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刑事法(二)e
(2006年)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实施下列哪些⾏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A.参与运送他⼈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死亡的
  B.参与他⼈,致使被⼈死亡的
  C.参与强迫卖*集团,为迫使妇⼥卖*,对妇⼥实施了强*⾏为的
  D.参与⾛私,并在⾛私过程中暴⼒抗拒缉私,造成缉私⼈员重伤的
  答案及解析:CD 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放⽕、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为⽽不是具体罪名。因此,CD应选。AB中只要其没有实施杀⼈⾏为,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52.甲举射击⼄,但因没有瞄准⽽击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为属于打击错误
  B.甲的⾏为属于同⼀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
  C.甲构成故意杀⼈(既遂)罪
  D.甲构成故意杀⼈(未遂)罪与过失致⼈死亡罪
  答案及解析:ABC 甲属于刑法上的打击错误,即想杀死⼄却杀死了丙,所以A项正确。⼀般认为,打击错误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所以B项正确。甲主观上具有杀⼈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个杀⼈的打击⾏为,导致了他⼈死亡的结果,⼀故意,⼀⾏为,⼀结果,完全符合⼀个既遂的故意杀⼈罪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阻却故意杀⼈罪的既遂,所以C正确,D错误。
  53.甲、⼄、丙共谋犯罪。某⽇,三⼈拦截了丁,对丁使⽤暴⼒,然后强⾏抢⾛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并有⼀张银⾏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带着丁去附近的⾃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对丁进⾏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取出现⾦5000元。对甲、⼄、丙⾏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抢劫(未遂)罪与信⽤卡罪
  B.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C.抢劫(未遂)罪与罪
  D.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答案及解析:ABCD 本题中,甲、⼄、丙三⼈对丁使⽤暴⼒,然后强⾏抢⾛丁钱包内的银⾏借记卡,并以暴⼒逼取正确密码最终获得现⾦5000元钱,在这⼀抢劫过程中,虽然有场所的转移(三⼈带丁去附近的⾃动取款机取钱),但是这个场所的变化,是整个抢劫⾏为的有机组成部分,“使⽤暴⼒”和“取得财物”看似有物理意义空间上的错位,但并不影响刑法对其“当场”属性的评价。纵观整个犯罪⾏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即“当场使⽤暴⼒”和“当场取得财物”,故应构成抢劫罪(既遂)⼀罪。根据《刑法》第196条和《⼈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0条,甲、⼄、丙三⼈⾏为不构成信⽤卡罪和盗窃罪,所以本题四个选项都错,皆应选。
  本题要特别注意抢劫罪与罪的区别。在⼀般情况下,抢劫罪表现为以暴⼒的⽅法抑制被害⼈的反抗,从⽽达到强⾏劫取财物的⽬的,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两个“当场”,即“当场使⽤暴⼒”和“当场取得财物”;⽽罪⼀般表现为通过要挟和威胁的⽅法强⾏取得财物,“威胁”的⽅法⼀般也不表现为当场实施暴⼒,其取得财物也通常是事后取得。
  54.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辆出租车,谎称去郊区某地。出租车⾏驶到检查站,检查⼈员见甲、⼄⼆⼈神⾊慌张便进⼀步检查,在检查时甲、⼄意图逃离出租车被抓获。甲、⼄⼆⼈的⾏为构成抢劫(未遂)罪
  B.甲深夜潜⼊某银⾏储蓄所⾏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窗外有响动,以为有⼈来了,因害怕被抓就悄悄逃离。甲的⾏为构成盗窃(未遂)罪
红包怎么退回  C.甲意图杀害⼄,经过跟踪,掌握了⼄每天上下班的路线。某⽇,甲准备了凶器,来到⼄必经的路⼝等候。在⼄经过的时间快要到时,甲因⼝渴到旁边的⼩卖部买饮料,待甲返回时,⼄因提前下班已经过了路⼝。甲等了⼀阵⼉不见⼄经过,就准备回家,在回家路上因凶器暴露被抓获。甲的⾏为构成故意杀⼈(未遂)罪
  D.甲意图陷害⼄,遂捏造了⼄受贿10万元并与他⼈通*的所谓犯罪事实,写了⼀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存在受贿事实,对⼄未追究刑事责任。甲欲使⼄受到刑事追究的意图未能得逞。甲的⾏为构成诬告陷害(未遂)罪
  答案及解析:ACD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着⼿实施了犯罪。根据刑法的⼀般理论,“着⼿实施犯
罪”的“着⼿”,就是开始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为的⼀刹那,⼀般认为,在奔赴犯罪途中,尾随、跟踪被害⼈或者理伏守候被害⼈,都属于未着⼿实施犯罪。故本题中的A、C选项都属于未着⼿实施犯罪的犯罪预备情形。⽽B项中甲正在撬保险柜,已经着⼿实施盗窃罪构成要件客观⽅⾯⾏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应为盗窃(未遂)罪;B项正确;D项中,诬告陷害属于⾏为犯,不以被害⼈受到刑事处分为必要,故甲的⾏为构成诬告陷害(既遂)罪。故本题应选ACD。
  55.下列关于刑期起算的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制、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之⽇起计算
  B.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起计算
  C.死刑缓期执⾏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期满之⽇起计算
  D.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完毕之⽇或者从假释期满之⽇起计算
  答案及解析:AC 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之⽇起计算;判决执⾏以前先⾏羁押的,羁押1⽇折抵刑期2⽇。第44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之⽇起计算;判决执⾏以前先⾏羁押的,羁押l⽇折抵刑期l⽇。故A 项正确。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之⽇起计算;判决执⾏以前先⾏羁押的,羁押1⽇折抵刑期1.故B项不正确。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减
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期满之⽇起计算。故C项正确。第58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完毕之⽇或者从假释之⽇起计算;不是从假释期满之⽇起计算。故D项错误。
  「注」司法部公布参考答案为BC
  56.下列哪些⾏为不应认定为过失致⼈死亡罪?
  A.甲遭受⼄正在进⾏的不法侵害,在防卫过程中⼀棒将⼄*,致⼄脑部跌在⼀块⽯头上⽽死亡。法院认为甲的防卫⾏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损害,应以防卫过当追究刑事责任
  B.甲对⼄进⾏⾮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时间捆绑,致⼄呼吸不畅窒息死亡
八月十五高速免费不  C.甲因对⼥⼉⼄的恋爱对象丙不满意,阻⽌⼄、丙正常交往,⼄对此⼗分不满,并偷偷与丙登记结婚,甲获知后对⼄进⾏打骂,逼其离婚。⼄、丙不从,遂相约⾃杀⽽亡
  D.甲结婚以后,对丈夫与其前妻所⽣之⼦⼄⼗分不满,采取冻饿等⽅式进⾏虐待,后⼜发展到打骂,致⼄多处伤⼝腐烂,⼄因末能及时救治⽽不幸⾝亡
  答案及解析:BCD A项中,防卫过当本⾝不是罪名,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罪名。
⼀般情况下,致⼈死亡的,定过失致⼈死亡罪;致⼈重伤的,定过失重伤罪。对防卫过当⼀般按过失犯罪处理,法律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选项A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致⼈死亡,定过失致⼈死亡罪。故A不应选。B项中,⾏为⼈在⾮法拘禁他⼈的过程中,因为拘禁的⽅法不当⽽致⼈死亡,是结果加量犯。这种情况仍然认定为⾮法拘禁罪,故B应当选。C项中,甲对⼥⼉⼄的打骂与⼄、丙的⾃杀⾏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甲⽆罪。故C项应选。D项触犯了刑法第260条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由、凌辱⼈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法,从⾁体上和精神上进⾏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为,系故意犯罪。故D应当选。正确答案为BCD。
  57.对下列哪些⾏为不能认定为强*罪?
  A.拐卖妇⼥的犯罪分⼦**被拐卖的妇⼥的
  B.甲利⽤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段**现役军⼈的妻⼦的
  C.利⽤迷信**妇⼥的
  D.组织卖*的犯罪分⼦强*妇⼥后迫使其卖*的
  答案及解析:AD A项中,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被拐卖的妇⼥是拐卖妇⼥
罪的加重情节,故A应选;D项中,根据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四)项,强*后迫使卖*是组织卖*罪的加重情节,故D也应当选。B项,刑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段**现役军⼈的妻⼦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罪定罪处罚。C项,刑法第300条第3款规定,利⽤迷信**妇⼥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罪定罪处罚。BC均以强*罪定罪处罚,故AD为应选答案。
  58.甲到银⾏⾃动取款机提款后,忘了将借记卡退出便匆忙离开。该银⾏⼯作⼈员⼄对⾃动取款机进⾏检查时,发现了甲未退出的借记卡,便从该卡中取出5000元,并将卡中剩余的3万元转⼊⾃⼰的借记卡。对⼄的⾏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的⾏为构成盗窃罪
  B.⼄的⾏为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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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的⾏为构成信⽤卡罪
  答案及解析:BCD 根据题意,甲取款后未将信⽤卡退出,在这种情况下⽆论是谁发现,只要有⾮法占有的⽬的,就能够获取甲账上的钱款,⼄并没有利⽤职务之便,⽽是恰好发现了上述事实,产⽣⾮法占有的⽬的,秘密窃取甲账上的钱款。所以⼄的⾏为构成盗窃罪,⽽不定职务侵占罪。
  注意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盗窃是将他⼈所占有的财物变为⾃⼰所有,⽽侵占就是把⾃⼰占有的他⼈财物变成⾃⼰所有的财物,故B项错误。注意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盗窃罪是⼀般主体,⽽职务侵占罪是特珠主体。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才能构成;⼆是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对物的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不包括私⼈财产所有权;三是职务侵占罪在客观⽅⾯还必须是利⽤了职务上的便利,⽽盗窃罪则没有这些要求。故C项错误,应选。关于D项,根据《刑法》第196条第4款,盗窃信⽤卡并使⽤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故D项错误,应选。注意在本题中,该银⾏⼯作⼈员⼄对⾃动取款机进⾏检查时,发现了甲未退出的借记卡,以银⾏⼯作⼈员的⾝份发现未退出的借记卡完全有条件可以归还给丢失者,不能认定为“拾得”,故⼄的⾏为不是“冒⽤”⽽是“盗窃”,不应定为“信⽤卡罪”。
  59.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盗窃⼄的存折后,假冒⼄的名义从银⾏取出存折中的5万元存款。甲的⾏为构成盗窃罪与罪
  B.甲盗窃了⼄的200克,因本⼈不,就将转卖给丙。甲的⾏为构成盗窃罪和贩卖罪
  C.甲盗窃了博物馆的⼀件国家珍贵⽂物,以2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甲的⾏为构成盗窃罪和倒卖⽂
物罪
  D.甲盗窃了⼄的⼀块名表,以2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丙,甲的⾏为构成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
  答案及解析:AD A选项中,甲盗窃⼄的存折之后,实际上已经掌控了该存折项下的存款;⾄于甲后来假冒⼄的名义去银⾏变现的⾏为并不能独⽴满⾜罪的构成要件。只要甲控制该存折,且能履⾏银⾏要求的取款⼿续,银⾏⼯作⼈员就必须将存折项下款项交付于甲,这种情况下便不存在罪的问题。故A项错误,应当选。D选项中,尽管甲将其盗窃来的名表转卖他⼈,但并不能构成销售赃物罪。因为销售赃物罪要求“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代为销售”,既然是代为销售,⾃然排除了销售⾃⼰盗窃所得财物的可能性,故不能成⽴销售赃物罪,⽽仅成⽴盗窃罪。D项错误,应当选。C选项中。尽管盗窃珍贵⽂物和倒卖珍贵⽂物的⾏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但是牵连犯作为法定的⼀罪,是以构成两个以上的独⽴罪名为前提的,所以题⼲中说“甲的⾏为构成盗窃罪和倒卖⽂物罪”并没有错,只不过在具体处罚时会择⼀重罪。故C正确。B情形下构成盗窃罪和贩卖罪两个独⽴的犯罪,故B正确。本题为选⾮题,因此答案为AD。
  60.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将⼄价值2万元的戒指扔⼊海中,由于戒指本⾝没有被毁坏,甲的⾏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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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甲见⼄迎⾯⾛来,担⼼⾃⼰的⼿提包被⼄夺⾛,便紧抓⼿提包。⼄见甲紧抓⼿提包,猜想包中有贵重物品,在与甲擦肩⽽过时,当⾯⽤⼒夺⾛甲的⼿提包。由于⼄并⾮乘⼈不备⽽夺取财物,所以不构成抢夺罪
  C.甲将⼀张作废的IC卡插⼈银⾏的⾃动取款机试探,碰巧⾃动取款机显⽰能够取出现⾦,于是甲取出5000元。甲将IC卡
冒充借记卡的欺骗⾏为在本案中起到了主要作⽤,因⽽构成罪
  D.甲系汽车检修⼚职⼯,发现⾃⼰将要检修的⼀辆公交车为仇⼈⼄驾驶,便在检修时破坏了刹车装置,然后交付使⽤。⼄驾驶该车时,因刹车失灵,导致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三⼈死亡,⼀⼈重伤。由于甲不是对正在使⽤中的交通⼯具实施破坏⼿段,所以不构成破坏交通⼯具罪
  答案及解析:ABCD A项,甲的⾏为使⼄丧失了对物的占有和⽀配,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再占有和使⽤戒指,故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注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法有多种多样。B项,被害⼈甲虽然有所警觉,但被害⼈的警觉并未为⼄所认知,故⼄的⾏为仍然是乘⼈不备,公然夺取,构成抢夺罪。C项,根据《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卡规定的解释》的规定,刑法规定的“信⽤卡”,是指由商业银⾏或者其他⾦融机构发⾏的具有消费⽀付、信⽤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付卡。本选项中⽤作废的IC卡提取现⾦,符合《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
⼆)项的构成要件,是典型的信⽤卡罪,⽽不是罪。D项,破坏交通⼯具罪在客观⽅⾯表现为实施破坏⽕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为,并且⾜以使其发⽣倾覆、毁坏危险。本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正在使⽤中的交通⼯具。对“正在使⽤中交通⼯具”应作⼴义理解,不仅包括准备运⾏或正在运⾏中的⽕车、汽车、电车、船只和航空器,还包括停机待修中的⽕车、汽车、电车、船只和航空器。故本选项中,甲破坏⼀辆检修中的公交车,并交付使⽤造成严重后果,符合破坏交通⼯具罪的犯罪构成。故ABCD 都错误,均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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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对下列哪些⾏为不应当认定为脱逃罪?
  A.犯罪嫌疑⼈在从甲地押解到⼄地的途中,乘押解⼈员不备,偷偷溜⾛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未经执⾏机关批准到外地经商,直⾄管制期满未归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组织多⼈有计划地从羁押场所秘密逃跑
  D.被判处⽆期徒刑的8名犯罪分⼦采取*⽅法逃离羁押场所
  答案及解析:BCD 《刑法》第316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犯罪嫌疑⼈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A项应认定为脱逃罪,不应选。根据《刑法》第39条第l款第(五)项的规定,B项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在执⾏期间未遵守规定的⾏为。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
其⼀定⾃由,由公安机关执⾏和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法。由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不属于“依法被关押”,不构成脱逃罪。故B为应选答案。C项为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为。《刑法》第317条第1款规定,组织越狱的⾸要分⼦和积极参加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项为*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规定,*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要分⼦和积极参加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应选BCD。
  62.甲、⼄通过丙向丁购买,甲购买的⽬的是为⾃⼰吸⾷,⼄购买的⽬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买卖,从丁处获得⼀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为构成贩卖罪
  B.⼄的⾏为构成贩卖罪
  C.丙的⾏为构成贩卖罪
  D.丁的⾏为构成贩卖罪
  答案及解析:BCD 贩卖罪是指违反管理法规,明知是⽽⾮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的⽽⾮法收买的⾏为。请注意贩卖罪犯罪构成的特点:(l)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的管理制
度;(2)犯罪的客观⽅⾯表现为贩卖的⾏为,所谓贩卖,是指⾮法买卖与交换、批发和零售。不论是转⼿倒卖,还是销售⾃品,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贩卖的数量多少,均构成本罪;(3)犯罪的主体,除⼀般主体外,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由单位构成;(4)犯罪的主观⽅⾯是故意,即明知是⽽予以贩卖;(5)贩卖除了主观上具有故意之外,还应当具有牟利的⽬的。不以牟利为⽬的。如单纯为了本⼈或亲友吸⾷⽽购买的,则不构成贩卖罪。由此可知,甲为吸⾷⽽购买,不构成贩卖罪。故A项错误,不应选。⼄为了贩卖⽽购买,丙介绍买卖以获利,丁销售⽽获利,三者皆构成贩卖罪。故本题应选BAD。
  63.下列哪些⾏为不构成包庇罪?
  A.国家机关⼯作⼈员包庇⿊社会性质的组织的
  B.帮助当事⼈毁⽕、伪造证据的
  C.明知他⼈有间谍⾏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
  D.包庇⾛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的
  答案及解析:ABCD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他⼈有间谍犯罪⾏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题⽬中的
四个选项都是相关犯罪中以"包庇"⽅式实施的犯罪⾏为,不是包庇罪,ABCD均为应选答案。
  《刑法》第294条第4款规定,国家机关⼯作⼈员包庇⿊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违法犯罪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A项构成包庇⿊社会性质组织罪。注意,包庇⿊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包庇罪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关系,包庇、纵容⿊社会性质组织罪由于其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作⼈员,使关于包庇⿊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规定属于特别法条,⽽优于⼀般法条适⽤。
  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B项可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注意包庇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区别:主要是发⽣的场合和⾏为时象不同。包庇罪的作明限于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分⼦作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伪造证据,可以是在任何诉讼案件中伪造任何证据(包括伪证明)。
  第311条规定,明知他⼈有间谍犯罪⾏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C项构成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第349条规定,包庇⾛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的,为犯罪分⼦窝藏、转移、隐瞒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作⼈员掩护、包庇⾛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D项构成包庇犯罪分⼦罪。注意包庇犯罪分⼦罪与包庇罪的区别:要点是⾏为对象不同,本罪包庇的对象限于犯罪分⼦。
  64.下列哪个选项属于“挪⽤公款归个⼈使⽤”?
  A.以个⼈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
  B.以个⼈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
  C.个⼈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谋取个⼈利益的
  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然⼈使⽤,未谋取个⼈利益的
  答案及解析:ABCD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公款罪是指国家⼯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挪⽤公款归个⼈使⽤,进⾏⾮法活动或者挪⽤公款数额较⼤,进⾏营利活动的,或者挪⽤公款数额较⼤超过3个⽉未还的⾏为。挪⽤公款罪在主观⽅⾯是直接故意,即⾏为⼈明知是公款⽽故意挪⽤,⽬的在于⾮法取得对公款的使⽤权,并不以是否谋取个⼈利益为认定要件。故D项正确。⼜根据《全国⼈⼤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四条第⼀款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挪⽤公款"归个⼈使⽤":(1)将公款供本⼈、亲友或者其他⾃然⼈使⽤的;(2)以个⼈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的;(3)个⼈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谋取个⼈利益的。据此可知ABC三
项也应选。故本题ABCD均为正确答案。
  65.下列哪些⾏为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A.国家机关⼯作⼈员甲利⽤职权对⼄进⾏⾮法拘禁,时间长达3天
  B.军警⼈员甲持抢劫
  C.国家机关⼯作⼈员甲利⽤职权挪⽤数额巨⼤的救济款进⾏赌博
  D.国家机关⼯作⼈员甲徇私舞弊,滥⽤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
  答案及解析:AC 《刑法》第238条(⾮法拘禁罪)第4款规定,国家机关⼯作⼈员利⽤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故A项正确。第384条第2款规定,国家⼯作⼈员挪⽤⽤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使⽤的,从重处罚。故C项正确。第263条规定,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有下列情形之⼀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七)持抢劫的……。因此,B项军警⼈员持抢劫是抢劫罪量刑的⼀个刑度,⽽不是从重处罚情节,故B项不应选。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作⼈员滥⽤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受重⼤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作⼈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国家机关⼯作⼈员甲徇私舞弊,滥⽤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也只是量刑的⼀个刑度,不是从重处罚情节,D项不应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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