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对口升学政策的回顾与展望
中职对口升学政策的回顾与展望
作者:姜丽杰 宁永红 巩建婷 宁存柱
来源:《职业教育研究》2020年第09期
        摘要:自1977年恢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以来,普通高校对口招收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政策随着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不断调整,招生对象由限定的少数人向有条件的放开转变、考试方式由“推荐”向自愿参加分类考试或直读转变、考试内容由以“文化课”为主转向“
知识+技能”考核、招生计划的比例逐步扩大以及中高等职业教育两阶段人才培养从隔离走向衔接等。通过对其发展历程分析,发现在招生对象选择、职普之间融通、升学和就业教育的处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为更好地推行职教高考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职;职业技能;文化素质;职教高考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0)09-0056-08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巩固发展农业技术教育,以及解决职业教育师资明显不足的问题,各省纷纷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拿出部分指标招收参加对口专业高考的职校生,多年来,实施对口升学考试制度为职校生的成长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会,对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意义重大。根据已有的文献分析,四十多年来,就对口升学政策的研究集中在政策的发展、政策的实施对学生及职业学校的影响、考试的形式、就业与升学的冲突等问题的研究上。政策实施的最初几年,大多是一线教师从政策实施的层
对口招生面探讨对口升学在吸引生源、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影响,如学者时先礼在1987年提出少数学生升学是为了解决师资短缺[1],对吸引生源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应以此改变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随着招生政策的变化,人们对此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学者张玉洲在1994开始就对口招生录取方法进行分析[2];学者王友莲在1997年就对口招生过程中的推荐工作进行反思[3];学者王三虎在2000年分析了普通高中生源和对口生源素质差异等[4],特别是就对口升学与就业的冲突展开了讨论。高恒山指出部分中职学校以升学教育为主,忽视学生就业,在教学过程中未能平衡升学与就业的关系[5]。随后,蒋丽君也指出由于中高职人才培养错位,致使中职过度追求对口升学率,不利于学生发展[6]。升学和就业问题是中职教育所要解决的难题,如何平衡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思考的重点。
        进入新世纪,学者开始关注政策本身的研究。如有的学者根据对口升学政策的变迁将其分成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李红卫认为我国对口升学政策主要经历了升学制度构想阶段(1978—1986年)、初步尝试及探索阶段(1987—1996年)、深入实践(1997—2005年)和完善阶段(2006年—至今)[7]。董照星认为对口升学制度主要包括统招统分(1985—1987 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1997—2010 年)和分类招生(2011 年—至今)这三个时期[8]。学者们各抒己见,阶段划分的标准不一,从侧面反映出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国职业
教育的变化和社会发展需求。有学者认为,多样化的考试方式代表不同的分流模式,最终目标都是为学生提供多种成长路径,总结指出我国中职生升学路径包括高考、单招、五年一贯制等多种模式。李小娃指出我国中职生升学渠道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但从根本上来说,中职生升学考试方式仍是以高考为主,其他类型考试为辅[9]。对口升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这两方面,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防止考试导向出现偏差。冯玉珠认为对口升学考试内容重理论、轻技能,理论与实践考察不均衡[10]。丰宗立也指出考试内容过度重视文化课考察,专业技能遭到冷落[11]。时至今日,依然有学者通过数据分析得出我国对口招生考试内容理论和实践比例失调[12],对口升学考试作为人才选拔的“标尺”未能有效衡量。为此,需要准对口升学考试制度的定位和重点,选择合理的考试内容,发挥其最大成效。
        对招生对象的规定也是对口升学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戴成林认为扩大招生惠及面有利于提高升学率和促进教育发展[13]。刘芳也认为2019年教育部颁布《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后,高职院校实行百万扩招,对口生源由传统向非传统过渡,招生对象逐渐宽泛化、普及化[14]。不过,扩招的背后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厘清其发展脉络,准确定位不同类型生源的发展需要,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疏通和正确引导。
        综上所述,以往就对口升学政策的研究,关注的是在不同阶段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的影响,或者单独就某一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对政策文本纵向的系统的梳理明显不足。随着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建立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高考制度至关重要。因此,通过对四十多年来对口升学政策中招生对象的变化、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的转变、招生计划波动起伏进行分析,并结合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现实反应,为新时代制定职教高考制度的有关政策提供参考。
        二、中职对口升学政策的回顾
        (一)招生对象由限定的少数人向有条件的放开转变
        我国1977年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对口升学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最早提出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农业中学和各类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主要回农村参加工作,农村有关单位应优先从中择优录用,也可以对口升学”。1985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作为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
构,有计划地将一批普通高中改为职业高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把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提出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同年,一些省份依据《一九八五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文件要求,如河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求省属农林院校部分专业对口招收三年制农职中应届高中毕业生,最初能够参加升学的学生有严格限定,按每所学校办学质量、专业人数分配给各地市相应指标,一般一个专业仅有1~2个名额。再如金陵职业大学1986年开始进行试点,在南京市对口招收有生产经验的职中毕业生,为职中毕业生接受高一级教育提供了機会[15]。
        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职教师资不足问题成为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保证职业技术学校有稳定的师资来源,1987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提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职业中学专业课师资班和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师资班对口招收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一贯优秀且具备教师素质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入学,使之毕业后成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主力军。普通高等学校在对口培养职教师资的同时,开始增加部分对口专业。1990年,农业部、国家教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农林院校试行招收有一定实践经验学生的通知》
提出,对口招生对象扩展到农业、海洋渔业等多个专业的高中毕业后参加生产实践两年以上的在岗青年。1993年,国家教委、农业部、林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林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民中专农林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也提出,高等农林院校应主要招收应届或往届普通全日制农业、林业等有二年以上生产经验的农村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岁。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放宽了对口招生的条件,切实促进了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如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从1985年开始招收往届及应届农业高中毕业生,当年仅农学专业招收30人,随即果树、农学、财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相继招生,至2018年对口本科招生达到630人,为河北职教的发展提供了师资保障。天津大学1995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优秀应届中专毕业生,培养计算机与技术专业的后备职教师资[16]。之后该校确定职教师资班每年对口招收60名学生,其中在津招收12名,在河北、河南、山西等省招收48名。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对口招生对象的条件逐渐放宽。1996年,农业部、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农业院校对口招收农业职业高中、农业中专、农业广播学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暂行办法》提出,可以对口招收学习成绩良好、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未婚应届中职毕业生;1997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
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招收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且从1997年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个省市实行试点。2000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做好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仍然以招收年齡在25周岁以下的未婚应届中职毕业生为主,取消中等职业教育毕业两年方可报名的限制。2007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以应届毕业生为主要招生对象,对口升学的限制逐渐减少,升学人数明显增多。2018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口招生对象转变为有教育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由“推荐+考试”向自愿报名分类考试(或直读)转变
        1987年,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指出,普通高校举办的职业中学师资班实行“推荐+考试”的方式,普通高校举办的中专学校师资班采取保送入学、招生校复核的方式,推荐名额总数与招生总数之比为1.5∶1,招生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的未婚中校毕业生。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少数在生产中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中职毕业生提供了学习机会。国家教委于1991年颁布的《关于
推荐应届职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有关问题的通知》又提出,主要让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通过“推荐+考试”的方式实现升学,将招生比例扩大为3∶1。如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采取“农职中学推荐参加高考后择优录取”的办法,该院在1992年对口招生数为120人,被推荐的人数为300人,接近推荐学生数与招生总数之比为3∶1的比例要求[17]。之后,1997年,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重申高职院校应实行推荐、保送和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但这种推荐制度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把普高生当成职高生、推荐指标任务未能完成等现象,对口招生考试制度缺乏一定的规范[18]。
        进入21世纪,为促进对口招生制度更加公正、透明,2001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提出,取消大部分学校推荐和保送的资格,改为考生自愿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计算机网上录取的原则,规范了对口招生考试方式。200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高职院校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开始灵活调整优秀中职毕业生的升学方式。之后,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次提出,普通高等院校在实行多种考试方式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升学方式逐步向自愿报名,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
生、或参加各省自行组织的统一高考。2013年,教育部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又推出多种招生考试制度,使高职的招考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相分离,其中包括从参加对口考试的中职生体中直接录取或者通过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等方式,使更多的中职生能够通过多样化的考试形式实现自己的升学梦。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颁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提出,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渐培养本科阶段的职业人才,试行“中本衔接”的人才培养方式。同年,辽宁、江苏、河北等省市大力开展了中职与本科“3+4”试点试验。如2014年河北省招收480名对口本科生、山东省招收920名、江苏省招收了595名[19]。这些试点地区的积极探索为其他省份中职对口本科升学制度的实行提供了实践指导。2019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又强调要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至此,在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对口招生考试制度更加透明,高等教育招考形式更加多样,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学历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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