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茂名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 ...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茂名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1.15
【字 号】茂府办函[2014]11号
【施行日期】2014.01.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茂名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茂府办函〔201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府办《关于印发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3〕685号)要求,为落实振兴发展协调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红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小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吴刚强 副市长
  梁罗跃 副市长
  杨润贵 副市长
  成   员:林振光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程 前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工作局局长
  梁其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恒和茂南区区长
  何志强 茂港区区长
  邓惠林 信宜市市长
  李 德 高州市市长
  谭剑锋 化州市副市长
  黄 爽 电白县县长
  陈 研 滨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谭国锋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XXX 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主任
  黄宝强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周国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华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覃 琪 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黎万福 市委政研室主任
  刘国珍 市台办主任
  黄奕奕 市编办主任
  黄 永 市发改局局长
  黄业忠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罗欣荣 市教育局局长
  崔锡明 市科技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土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一才 市民政局局长
  王伯昌 市财政局局长
  华 翠 市人社局局长
  柯小兵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春保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曹万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 尧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冼奕辉 市水务局局长
  朱 积 市农业局局长
  王景会 市外经贸局局长
  黄晨光 市文广新局局长
  卿竹松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瑞南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丁德亮 市国资委主任茂名旅游
  邓泽友 市体育局局长
  胡汉顺 市统计局局长
  蔡剑锋 市物价局局长
  李华林 市林业局局长
  陈德敬 市工商局局长
  简 钊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梁明新 市质监局局长
  梁红健 市旅游局局长
  黄 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 平 市法制局局长
  蔡映秋 市残联理事长
  李海林 市扶贫办主任
  汪 斌 茂名海关关长
  杨 剑 市国税局局长
  龚学泉 市地税局局长
  万必能 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行长
  李向明 茂名银监分局局长
  刘四聪 茂名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林振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梁其敏、黄永同志兼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市府办、市发改局、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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