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7.23
∙【字 号】茂府规〔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茂府规〔2021〕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
《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业经十二届市政府第1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茂名“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融入“双区”,坚持向海而兴,打造特产业,认真落实市委“1+4+6”工作布局,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不断巩固环境安全为保障,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低碳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建设“山海并茂,好心闻名”的现代化美丽滨海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突出绿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高质量发展。
实施分区管控,实行区域准入。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体功能分区、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强化统筹协调,保持优化更新。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协调衔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发展和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版本;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
茂名市共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699.7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88%,主要分布在高
州市东北部,信宜市东南部云雾山脉和电白区中部、东北部沿海丘陵台地;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1361.7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92%,主要分布在信宜市,高州市和化州市。
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1109.93km2,在海洋功能区划内的红线面积为892.94km2,占全市海域面积的14.54%,全部分布在电白区(含广东茂名滨海新区)。
——环境质量底线[ 具体指标以省下达任务为准]
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控制在83.3%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近岸海域水体水质全部达到第四类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臭氧(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二氧化氮(NO2)达标成效。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资源利用上线[ 具体指标以省下达任务为准]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
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满足碳排放达峰目标,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现代化美丽滨海茂名。
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78个,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7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31个。
(一)陆域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7个,总面积为11423.98km2。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9个,面积共计3175.7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7.80%,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6个,面积共计3253.37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8.48%,主要为人口集中、工业集聚、环境质量超标的区
域;一般管控单元12个,面积共计4994.8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3.72%,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二)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茂名市共划定海域环境管控单元31个。优先保护单元19个,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管控单元4个,主要为用于拓展工业与城镇发展空间、开发利用港口航运资源、游憩资源的海域和现状劣四类海水海域;一般管控单元8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海域。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强化创新驱动和绿引领,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一)区域布局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加强以云开大山、云雾大山、天露大山等连绵山体
为核心的天然生态屏障保护;强化以高州水库、罗坑水库等良好湖泊为核心的重要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鉴江流域、黄华江流域等重要供水通道的水生态保护;大力保护水东湾红树林等滨海湿地。
2.滨海新区聚力绿化工、氢能利用、港口物流等临港产业以及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临港产业园区。高新区重点发展石化、化工和新材料等产业,着力打造新材料中试基地,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水东湾新城加快推动南海旅游岛等滨海旅游项目,构建以滨海旅游、医疗康养等高端服务业为主体的特产业体系,打造休闲临港商务区。
3.茂南区依托茂南石化工业园等平台,着力延伸石化产业链,优化提升高岭土深加工,推动汽车相关产业发展,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白区着力发展绿建筑和全域旅游产业,做优做强香精香料等传统特产业。信宜市强化绿矿产品深加工产业,依托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高州市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医药与健康、农副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着力打造以“茂名市荔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代表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化州市加快建设茂名空港经济区,培育壮大临空、物流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医药与健康产业。
茂名旅游 4.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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