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扣款明细怎么查询
社保的扣款明细可以直接到社保中⼼查询,但需要携带本⼈⾝份证,还有其他⽐较便捷的查询⽅式,例如在⽹上查询,拨打社保局的电话查询。关注当地的社会保险⾏政主管部门的官⽅,在官⽅上也可以查询个⼈社保的扣款明细。
⼀、扣款明细怎么查询?
1、社保中⼼查询身份证号查询个人社保
携带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查询。
2、上⽹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业务⽹站,点击“信息查询”窗⼝,输⼊本⼈⾝份证和密码(密码是本⼈的社保证编号或者⾝份证出⽣年⽉),即可查询本⼈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进⾏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社会保险费缴纳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条⽤⼈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式之⼀缴纳社会保险费:
(⼀)到其开户银⾏或者其他⾦融机构缴纳;
(⼆)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可以与银⾏或者其他⾦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或者其他⾦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单位和为其职⼯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条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依法履⾏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不得⼲预或者拒绝。
⽤⼈单位未按时⾜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缴之⽇起按⽇加收0.5‰的滞纳⾦。⽤⼈单位不得要求职⼯承担滞纳⾦。
第⼗⼆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收⼊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存⼊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财政专户。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记账。
第⼗四条⽤⼈单位应当按⽉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本⼈。
⽤⼈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代表⼤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监督。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单位及其职⼯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单位和职⼯。⽤⼈单位和职⼯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少每年⼀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过程中,需要员⼯交的那部分社保费⽤,每个⽉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在条当中就应该写清楚扣了多少钱的及社保费⽤,当然员⼯有疑惑的话,可以到社保中⼼查询扣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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