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华西实验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校师生安全教育工作,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特制订《江阴市华西实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阴市华西实验学校。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卫生事件。即发生在学校内、学校所在地区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学校各专用教室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3、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各种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4、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委员会。学校“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系统联动,防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防控的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
1、按照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情况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建忠
副组长:曹忠
组员:许建国承永民徐菊芬蔡琴娟赵志友吴凯李炳才周飞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决策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各
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信息,适时向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并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灾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突发性事件专项资金,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
六、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30分钟内,电话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2小时内报相关文字材料。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数量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
(3)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4、预防预警行动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2)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几级
5、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保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充足。特殊物资应由专人保管,确保物资器材存放合理、运输便利、安全可靠。
(3)资金保障
学校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学校要严格保证。
(4)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
(5)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具体保障措施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
6 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6.1 火灾事故
6.1.1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6.1.2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6.1.3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6.2 交通事故
6.2.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6.2.2应对措施
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师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门调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应组织人员(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学校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6.2.3善后工作
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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