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年检申请报告
篇一:锅炉定期检验申请表
锅炉定期检验申请表
锅炉使用单位(章):单位地址:联系人:::
说明:一、锅炉定期内部检验准备工作内容
1、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停炉,并放干锅水,收集原有的各种技术资料,其中包括锅炉总图、受压元件图、产品质量证明书、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强度计算书、安全泄放装置计算、运行记录、修理或改造的文件等资料。
2、打开锅筒人孔、手孔、集箱手孔盖及各检查口,立式或卧式快装锅炉打开前后烟箱门,使空气流通、冷却。3、清扫炉膛、烟室、尾部烟道煤渣和烟灰。
4、对并联运行受检锅炉与在用锅炉之间须用金属盲板可靠地隔断蒸汽、给水、和烟气的流通,并挂警告标志。5、抹净锅炉铭牌、清扫炉顶、平台和场地。
6、锅炉蒸发量≥10t/h的水管锅炉水冷壁和过热器要搭设检验用的工作架,准备低压安全照明灯。
7、如为锅炉移装前检验、工业使用期限超过15年未进行过全面检测或需通过检验补全锅炉技术资料的锅炉,需将锅炉的锅筒内附件拆除并将锅筒内外焊缝和前、后管板、管口用钢丝砂轮打磨见金属光泽以便进行无损探伤。
锅炉使用单位对某些准备工作不明确时,应在检验单位进场检验前向检验所提出和研究解决。以上准备工作请锅炉主管人员认真检查并无遗漏,如因准备工作不做好而影响检验如期进行,将按有关规定收取误工费。
二、产品出厂原始资料不全的按质检锅函[20XX]1号“关于普查整治工作中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治理工作的意见”处理。
注:本表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受理后,申请和检验单位各执一份。请申请单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及时提交定期检验申请。
篇二:锅炉年检规定20XX40615
锅炉年度检验的规定
1、锅炉定期检验由本单位综合管理部负责。
2、安全阀强制安全检验周
年检时间期为1年,外部检验为1年,压力表检验周期按半年,水质强制安全检验周期为半年。综合管理部应在规定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日期前一个月向锅炉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3、检验日期确定后,综合管理部应联系锅炉安装方,届时
到场配合检验。
4、综合管理部应做好定期检验准备工作。
5、锅炉定期检验完成后,如有问题需要整改,综合管理部
应督(:锅炉年检申请报告)促相关单位加紧整改,直至通过。
6、锅炉定期检验后,综合管理部应将检验报告归档。
篇三:锅炉年检
北京市平谷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报检程序及检验须知
为保障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依照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对上述设备实
行定期检验制度。其报检程序须知如下:
一、报检程序:
1、特种设备检验前,如若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得,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技术监督414房间)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办理“使用许可证”。
2、使用单位应提前对本单位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提前提出检验申请,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申报单》。
3、使用单位报检时须向我所业务人员出示被检单位名称及设备信息。
4、使用单位持加盖的本单位公章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申报单》到大厅报检,领取“检验任务单”,并缴纳检验费用。
5、使用单位持“检验任务单”安约定的检验日期,做好相关准备,等待检验。
二、检验须知:
1、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必须备齐被检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⑴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强度计算书、其他设计文件;
⑵制造资料---质量证明书、材质证书、及其他制造文件;⑶安装资料---安装单位应提供的所有见证材料;
⑷运行记录---设备运行的所有实际记录;
⑸修理改造记录---设备修理改造的申报程序、技术文件;⑹事故记录---事故的有关记录文件;
⑺检验记录---历次检验报告;
⑻注册、登记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
2、使用单位在检验之前必须备齐被检设备操作人员资质的有关见证资料(原件)。
3、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必须使被检设备处于被检状态。
4、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必须保证所检设备安全附件校验合格。
5、使用单位在检验时应积极配合,指派专人配合检验,并做好监护工作。
6、对于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建安设备,使用单位应积极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后,重新复检,直至合格。
7、由于各项检验准备工作不完善,或继续检验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损害人身体健康时,检验人员有权拒绝检验。
8、由于突发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检验时,使用单位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我单位,及时修订约检日期。
9、检验工作结束结束10个工作日之后,使用单位凭“检验任务单”到我所业务大厅领取检验报告,并到科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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