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标拉丁舞奖项设置
拉丁舞、标准舞奖项设置
1、职业组取前六名,前六名颁发奖杯、奖金、证书;
2、院校组前六名颁发奖杯、证书;国标舞蹈
3、少儿精英组进行淘汰赛,取前六名颁发奖杯、奖金及证书;
若不够12队组的直接决赛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奖金及证书,四、五、六颁发奖杯及证书;
4、队列、团体舞不得少于18人,设表演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它为优秀奖。颁发团体奖杯一个;每人均颁发证书;设编舞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
5、团队奖:
①根据参赛单位的报名费金额,评选“卓越贡献奖”、“突出贡献奖”“贡献奖”,颁发奖金;
②根据参赛单位的总成绩,评选“伯乐奖”“科学教学奖”“优秀教学示范奖”颁发奖金;
③根据各单位的组织能力、随行家长、参赛选手的文明、卫生、礼貌以及遵守现场纪律的表现,评选个人为丝路中国舞蹈大赛“形象大使奖”、集体为“道德模范奖”若干;颁发奖金。
6、所有参赛组别,报名人数不足三对,取消或并组比赛,职业组、精英组不足6对选手,只发第一名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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