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3.24
【字 号】济人字[2008]58号
【施行日期】2008.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济人字〔2008〕58号)
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人员,提高新进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
  (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是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共同研究招聘工作意见,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成立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
  (二)全额预算管理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每年全市集中统一
组织一次;因工作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时组织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特殊性专业人才的招聘工作,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和人员计划管理的规定,向市人事局申请年度增人计划。增人计划下达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编制年度招聘方案,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范围
  参加公开招聘的单位为市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应聘人
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范围指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到十级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具备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指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至六级管理岗位。应聘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至六级管理岗位的,须具备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指一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一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备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工勤岗位
  工勤岗位指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聘工勤岗位的,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及操作技能。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在核定的编制、年度增人计划及规定的岗位设置内,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招聘方案。招聘方案内容为:招聘单位编制数、空编数、年度增人计划数、拟招聘人数;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考试的办法;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招聘工作联系人及等。
  事业单位年度招聘方案原则上按规定时间每年集中核准一次;因情况特殊急需招聘人才的,也可按增人计划随时编制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市人事局汇总各单位的招聘方案,通过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中国济南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招聘公告一般在报名前15天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要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要对外公布。招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岗位需求和招聘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
  1.笔试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知识测试。职业能力测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知识测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笔试结束后,按规定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按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济南高校  专业知识测试可按工作性质实行分类考试,主要类别有综合管理类、教育教学类、医疗类
、财务审计类、法律类、计算机类、药品检验类、农艺类、工程建筑类、机电类和环保类等。综合管理类笔试主要考察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公共管理和综合写作知识等。其他专业类别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要的通用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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