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忧考从四川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四川监理⼯程师报考⼯作现已启动,报名时间:3⽉21⽇-30⽇,考试时间:5⽉14⽇-15⽇,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公告原⽂如下:
各市(州)⼈事考试机构、省⼈事⼈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考试中⼼《关于2022年度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作的通知》(⼈考中⼼函〔2022〕8号)、四川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作的通知》(川⼈社办发〔2020〕14号)等⽂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科⽬及考试设置
(⼀)考试时间及科⽬
5⽉14⽇09:00-11:00建设⼯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程⽬标控制(3个专业)
5⽉15⽇09:00-11:00建设⼯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考试设置
1.专业、科⽬设置。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程⽬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其中《建设⼯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建设⼯程⽬标控制》和《建设⼯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专业类别分为⼟⽊建筑⼯程、交通运输⼯程和⽔利⼯程,报考⼈员可根据实际⼯作需要选报其⼀。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4年为⼀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参加2个科⽬考试(级别为免⼆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程师⼀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新旧考试过渡。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建设⼯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程合同管理》《建设⼯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分别对应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程合同管理》《建设
⼯程⽬标控制》和《建设⼯程监理案例分析》科⽬。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
⼆、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利部和⼈⼒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规〔2020〕3号)规定,按照⼈⼒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类职业资格考试⼯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以报名参加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各⼯程⼤类专业⼤学专科学历(或⾼等职业教育),从事⼯程施⼯、监理、设计等业务⼯作满4年。
(⼆)具有⼯学、管理科学与⼯程类专业⼤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程施⼯、监理、设计等业务⼯作满3年。
(三)具有⼯学、管理科学与⼯程⼀级学科硕⼠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程施⼯、监理、设计等业务⼯作满2年。
(四)具有⼯学、管理科学与⼯程⼀级学科博⼠学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的,参加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
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已取得公路⽔运⼯程监理⼯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利⼯程建设监理⼯程师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3⽉21⽇⾄3⽉30⽇。
(⼆)资格核查时间
3⽉21⽇⾄3⽉31⽇。
(三)缴费时间
3⽉21⽇⾄4⽉1⽇。
(四)电⼦发票打印时间
4⽉11⽇⾄12⽉31⽇。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5⽉9⽇⾄5⽉13⽇。
四、告知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告知制,报考⼈员可⾃主选择是否采⽤告知制⽅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
⾝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的⼈员,可选择采⽤告知制⽅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为的⼈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为、被记⼊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员不适⽤告知制。
(⼆)选择采⽤告知制⽅式办理的⼈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和报考⼈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在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电⼦⽅式签署告知书(电⼦⽂本),⼀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效的处理,已缴费⽤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常监管中发现报考⼈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考试成绩⽆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效。报考⼈员有提供虚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为的,按照《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社部令第31号)第⼗条、第⼗⼆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前通过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告知制。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告知制的⼈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和报考⼈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在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络办理。
(⼀)上报名
1.在中国⼈事考试(www.cpta)报名。
2.照⽚将⽤于准考证、《考⽣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新注册考⽣个⼈照⽚须通过照⽚审核处理⼯具处理后,⽅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报考⼈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作地、居住地⼀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学历(学位)信息和⾝份信息验证,报考⼈员应及早进⾏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法由中国⾼等教育学⽣信息(学信)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扫描件,经中国⾼等教育学⽣信息(学信)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员须上传⾝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注册备案表(学信www.chsi查询打印)(详见附件1)。
5.报考⼈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法修改。
(⼆)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分专业进⾏,⼟⽊建筑⼯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交通运输⼯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交通部门负责;⽔利⼯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利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事考试机构见附件2、附件3。
2.报考⼈员⽆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审核,由资格核查⼯作⼈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效处理。
3.选择告知制的报考⼈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在线⾃动核查。
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告知制的报考⼈员在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作⼈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线上⼈⼯核查。
(三)上缴费
收费标准:客观题科⽬每⼈每科61元,主观题科⽬每⼈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事考试(www.cpta)打印准考证。报考⼈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份证件号码等个⼈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考试⼤纲
考试⼤纲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利部组织编写、⼈⼒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纲》,可在相关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站()及中国⽔利⼯程协会站()。
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成绩查询
在中国⼈事考试(www.cpta)查询成绩。
(⼆)公⽰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员名单进⾏公⽰,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考试须知
(⼀)应试⼈员应试时携带的⽂具仅限于⿊⾊墨⽔笔、2B铅笔、橡⽪、⽆声⽆⽂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员使⽤,考后收回。
(⼆)考试时,应试⼈员凭本⼈准考证和⾝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代⾝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军官证、港澳⾝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陆通⾏证、护照,不含过期⾝份证、⼀代⾝份证、⾝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考室,对号⼊座,并将准考证、⾝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考室。考⽣本⼈、⾝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签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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