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知⾏合⼀”是什么意思?“格物”⼀般都与“致知”关联,即“格物致知”。⽽朱熹理学的“格物致知”,与王阳明⼼学的“格物致知”⼜有所区别。
朱熹的“格物致知”,“格”是探究的意思,“物”是万事万物,包括意识的和物质的。“致”是求得、获得的意思,“知”是知识。简⽽⾔之,朱熹的“格物致知”就是探究事物获得知识。“格物”的⽬的在于“致知”。朱熹认为:“所谓致知在格物者,⾔欲致吾之知,在即物⽽穷其理也。”
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格”是正的意思,正其不正,便归于正。⼼以外没有“物”。“致”是停⽌、实现的意思,“知”则是良知。简⽽⾔之,⼈能“为善去恶”就是“格物功夫”。“物格”⽽后“知致”,“知”是⼼的本体,⼼⾃然会“知”。王阳明的格物就是正⼰意,致知就是致良知,皆纯属内省的功夫。“格物”⽽后“知致”,“知”是⼼的本体,⼼⾃然会“知”。见⽗知孝;见兄知弟;见孺⼦⼊井,⾃然知恻隐;这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总⽽⾔之,朱熹式的“格物致知”重在通过各种⽅式(实践或书本知识)探究⼀切事物的道理。通过格具体的物,了解抽象的理。
王阳明也曾学习过朱熹的“格物”,从“格⽵⼦”开始,不但⼀⽆所获,还因体⼒不⽀,昏倒在地,以失败告终。反省后,王阳明确信朱熹的“格物致知”有问题。“龙场悟道”实际上是王阳明对朱熹式“格物致知”的重新解析。
朱熹理学的“格物致知”与王阳明⼼学的“格物致知”引申出了各⾃重要的观点,即“性即理”与“⼼即理”。
下⾯我们再通过两个实例⽐较⼀下朱熹理学的“格物致知”,与王阳明⼼学的“格物致知”的区别。
1.关于孝顺⽗母。
朱熹式的“格物致知”认为,孝顺⽗母是个复杂的活,我们必须先学习孝顺⽗母的各种知识,得出⼀套理论,然后再开始孝顺⽗母。
⽽王阳明的“格物致知”则认为,孝顺⽗母这件事,我们只要端正态度,良知就会指引我们去孝顺⽗母,不必向外学习。
2.对美⾷的态度。
朱熹式的“格物致知”对美⾷的态度:这个美⾷看起来很诱⼈,我得学会怎么做才⾏。我要查询相关APP、菜谱,学习如何做这种美⾷。知行合一的意思
⽽王阳明的“格物致知”对美⾷的态度则是,哇,这个看起来棒极了,先试下再说。
⼆、“知⾏合⼀”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知”是“良知”,“⾏”就是认真地去做⼀件事。
知⾏的关系,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包括⼀些思想意念和实际⾏动的关系。“知”的真切笃实就是“⾏”,“⾏”的明察精觉就是“知”。
知中有⾏,⾏中有知。只学不⾏就不是真的“知”,⽽只⾏不学就不是真的“⾏”。“知”、“⾏”必须是合⼀的。
以知为⾏,知决定⾏。王阳明说:“知是⾏的主意,⾏是知的⼯夫;知是⾏之始,⾏是知之成”。“知⾏合⼀”是每个⼈的内⼼与⽣俱来的道德感和判断⼒,我们只要到并遵循内⼼的良知,复杂的外部世界,就会变得格外清晰,致胜决断,了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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