的⽅法是收购⼩型信托公司以获得牌照价值。
2.1审批机关设⽴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融许可证 2.2法律依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融机构⾏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
2.3申请条件设⽴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有具备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级管理⼈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注册资本要求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民币或等值的可⾃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申请经营企业年⾦基⾦、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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