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检测试验计划
4.5.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按单位工程编制施工检测试验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督实施,确保检测试验频次满足规定要求。
4.5.3 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按检测试验项目分别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 检测试验参数;
3 检测试验试样规格;
4 代表批量;
5 抽检频次和取样规则;
6 工程部位;
7 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4.5.4 施工检测试验计划编制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施工质量控制的需要,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应依据预算量、进场计划及相关标准规定的抽检率确定抽检频次;
小型加工厂项目2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应依据施工段划分、工程量、施工环境及质量控制的需要确定抽检频次;
3 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检测频次;
4 计划检测试验时间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定。
4.5.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并影响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实施时,应及时调整检测试验计划,调整后的检测试验计划应报监理单位重新审查后实施:
1 设计变更;
2 施工工艺改变;
3 施工进度调整;
4 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或数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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