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的基本定义
小吃是一类在口味上具有特定风格特的食品的总称,可以作为宴席间的点缀或者早点、夜宵的主要食品。世界各地都有各种各样的风味小吃,因当地风俗而异,特鲜明,风味独特。小吃就地取材,能够突出反映当地的物质文化及社会生活风貌,是一个地区不可或缺的重要特,更是离乡游子们对家乡思念的主要对象。现代人吃小吃通常不是为了吃饱,除了可以解馋以外,品尝异地风味小吃还可以藉此了解当地风情。也有些人因胃口小或由于疾病不能吃得太多,三餐不足以供应必要的营养,需要在正餐后额外吃一些小吃补充。小吃一般售卖起点低,价格不高,普通人都可以买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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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1. [snack;refreshment]∶指分量少而价钱低的菜或粽子、元宵、年糕水晶饺肠粉、凉皮、肉夹馍等食品小吃店。
2. [cold dish]∶西餐中的冷盘。
详细解释
亦作“小吃”。
1.正式饭菜以外的熟食,多指下酒菜。
《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三汤十菜,添案小喫,顷刻间,摆满了桌子。”
《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景兰江叫了一卖一钱二分银子的杂脍,两碟小吃。那小吃一样是炒肉皮,一样就是黄豆芽。”
《镜花缘》第十二回:“酒过一二巡,则上小盘小碗,其名南唤‘小吃’,北呼‘热炒’。”
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小秦淮录》:“小东门街多食肆,有熟羊肉店……先以羊肉杂碎饲客,谓之小吃,然后进羊肉羹饭。”
2. 今多指点心铺出售的熟食或饭馆中的经济膳食。
艾芜《人生哲学的一课》:“我缓缓地顺着街边走,向着那些伙计匆匆忙忙正做面饼的铺面,以及老太婆带着睡眼坐守的小吃摊子,溜着老鹰似的眼睛。”
3.西餐中的冷盘。
4. 见“ 小喫 ”。
字典中的解释
北京的小吃小吃,《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有三种,这里所指的是“饮食业中出售的年糕、粽子、元宵、酸辣粉、油茶等食品的统称”。北京人又叫小吃为“碰头食”,大概指的是有别于主食的“冷盘”。小吃的类型可谓五花八门,遍及粮食、果蔬、肉蛋奶各类,酸甜辣各味俱全,热吃、凉吃吃法不一,远远超出了词典中关于“小吃”所下的定义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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