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蒙古后招8“十田娟期公路水路立通建
侵搂资卦财政策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结合自治区财政预算及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实际情况,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十三五”跨“十四五”的续建项目,继续执行“十三五”时期的投资补助政策;“十四五”时期新开工项目执行以下投资补助政策。
一、国道建设项目
(一)国家高速公路。
1.采用专项债券建设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按照国家标准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资本金不足部分由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
2.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标准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除可行性缺口补助外,原则上自治区财政不安排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即按照建安费的35%安排中央车购税资金。注:L新建项目按基准标准执行,扩容改造项目按基准标准的50%执行;2.采用PPP模式的新建项目以基准标准为上限,扩容改造项目以基准标准的50%为上限;3.中央投资补助上限为不高于5000万元/公里;不超过地方申请数,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建设期出资数;4.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系统补助额度按核定投资的70%o
(二)普通国道。
1.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的项目,按照国家标准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自治区财政不安排补助资金。
2.列入自治区但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的项目,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即一级公路160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800万元/公里,三级公路320万元/公里,四级公路60万元/公里。收费项目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建安费的35%o注:普通国道新改建项目:(1)新改建项目按基准标准执行,路面改造项目按基准标准的20%执行;(2)收费项目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高速公路标准测算的额度;(3)定额补助标准
造价浮动系数:一级公路建安费超过3000万/公里,每增加400万/公里,补助标准上浮10%,最高上浮100%;二级公路建安费超过1000万/公里,每增加150万/公里,补助标准上浮10%,最高上浮100%;三级公路建安费超过500万/公里,每增加100万/公里,补助标准上浮高速公路收费用标准10%,最高上浮150%;(4)新建单体长度超过1000米的桥梁、隧道,可按平方米测算车购税资金;(5)沿边国道二级、三级公路(含其中千米以上隧道)项目基准标准上浮10%;(6)中央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建安费,不超过地方申请数,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建设期出资数。
二、省道建设项目
(一)地方高速公路。
原则上按照收费公路组织建设,自治区财政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按照项目建安费的20%安排自治区本级投资,不超过资本金,不超过地方申请数,PPP模式建设项目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建设期出资数。
(二)普通省道。
补助资金除中央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外,其他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安排。
补助标准:1.收费一级普通省道按照普通国道一级公路国家补助标准的70%安排自治区投资,即:收费一级公路补助1120万元/公里且补助额度不超过高速公路标准测算的额度(项目建安费的35%),不超过资本金,不超过地方申请数,PPP模式建设项目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建设期出资数。2,非收费普通省道一、二级公路新改建项目,按照普通国道一、二级公路国家补助标准的70%安排自治区投资,即:一级公路补助112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补助560万元/公里;路面改造项目按新改建项目的20%执行。3.非收费普通省道三级公路延续“十三五”时期补助标准不变,即:新改建项目补助250万元/公里,路面改造项目按新改建项目的30%执行,且以上项目补助额度均不超过项目建安费。
三、客运站场建设项目
(一)旗县级客运站、乡镇运输服务站申请中央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其他项目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以定额方式安排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1.旗县级客运站:一级站100O万元/个、二级站300万元/个、三级站120万元/个,
且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o2.乡镇级客运站:三级站360万元/个、便捷车站(乡镇运输服务站)70万元/个,且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5%。3.公交场站:占地30000平米以上500万元/个,占地20000—30000平米300万元/个,占地IOooo—20000平米200万元/个,占地5000—10000平米100万元/个,占地100o—5000平米50万元/个,且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4.农村公路客运候车亭5万元/个,且不超过项目建安费。5.司机之家30万元/个,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队
(二)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除按照国家标准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外,自治区原则上不安排补助资金。
四、桥梁(隧道)建设项目
(一)普通国省道桥梁(隧道)。
1.普通国道桥梁(隧道)新建项目按照国家标准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自治区财政不安排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普通国道新建桥梁隧道按照4500元/平方米安排中央车购税资金,不超过项目建
安费,不超过地方申请数,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建设期出资数。
2.普通省道桥梁(隧道)新建项目,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普通省道新建桥梁隧道按照4500元/平方米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建安费,不超过地方申请数,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建设期出资数。
(二)普通国省道四、五类桥梁、旧桥改造项目及桥梁结构监测系统。
1.普通国道四、五类桥梁、旧桥改造项目及桥梁结构监测系统按照国家标准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自治区财政不安排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1)重建类项目按照新建桥梁基准标准执行,即:4500元/平方米;(2)加固类项目按照基准标准的60%执行,即:2700元/平方米;(3)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按基准标准再上浮10%;(4)普通国道四、五类桥梁及旧桥改造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建安费的85%。(5)普通国道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系统补助额度按核定投资的70%o
2.普通省道四、五类桥梁及旧桥改造补助资金申请中央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
补助标准:(1)重建类项目按照国道新建桥梁基准标准执行,即:4500元/平方米;(2)加固类项目按照国道新建桥梁基准标准的60%执行,即:2700元/平方米;(3)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按基准标准再上浮10猊(4)普通省道四、五类桥梁及旧桥改造项目补助额度不得超过建安费的85%;(5)普通省道桥梁结构监测系统补助额度按照核定投资的70%o
(三)普通国省道隧道改造项目。
1.普通国道隧道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标准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自治区财政不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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