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收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税收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一次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规范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经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具体化,使税收服务由职业道德范畴上升为法律,从而引发了税收管理理念根本性转变。在税收征管实际工作中,如何牢固树立税收服务观,将服务寓于税务管理的各环节之中。
    一、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
国际象棋规则    纳税服务的内容取决于纳税人在办税中的需要,主要包括:
    (一)进行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辅导。这是纳税人的基本需要,也是纳税服务中的基本内容和税务机关的义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税法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宣传的内容应当是广泛的,包括税法、税收政策和各种办税程序、税收知识等,其作用在于潜移默化地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纳税咨询辅导的对象是特定的纳税人,其内容具体且明确,税务机关的答复和辅导应当及时、准确和权威,其作用在于直接指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带来的负担。
    (二)方便申报纳税和涉税事项办理。这是纳税服务的核心内容。依法申报纳税和办理涉税事项是纳税人的义务,但税务机关应当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简化环节和程序,使纳税人在履行义务时方便快捷,感到轻松愉快。如税务机关设立的办税服务厅,集中进行税务登记办证,表票供应,涉税事项审核审批等;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成果,向纳税人提供电话申报、计算机远程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通过电子缴税、税银联网提供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和国库“四位一体”的缴税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申报纳税;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将来提供网上税务局、移动税务局服务,纳税人的一些涉税事项还可以通过网络来办理。
    (三)提供纳税人个性化服务。这是纳税服务中更深层次的内容。如果纳税服务仅限于按照统一服务规范提供的普遍服务,不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既不利于税务机关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和进行税源监控分析,也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特殊需要。整合纳税人的个性化信息,针对其不同的纳税服务需求,在管理中动态地予以体现。如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评定纳税信誉等级等办法,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接受投诉和反馈结果。这是纳税服务必不可少的内容。税务机关要把纳税服务作
为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使纳税人满意。纳税服务不仅强调形式的多样,更为重要的是体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使纳税人满意。税务机关要想知道纳税服务好不好、够不够,纳税人满不满意,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就应当虚心接受纳税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因此,提供一个征纳双方联系的渠道,纳税人在与税务机关打交道的过程中,对不满意的地方能及时向税务机关投诉、反映,税务机关则及时作出处理和反馈,给纳税人以满意的答复。
    二、研究优化税收服务的策略
(一)转变纳税服务观念
    1、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执法的内涵,公平、公正、公开地服务于纳税人,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够依法申报纳税,履行税收义务。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和有关审批手续,减少形式上的重复检查,不再为解决个别问题而普遍开展工作;突出税源监管和纳税人合理需求,强调税收公共服务功能,营造优良的办税环境,使执法和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
    2、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事后服务向全程服务转变、由单纯服务向全面服务转变。淡化权力意识,树立税收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将服务寓于税务管理的各环节之中。怎样重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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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发网银 3、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将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行政行为规范,使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其作为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
名族舞蹈    4、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而不论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与否,服务效果的好坏。改变检查时就轰轰烈烈抓一阵,搞表面化、短期性的行为,而必须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切实做到有声有、有板有眼、有行有果。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服务制度
    1、完善服务公开制度。新征管法中规定了纳税人对税法和有关纳税程序的知情权,建立完备的公开制度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根本途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是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事项都应公开。税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税法和税收政策、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处理 处罚 标准、服务规范、监督方式等;公开的形式包括定期、不定期和及时公开;公开的媒介包括税务公报、税务网站、税法汇编、办税场所公告栏、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公开的对象包括社会公众和特定的当事人,对前者是税法和程序的普遍公开,对后者还应包括其具体涉税事项办理情况的公开。
    2、完善服务管理制度。现代税务管理理念是优质的服务+科学的管理,而优质有效的纳税服务应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基础上。对所有纳税人实行户籍管理,将纳税人纳税情况等基本信息集中起来,以便及时动态地掌握纳税人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税源大小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服务措施;通过开展纳税评估,评定不同的信誉等级,对纳税信誉好的纳税人在年审、发票领购、纳税检查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条件。对税务机关来说,还要对服务手段、程序、效率、质量等作出规定。 苏武传原文及翻译对照 3、完善服务责任制度。落实服务责任是搞好纳税服务的重要保证。实行首问负责制,规定第一个接待纳税人咨询的税务人员必须进行答复,当场能即时答复的当场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事后
及时答复。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实行延时服务制,在特定情况下,如申报期的最后一天,延长受理申报的时间,体现对纳税人的关怀。在纳税服务的过程中,公开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时限标准,对违反有关制度的税务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4、完善服务便捷制度。纳税服务就是要让纳税人办税感到简便易行、轻松愉快。税务机关应坚持将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贯穿到纳税服务的所有环节,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办税环节和程序,提供多种办税途径,使纳税人能有更多便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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