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木材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夹江县丰林木材加工厂
编制日期:2018年3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木材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夹江县丰林木材加工厂
法人代表赵永煬联系人赵永煬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潘塘村1社
139****8388传真/ 614100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潘塘村1社
立项审批部门/ 备案证编号/
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011锯木加工
用地面积(平方米)18320(27.48亩)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400
其中:环
保投资
(万元)
16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4%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
产日期
小型加工厂项目2018年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夹江县丰林木材加工厂是一家集生产、销售木材为一体的企业,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在夹江县黄土镇潘塘村1社租赁原潘塘机砖厂场地及厂房(目前属于个人所有)以及附近居民承包地,合计约27.48亩地进行桉木旋切板的生产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环保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木材加工生产项目属于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预测评估本项目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为环保部门提供管理决策依据,本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项目业主夹江县丰林木材加工厂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环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在工程分析及影响预测基础上,按有关技术规范和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待审批后作为业主开展项目建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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