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粤建规函[2015]676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 
【发布日期】2015.04.08 
【实施日期】2015.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建规函〔20156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文物主管部门: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就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认定工作将采取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的方式不定期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收集到一定数量申报单位的材料后,视情况适时启动认定程序。为此,请各地按照《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认定办法》(见附件)确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街区、镇、区进行申报。
  二、各地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需撰写申请报告,填报《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申报表》、《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价指标表》、《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提供关于该街区、镇、村历史文化保护的措施,并制作能反映传统建筑风貌的照片集、VCD或多媒体光盘、电子幻灯片(Powerp
oint)等。若已编制保护规划的,请将保护规划一并上报。具体上报材料要求见《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选办法》。
  三、请各市将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文化厅。
  有关表格请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城乡规划栏目或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http//v/政府文件栏目下载。
  附件:1.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认定办法
  2.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申报表
  3.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价指标表
  4.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
5.《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价指标表》和《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填表说明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文化
201548
  附件1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认定办法
  为弘扬岭南文化,促进我省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以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的基本条件与评价标准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应当具备下列四方面条件:
  (一) 历史价值与风貌特
  1.在历史价值和风貌特方面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某一地区或全省乃至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具有地区、全省或全国范围的影响,或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2)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设过重大工程,并对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著效益且延续至今;(3)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于世;(4)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以及曾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5)著名历史人物出生地,或者为全国杰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人物生活和工作过的地方;(6)能体现我省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或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特和风情、民族特传统建造技术。
  2.现存的地上、地下历史文化实物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和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街区或镇、村建成历史在清代以前,现存有民国以前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纪念物、遗址等,传统风貌与格局保持完好。
  (二)原状保存程度
  街区或村镇内街道、村巷历史传统建筑、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或因年代久远,原街道、村巷建筑、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原街道、村巷建筑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三)现状具有一定规模
  凡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街区、镇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四)建立了基本的保护机制。
  已编制了科学合理的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并设置了有效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有专门的保护资金。
  二、认定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及认定程序
  申报及认定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街区、镇、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省文化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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