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交易合同
卖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在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就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代办房产交易过户及抵押贷款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基本状况如下:
1、座落:位于武汉市_____
2、面积: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
3、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_____土地使用权证_____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售的该房产权属明确、真实合法、没有设定抵押及任何他项权利,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具备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转让条件;
2、甲方确认所出售的该房产已经过其配偶及他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甲方保证为该房产交易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齐全、真实合法(甲方需提供的交易资料清单详见丙方出示的收件目录);并同意支付国家有关规定的税费。
4、在丙方办理该房交易的相关手续时,甲方承诺将积极配合丙方工作。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自身具备银行申贷资格;
2、乙方保证为该房交交易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齐全、真实、合法(乙方需提供的交易资料清单详见丙方出示的收件目录);
3、乙方同意完全并及时承担国家规定的所有由买方交纳的房产交易税费和申贷过程中由借款方交纳的费用(乙方详细交纳的交易税费见丙方出示的收费标准单);
4、乙方同意及时向丙方提供申请按揭贷款所需的资料(乙方需提供的申贷资料详见丙方出示的收件目录);
5、乙方、乙方配偶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具将该房产进行贷款抵押并委托丙方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房产抵押、申贷手续的《授权》;
6、在丙方办理该房产交易的相关手续时,乙方承诺将积极配合丙方的工作;
7、乙方有权得到该项房产交易的由丙方提供的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相关服务。
第四条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就该房产国甲、乙双方提供办交易、权证过户、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代办贷款抵押的服务;
2、在甲方、乙方双方交纳全部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备齐全套申贷资料并将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交易资料提交人房产交易所之日起,丙方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按揭申贷款项;
3、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到场配合完成交易中所有代办事项;
4、丙方有义务妥善使用和保存甲、乙双方提供的全部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同意,因下列情况造成该房屋交易终止或代办事项无法进行,导致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支付了银行贷款本息。对造成该事故责任的甲方或乙方需向丙方支会担保责任的同额款项,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且不退还甲、乙双方交给的代办业务定金;在丙方进行代办交易、过户、抵押手续过程中,甲方出售的房产进行法律诉讼、查封、典当、拍卖程序;甲方或乙方提出任何理由或原因未被丙方同意而中途退出或终止丙方代办流程;甲方或乙方提供虚假资料。
2、甲、乙、丙三方同意,因下列情况而导致丙方延期或无法按期完成代办事项时,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且不退还甲、乙双方交纳的代办业务定金;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交纳费用;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
3、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委托代办事项,丙方退还相应代办费。超过本
合同约定期限,丙方仍未完成委托代办事项的,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甲乙双方向丙方缴付完交易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不可撤销。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房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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