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族风俗习惯
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族风俗习惯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北。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形成西北高、东南低的喀斯特岩溶地貌,最高海拔1108米,最低海拔150米,红水河在县境内流程160公里。全县幅员面积2716平方公里,辖3个镇、13个乡、155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人口44.9万,有壮、瑶、汉、毛南、满、仫佬、水、苗、回、侗、彝等11个民族。其中世居民族有壮、瑶两个民族,汉族及其他民族属迁入民族。 壮、瑶、汉族人口分别占全县总人口的70.91%, 21.13%,7.96%。大化境内的壮族、瑶族和汉族同胞与其他各民族经过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的积淀,保持着互相往来,和睦共处的友好关系,并传承和发展着各自悠久的民间风俗习惯,形成了丰富的具有自身特点的民族文化。
一、瑶族
主要分布在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全县16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以七百弄、板升、江南、雅龙、镇西、六也等乡最为集中。由于石山地区耕地缺乏,劳动生产力极低,因而瑶族的经济、文化生活水平在全县各民族中相对落后。
大化瑶族与邻近的巴马、都安的瑶族同属布努瑶支系,是瑶族众多支系中仅次于盘瑶的第二大支系。他们自称为“东白挪”,简称“东挪”或“白挪”。他称有4种:“背篓瑶”,因其常以背篓负物而得名;“蓝靛瑶”,因其善制蓝靛而得名;“瑶”,以其从迁来而得名;“番瑶”,其来源说法有二,一种认为“番瑶”即“翻瑶”,因瑶族常翻山越岭不断迁徙而得名,一种则认为“番瑶”即“反瑶”,系历史上统治阶级因瑶族常起来反抗其统治而强加给瑶族的带有侮辱性质的名称,因“反”字太露骨,故用了谐音的“番”。
关于布努瑶的来源,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据布努瑶史诗《密洛陀》记载和传说,其始祖母“密洛陀”生于“协些协利”,但“协些协利”系今天的什么地方已难于稽考,部分布努瑶人根据史诗中关于“协些协利”“不长森林”的有关描述,推断其在我国的西北部,此后经过长期的辗转迁徙才到大化。但学术界较为一致的观点则认为源于古代的“长沙蛮”和“五溪蛮”,发源地在今资江、沅江流域和洞庭湖两岸,后为躲避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而逐渐南移,约在明代进入广西都安、巴马、大化等地。迄今居住大化境内的瑶族主要有四大姓,即蓝、蒙、罗、韦。民间传说此四姓人分别为同父母的四男四女婚配后繁衍的后裔。按其口述或家藏的谱系计算,各姓在大化居住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东白挪”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瑶族支系,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的积淀,形成了丰富的具有自身特点的民族文化。
早在汉代,史籍中就有瑶族祖先“好五衣服”的记载,“先梳头,后结髻;先穿衣,后穿裤;衣连裙,裤花边”则是史诗《密洛陀》关于布努瑶穿着打扮的最早记录。男女蓄长发,盘结于顶,名为“椎髻”,系古代瑶族饰着的一个特点。据大化瑶族老人介绍,直至建国初期,瑶族社会中还有男子蓄发盘结于顶的遗俗,而妇女蓄发习俗今仍十分流行,但在装饰上则较过去更为讲究。平常多用由绸缎丝线刺绣成的精美鲜艳的长帕盘结遮盖,节庆时年轻女子头戴造型精美的头饰,头顶椎髻上插上银簪、银花及银串珠链等饰物,再配以耳环、手镯、项圈,人饰相衬,美观大方。妇女服饰花样较多,一种是穿短领长袖衣,系腰带,下穿青碎花白边的褶裙和红边筒裤;一种是上穿黄红相间的连衣裙,下穿黄白相间的长筒裤;还有一种是上穿青底满红花纹的百褶裙,下穿白边筒裤,内穿素衣,外穿过臀裙。男子常穿青、黑两种颜,有时也穿白服装,腰系绣花边长带,下穿宽褶裤头宽大筒裤,身边多佩带腰刀、烟具等物。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瑶山
外出人员的增多和改革风气的日渐深入,一些流行时装如西服、茄克、西裤和彩艳丽、样式新颖的裙子等也逐渐为瑶族人民所接受。
结婚习俗
大化瑶族以玉米为主食,次为大米、红薯、芋头、粟米等。玉米或煮干饭、或熬稀粥,一日三餐或二餐。建国前,粮食极缺,灾荒年景,常采集毛莨、糯山薯、云香竹籽和野菜充饥。菜肴有黄豆、饭竹豆、黑豆、四季豆、南瓜、辣椒、芥菜、白菜、萝卜、南瓜苗、韭菜、苦蔴菜、大蒜等蔬菜和家禽家畜等肉类。男子喜好打猎,餐桌上还时有猎获的野味。合抓菜、珍珠粥和火麻菜是当地瑶族的特食物,合抓菜以黄豆粉和青菜作原料,将二者搅拌煮熟,然后加入用木果浸泡的水,待烧开即成。菜中不放盐,另用碗盛盐水,饮食时,挟菜醮于盐水中再吃,清凉爽口,别具风味。珍珠粥则以玉米头、饭豆为原料,放入水中熬粥,直煮至玉米头和饭豆烂熟即可食用。珍珠粥具有清凉解渴、抗饥耐劳之功效,是炎热夏天的常见食物。火麻菜的制作比较简单,先将火麻籽捣碎,置于水瓢中倒进热水反复搅拌,滤去渣质将麻汁注入锅中煮沸再放青菜煮熟即成。火麻油中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营养元素,以其煮菜,既具清爽之味,又可促进新陈代谢,增强体质、延年益寿。因此,
有人称火麻菜为“长寿菜”。大化瑶族普遍嗜酒,特别是成年男性,每日必饮,或一餐、或二餐,一般家庭都会采用蒸溜法酿制玉米酒或小米酒。客人到来则备好酒热情招待,以示欢迎。
解放前,大化瑶族的住房十分简陋。大部分人家居住草木结构的“人字寮”棚舍,又称“杈杈房”,低矮狭窄,不分厅堂和卧室。四周用木条或竹片圈围,屋顶多盖茅草,冬季,透风漏雨,全家人常常围着火塘取暖度夜。解放后,瑶族人民的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大多数人家建起了木石结构(或砖瓦结构,或竹木结构)的一进三间式房屋,中为厅堂,两侧前部为炉灶或火塘,后部为卧室,房前屋后,分设洗澡棚或猪牛栏。由于受周围壮族的影响,有的瑶族则建起了木石结构的“干栏”式房屋,或二层、或三层,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家禽,上层堆放粮食、杂物。近几年来,居住平地的少部分瑶族有的还盖起了钢筋水泥楼房,但在一些僻远的山弄村屯,还有极少部分瑶族仍然居住在简陋的“人字寮”棚房之中。
大化瑶族散布于千山万弄之中,三五家一屯,十几户一村,除少部分村屯通公路外,绝大部分村、屯只有山间小路相通,机动车、畜力拖车皆不能在当地使用,交通极为不便。下地生产、日常生活出门全凭步行,运输用肩挑背扛。由于集贸市场少、学校教学点分散,一些村屯的瑶民赶圩、孩子上学,往往须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干旱时节,村屯缺水,须往十几至二十几里外的地方挑水,来回一趟,要走二、三个小时。所以,交通运输是大化瑶族地区经济建设中丞待解决的问题。1998年—2007年,两次会战(村级公路建设大会战和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使大石山区的瑶族同胞行路难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目前全县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圆了大石山区瑶族同胞的通车梦。
婚姻
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在解放前,极少数男子由于前妻无生育,也有娶二室的。解放前盛行包办婚姻,只要双方家长同意,男女双方不管情愿与否,都必须结为夫妻。瑶族婚姻,舅权为大,当地有“舅权大过天”之说。舅父之子可以优先娶姑母之女,舅父无子或经舅父允许,姑母之女方可外嫁他人。但男方须送些彩礼给舅家,以示谢恩。此外,据当地瑶族老人说,解放前少数村屯瑶族还有抱婚的习俗。解放后,实行社会主义婚姻法,瑶族人民思
想觉悟不断提高,包办婚、抱婚、舅权至上等落后的婚姻习俗逐渐被消除,男女自由恋爱,自主选择配偶,不再受父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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