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T 融资代建制项目组织与运作管理
●何寿奎 傅鸿源
摘 要:BT 融资代建制符合建筑行业今
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方向———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文章首先分析推行BT 融资代建制的重要意义,探讨BT 融资代建制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模式,提出了BT 融资代建制项目在实施运作中关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特有的方法,对BT 建设项目有一定指导作用。
关键词:BT 融资代建制 项目组织 运作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5)07-228-02
国家建设部于2003年颁发了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这将成为我国建筑行业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方向。BT 建设模式(BU ILD -TYANSFER 即投融资—建设—移交),是向工程总承包过渡的一种建设模式。基础设施项目BT 融资代建制建设模式(以下简称BT 项目)是在建筑产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业主对建筑服务需求的综合性和集成性越来越高,而逐步形成的承发包模式。BT 乙方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融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最后移交。在工程BT 建设模式下,通常是由BT 乙方完
成工程的主体工程;也允许BT 乙方把建筑安装施工全部分包出去。所有的施工分包工作等都由BT 乙方对BT 甲方(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分包商不与BT 建设甲方直接签订合同。
BT 投资建设模式特别适宜于民间主动融资,公共/民间伙伴及其他特许经营合同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铁路或污水处理)或类似项目,业主建设管理任务重建设资金较紧张并希望以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来履行的项目;民用项目且业主希望采纳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来履行项目。
一、发展BT 融资代建制的意义
1.有利于确立以工程BT 乙方为主导理清各种关系。一是BT 甲方与BT 乙方的关系。BT 甲方作为消费者,需要的是合格的建筑产品;BT 乙方总承包商作为EPC/交钥匙的制造者,负责提供最终建筑产品并义不容辞地协调分包、协作事宜。二是BT 乙方总包与分包的关系。业主选定BT 乙方总承包商后,再由BT 乙方确定分包队伍并将其定位于二级市场,完全不必业主再平行发包,避免了发包主体主次不分的混乱状态。三是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的关系。建筑市场各执法机构依法对总承包商的市场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分包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还明确总承包商负连带责任。
2.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工程BT 建设模式减少了资源占用与管理成本。可以从三个方面予以体现。BT 甲方:摆脱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繁重劳动和杂乱事务,减少每月计量与办理工程结算的工作量,避免了人员与资金的浪费;BT 乙方:资金、技术、管理各个环节衔接更加紧密,从而保证了建筑
产品的完整性和品牌性;分包方:社会分工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促使专业工程做成精品,做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实现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的内部协调,减少外部协调环节以及腐败现象,降低运行成本。
3.符合建筑行业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方向———发展工程总承包。国家建设部于2003年颁发了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这将成为我国建筑行业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发展方向,这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并形成规模经济。一是构建工程总承包(BT 乙方)、施工承包梯度塔式结构形态;二是在组织形式上实现从单一型向综合型开放型的转变,最终整合为优势各异的资金、技术、管理密集型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形成规模经济并谋求效益最大化;三是积极调整对外经营战略,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四是增强了参与WTO 的能力。
4.有利于理顺建设管理体制,防范风险。有助于政府部门打破行业垄断并集中力量解决建筑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也有助于实行风险保障制度。只有综合实力强的建设集团公
荣誉奖励等物质和非物质激励手段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对公司的贡献与所得经济利益相匹配。有效的约束机制是指通过监督与惩罚措施,对公司经理层产生一种强约束力,防止代理人的偷懒和道德风险问题。在解决经营者激励、委托———代理问题和外部监督的同时,民营银行还应防止因资本结构过于单一受银行大股东操纵的风险。韩国和印尼在这方面有过教训。民营银行在
组建时要设法引入多个利益不相关的股东,并且要求任何股东不绝对控股。由于各股东利益动机不同而形成一种相互制衡机制,可以防止“董事会失灵”。上述措施从制度上保证了企业经营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2.建立民营银行“准入和退出”的市场化准则。民营银行按市场化运作,其监管也应按市场化规则进行。在“准入”方面民间资本可以发起组建民营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投资股东的条件、章程内容和股权结构等方面进行审核,对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民营银行准予注册登记。在“退出”方面,民营银行可依法兼并、联合、重组及自行清盘关闭。金融监管当局则可依法对风险达到一定程度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民营银行强制进行清理、关闭、兼并重组。这样不但可将银行经营不善的损失减少到最小,也可有效预防银行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还可以向社会公众传递监管部门处理银行危机的能力,防止“挤兑”风潮的发生,维护银行业的稳定。
3.“从小银行起步”,市场准确定位。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已有相当一批上规模的民营企业,它们有可能成为组建民营银行的投资主体。民间资本较为分散,若要集中大量资本,筹资过程难度大。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竞争激烈,对经营管理者的素质要求高。初期从小银行
起步,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积累金融管理经验。服务对象上应定位于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他们是当前经济中最感融资困难,最迫切需要金融支持的经济组织和个人。
民营银行4.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为民营银行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应从修改完善相应金融法律、法规做起。目前对金融保险市场,国家已经有限地对外开放,但还没有对民间投资开放。应尽快修改《商业银行法》,在法律上明确民营银行的地位。对民营银行业务领域适度开放,允许它们向金融业务多元化发展。民营银行可以利用其资本金相对充实,包袱轻,体制新的特点与国有银行展开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在民营银行经营过程中,存款保险制度是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措施。对中国普通老百姓,存款放入国有银行无疑是最安全的。因为当国有银行无法支付存款时,国家作为国有银行的所有者必须对储户负责,国家可运用财政资金来支持。民营银行就处于竞争劣势。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有助于提高民营银行的社会信誉,保护一般储户的利益,防止社会发生金融动荡。
[本文为南京审计学院课题成果]
参考文献:
1.樊纲.克服信贷萎缩与银行体系改革[J ].经济研究,1999(1)
2.张杰.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与融资次序[J ].经济研究,2000(4)
3.傅丽华.积极组建民营银行[J ].经济界,2001(4)(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学院金融系 江苏南京 210029)
(责编:若佳)
—
822—●金融研究
《经济师》2005年第7期
司才容易获得保证担保。
5.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提升招标层次。多年来,工程造价“三超”已成顽症,尤其“最大的超支在设计”始终不得根治。而实行BT建设模式,实行整体性发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并引领我国招标工作进入新境界。
6.有利于全面履约并确保质量和工期。实践证明,实行BT建设模式便于充分发挥大承包商所具有的较强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的优势。
二、BT项目管理组织的结构模式
对BT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必须从四个方面进行考察,即BT甲方、BT乙方、监理的关系;BT乙方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与BT乙方企业组织的关系;BT乙方项目管理组织自身内部的组织结构;BT乙方项目管理组织与其各分包单位管理关系。
1.BT乙方、监理与BT甲方的组织———以合同为纽带的代建设、代管理关系。BT乙方与BT甲方为合同关系,与一般施工承包合同不同,BT项目中BT乙方还发挥了代业主进行建设管理,因而应分享部分建设管理费用并承担建设期贷款利息,以及承担建设期的技术与经济风险,这种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代建设管理相对一般的施工承包而言,需要更多的信用、信任、合作与支持。监理与BT甲方的组织关系是委托合同关系,因BT项目管理作为一种特殊的总承包和特殊的交钥匙项目(因BT 项目设计是单独招标)的一种组合模式,目前还没有成熟合同文本,项目实施工程中一般不进行计量与支付,只进行质量与进度等控制,要求建设监理客观、公正,并通过更严格的质量与进度检查、分析,做好监理记录与有关确认签证工作。这要求监理单位认真负责,BT 甲方对监理单位充分的支持与信任。
2.BT乙方项目管理组织在其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矩阵制。当总包企业在一个经营期内同时管理多个施工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时,企业对每一个分合同都需要建立一个项目管理结构,其管理人员的配置,根据项目的规模、特点和管理的需要,从企业各职能业务部门中选派,从而形成各项目管理组织与企业职能业务部门的矩阵关系,矩阵制组织结构的主要特点在于可以实现组织人员配置的优化组合和动态管理,实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提高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有效地实施BT项目施工管理。
3.BT乙方项目管理组织内部的组织结构———职能制。所谓职能制是在项目总负责人下,根据业务的划分设置若干职能业务部门,构成按基本业务分工的职能制组织模式,职能制组织结构的主要特点是,
职能业务界面比较清晰,专业化管理程度较高,有利于管理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4.BT乙方项目管理组织与其各分包单位间的组织结构———直线职能制。BT乙方项目管理组织与其施工、供应商等各分包单位之间,根据合同结构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在总分包的情况下,BT乙方是工程任务的发包方,总包与分包之间如同BT甲方与BT乙方的关系,此时分包商也是一个独立经营的企
业,同样需要在履行分包合同的过程中,实现
自主管理的增值目标。因此,在总分包之间,
通常形成直线职能制的组织结构模式。注意
分包合同的完善与分包质量控制。
在总分包直线职能制组织机构中,总承包
方根据项目整体管理的需要,在分包合同条件
已定的范围内,有权对分包商下达有关指令,
但这种指令必须由总承包方经企业法人授权
的项目经理签发,分包方接受此类指令必须执
行。总承包方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同样根据项
目整体管理的需要,对分包商的日常项目管理
业务进行指导、沟通和协调;对分包方履行分
包合同的行为提出意见、建议、劝阻、希望或要
求,但不作为指令,只为分包商自主管理和决
策提供建议。
三、BT融资代建制项目的运作控制
1.BT项目质量控制。BT项目没有一般
施工承包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核查工程量并签
认支付证书后付款,将计量支付作为控制工程
质量的经济杠杆,这对BT项目的质量管理提
出了挑战,应探索有效的控制方法。(1)技术
组织措施。应按《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技术
标准规定的分项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来检查
质量,制定严格的监理对质量签认确认程序;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必须返工,对不按规
范要求作业的不能进入下道工序;在关键工作
上,对不服从监理指令的施工单位应责令暂停
施工,承担相关损失并在质量评定时扣分或扣
质量奖。(2)合同措施。在BT投资建设承包
合同中,明确规定BT乙方有严重质量问题又
不采取措施或返工的,BT甲方可另外选择承
包人,原BT乙方应承担相关损失。在合同中
制定缺陷责任期1~2年的规定并以较高的质
保金担保,保修期5年并出具不少于合同总价
1%的保修保函。此外,选择水平高、信誉好的
监理单位,订好监理合同,制定可行的BT项目
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也是必要的。(3)奖惩措
施。提高工序质量检查评定、质量保证资料在
竣工质量评定中的权重,以加强监理对质量的
控制;对工程按时竣工验收合格或优良的,BT
甲方给予工程建安工程费总额较高比例的奖
励;对产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适用《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处理。
2.BT项目进度控制。BT项目的工程进
度管理有其特点,包括如下主要措施。(1)管
理措施。加强对BT乙方一级网络计划及相应
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
审,结合BT项目实际分析进度计划完成的概
率及资金到位的程度,提出改进建议或保证措
施。(2)组织措施。定期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例如对因BT乙方资
金与管理原因或施工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进
度明显过慢,则BT乙方应向BT甲方提交一
份修订的进度计划,并采取赶工措施。否则,
BT甲方有权将工程分包给特殊的分包人,原
BT乙方应承担相关损失,并完成已经开工未
完成工程或BT甲方要求完成的工程。会议与
信息处理技术是进度控制的重要手段。(3)合
同与经济措施。确保资金到位,保证工程进
度。资金是建设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BT项
目更是如此。要求BT乙方提交有关融资证明
如银行保函、贷款承诺书等以确保建设资金到
位,保证工程进度。通过BT甲方委托的审计
部门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审
计监督,对资金不到位的,BT甲方可凭保函向
担保银行索取,以用于该项目中BT甲方掌握
使用的部分子项目。同样,制定有关拖期损失
偿金条款也是BT控制项目进度的措施之一。
3.BT项目投资控制。BT项目多为总价
合同,因而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包干费用以外的
费用、征地拆迁费用和工程变更及变更的组价
等。(1)对包干费用范围界定清楚。如材料来
源与价格变化不调价,一般自然灾害的预防措
施费包干,设计的局部修改不调价,BT乙方建
设管理费包干,费用包干部分的建设期贷款利
息包干等规定。这些规定是总价合同的特点,
也是BT甲方为减少结算纠纷、控制项目投资
的有效措施。(2)采取措施控制征地、拆迁费
用。该费用由BT甲方掌握使用,BT甲方应在
政府的支持下,利用政府的应该政策结合土
地、房屋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使该类费
用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内。(3)严格控制工程
变更,制定变更原则及变更工程单价确定方
法。工程变更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种
种原因发生了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情况,使得工
程施工的实际条件与合同条件出现较大差异,
需要采取一定措施作相应处理。工程变更常
常涉及额外费用损失的承担责任问题,因此进
行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能够识别各种各样的工
程变更情况,并且了解发生变更后的相应处理
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变更带来的损失。
在处理工程变更问题时,要根据变更的内容和
原因,明确责任承担者;如果承包合同有明确
规定,则按承包合同执行;如果合同未作规定,
则应查明原因,根据相应仲裁或法律程序判明
责任和损失的承担者。通常由于BT甲方原因
造成的工程变更,损失由BT甲方负担;由于客
观条件影响造成的工程变更,在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按合同规定处理,否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属于不可预见费用的支付范畴,则由BT乙
方解决。
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原则,应在合同中明
确规定,BT项目一般为总价合同,没有清单单
价,变更工程,大家可以现行预算定额,预算编
制办法及材料与人工市场价格计算出的预算
费用调整一定幅度来结算。
总之,BT融资代建制项目的运作控制有
其特殊之处,以上控制方法在运用中应结合项
目实际情况来确立合理的运作控制方法。
[本文为学院青年基金课题]
参考文献:
1.姚兵,丛培经,肖利民.建筑行业及企业
发展战略概论[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2.韩杰.上海代建制的经济解析[N].中国
交通报,2003.8.19
3.侯祥朝,林知炎.论公共工程项目融资
代建制度[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3(3)
(作者单位:重庆交通学院 重庆
400074,重庆大学 重庆400044)
(责编:吕尚)
—
9
2
2
—
《经济师》2005年第7期 ●金融研究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