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嫁娶风俗
篇一:民间嫁娶风俗
民间嫁娶风俗
1、解放前,男女青年的婚姻一般都禀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请人排八字、算命占卜等,带有强烈的封建彩。但一些婚嫁习俗仍沿袭了下来,并有着浓厚的地方文化底蕴。
旧时,乡间男女一般在20岁左右开始择偶,央人作伐。男女青年和双方家庭一经同意,即择日订亲。男方托介绍人送礼金或饰服作聘礼至女方,叫“押日”,并宴请至亲好友,“老沙”一带称“小婚”,亦即订婚,双方婚事才算确定。结婚,男方须备彩礼,选日子,由介绍人去女方商定完婚日期,男女双方到政府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男方办喜酒,新郎由介绍人陪同上岳家迎娶,然后回家恭候新娘,妇方随之“起妆”。妆奁多为家具、被褥、家用电器等。新娘于下午盛装出嫁,告别父母亲人,在介绍人前导和同村几个少女陪同下乘坐自行车或汽车于华灯初上时至夫家。男方在门口放爆竹欢迎。婚礼开始,入席宴饮,新娘参见公婆及长辈。宴后,亲朋参观新房,说笑取乐,称“闹新房”。婚后三日,新妇偕夫回娘家谢
亲,俗叫“回门”,当天返回。满月后,回娘家探亲。“老沙”还有“会亲”旧习,即男方于婚后数日,邀请新妇的长辈及兄弟妹等亲属来家聚宴,作为来往走动的开始。
随着新风尚的逐渐兴起,旧时的习俗日渐淡化,男女青年自对象,或托人介绍,经自由恋爱,双方同意,并征询父母意见后,即可商谈婚事。一般由男方送礼下聘,约定婚期。婚期通常选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婚前,备新房,添置家具,领取结婚证。
婚日,男女方都以香烟、糖果款待来客,办几桌酒筵欢宴亲戚朋友,以示喜庆。婚事简朴、热闹,少数旅行结婚的,就更简便。但乡间不少地方在筹办婚事时仍保留着“押日”“回门”“会亲”等风俗。
2、新中国成立前,新乡有早婚习俗,男子婚龄一般在15至20岁,女子婚龄一般在15至18结婚习俗岁。男女婚姻须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嫁娶过程中有许多繁文缛礼。
议婚:初议婚,家长先托媒人,经媒人往来通话,了解对方属相,按阴阳学的迷信说法看双方属相的冲合。犯冲的属相有鸡与狗、龙与虎等,最合的属相为龙与兔,称之为“龙缠兔辈辈富”。女方年龄可大于男方二三岁,但不可大一岁,民间说法:“妻大两,黄金长”,“妻大三,做高官”,“女大一,没饭吃”。
相亲:在相互探问对方家境后,进行相亲。双方约定相亲日期,女方由媒人导引,与陪相人一同前往,到男方或媒人指定的地点同男方见面,媒人当面介绍双方情况。看相后,男方给女方见面礼。如双方均满意,为初定婚约。
定亲:择吉日,男方父母商定结婚日期,并报知亲友。
套新:女双方的新被褥和新枕头须由子女双全和夫妇双全的妇女缝制。缝制前先由婆婆抓三把棉花铺开,然后,抓一些花生、红枣、核桃撒在上面,由缝制者缝入被褥中,意为“早生贵子”。
压箱:女方在出嫁的前一天,由新娘的嫂子或将新娘的嫁衣装进箱子后,在嫁衣上面放压箱钱。新娘到婆家后,婆婆要在此箱内放钱,且多于压箱钱数。出嫁前一日或当日早晨,由女方或弟将娘家
所办嫁妆均插一柏枝,送至男方家中,意为万年长青。嫁妆送到后,男方家以酒席款待,由陪客人向送嫁妆人索取开箱钥匙,并给持钥匙者封钱,对方满足以后才将钥匙交出。
娶亲:娶亲的前两天,男方送通信盒给新娘,内装化妆与丰轿时的衣物(衣物必须成双成
对)、首饰,另加酒一瓶,肉一块,米、面各一升。娶亲的前一天,男方整置洞房,当晚由新郎的小弟压床,且允许在新床上撒尿。娶亲之日,男方备花轿四顶,一顶轿坐新郎,一顶轿坐新娘,一顶轿坐娶客,一顶轿坐压轿孩子。
迎礼:引礼人引导新郎进新娘家,每一道门,引导新郎向客人作拜施礼,新娘家须给新郎和引礼人各盛一碗饺子汤,奏乐三遍,新娘方可上轿。
上轿:新娘上轿须穿蓝鞋子,此鞋不许再穿回娘家。上轿前,其母给女儿离母钱,并把婚书交于新娘,由新娘将婚书带至婆家压在床头,以示两家平安。上轿分大娶、小娶。大娶,新娘上轿不踩地,坐在椅子上由四人抬着上轿。小娶,新娘步人轿内,轿顶大升。途中若遇拦轿者,须落轿奏乐后方可再行。
下轿:新娘下轿前要梳(:衡阳嫁娶风俗)头,边梳边说:“一梳金,二梳银,三梳骡马跑成。”婿家还须给新娘赠下轿礼,然后由扶客搀扶下轿。若遇瞎年(即年中无“立春”),新娘下轿时须手持照明物前行,以示瞎年照生子女。新娘下轿后,脚不得落地须用蓝布自轿门铺至天地堂,新娘脚踩蓝布,行至天地桌前,由男家向新娘身上撒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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