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环保及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一国定假日
关于加强元旦及春节期间安全环保及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各工厂:
为了加强全国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工作,避免节假日期间出现安全生产、火灾事故或各类环保事件,根据近期的工作情况,请全国工厂落实好下列工作:
一、火灾预防
1.夜间巡查: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每天的夜巡排班,巡查人员严格按照落实夜巡要求,全面检查夜间工厂全区域的消防、用电/水/气等安全状况,及时记录并通报发现问题。
2.日间防火巡查:督促、监督各部门开展好消防重点部位防火巡查;重点巡查用火、用电的安全,巡查区域有无异常气味、烟雾,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有效性等。
3.消防设施检查:应安排对厂区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消防箱)水位正常,消火栓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压力正常,喷淋系统末端压力正常,消防水泵运行正常,火灾报警主机运行正常;同时确保消防车道畅通,车间及宿舍楼楼梯间、安全通道畅通。
4.危险作业管理:实施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节假日期间应升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落实现场可燃物清理、消防器材配备、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由持有作业资质的人员实施作业。
5.吸烟火源管理:门卫室加强门禁监督,烟火必须存放至规定区域。严禁人员在除吸烟区以外的区域吸烟或乱扔烟头,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制度严格落实考核。
二、环保运营保障
1.污水、废气排放管控:严禁无故停运污水、废气处理设施,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开启时间必须与生产时间同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开启时间必须与污水处理时间同步。各工厂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查和运行维护,人员规范作业,确保污水及废气排放指标达标。
2.固体废弃物管控:污泥、卤渣等固体废弃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处理,并持续实行污泥、卤渣随机跟车机制,要求节假日期间至少分别跟车污泥、卤渣一次以上,并形成记录报告
三、安全生产事故预防
1.安全培训及人员行为监督:持续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下班或处理设备异常前按要求断开设备电、气、水等能源,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要立即制止并进行宣讲教育。
2.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确认设备设施及管线路防护完备并运行正常、安全通道或出口畅通,发现问题的及时组织整改,EHS管理部门应按时验收隐患整改情况。
3.其他安全要求:做好节假日期间员工作业精神状态监督,严禁员工酒后或疲劳上岗、驾车。
四、应急响应及事故上报
节假日期间,各工厂厂长、部门负责人、EHS负责人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妥善应对和处置事故或险情。发生消防、安全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工厂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响应处置,同时严格按流程上报事故信息,工厂厂长必须于发生事故后2小时内上报至EHS管理本
部负责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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