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是否可以假释由谁决定
犯罪分⼦在监狱服刑后,服刑满⼀定的期限,有良好表现,符合假释条件的,监狱可以为犯罪分⼦申请假释,但需要经过审批的程序,批准假释后才能执⾏,那么是否可以假释由什么⼈决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是否可以假释由谁决定
是否可以假释,由中级以上⼈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审理,经审理符合假释条件,裁定予以假释。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的减刑,由执⾏机关向中级以上⼈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条【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九条规定的程序进⾏。⾮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假释的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原判刑期⼆分之⼀以上;被判处⽆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三年以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的罪犯减为⽆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五年以上,该实际执⾏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期满之⽇起计算,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抢劫、、放⽕、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性犯罪被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的罪犯,被减为⽆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3、对于⽣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能⼒⽽不履⾏或者不全部履⾏的,不予假释。
4、对罪犯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5、罪犯减刑后⼜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年;对⼀次减去⼀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年六个⽉。罪犯减刑后余刑不⾜⼆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时间间隔。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予以假释的,由执⾏机关向中级以上⼈民法院提出建议书。⼈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审理,符合假释条件,裁定予以假释。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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