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学习要点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 次重点章,分值在7分左右。


知识点1: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
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
一、土地增值税概念: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土地增值税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2.征税面比较广;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实行按次征收。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知识点2: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知识点3: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
(一)基本征税范围: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
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是否发生转让行为主要以房地产权属(指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产权)的变更为标准。凡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未转让的(如房地产的出租),不征收。
(二)具体情况判定
1.继承、赠予: 1)继承不征税。
2)赠予:
a.属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税;
b.非公益性赠予征税。
2.出租不征税:不征税
3.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内不征税;
2)抵押期满: a.偿还债务本息收回房地产不征税;
b.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收土地增值税。
4.房地产交换:卖房税费单位之间换房,征税;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免征。
5.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收;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税。投资、联营的企业属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6.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税;建成后转让征税。
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征税。
8.代建房不征税(无权属转移):不征税
9.房地产重新评估不征(无权属转移、无收入):不征税
第三节 税率

知识点4:土地增值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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