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年休假制度规定(1)
职⼯年休假制度规定(1)
职⼯年休假制度规定
⼀、年休假天数:
1、参加⼯作满⼆⼗年以上的职⼯,每年可休假⼗四天。
2、参加⼯作满⼗年以上的职⼯,每年可休假⼗天。
劳动法 年假3、参加⼯作满五年以上的职⼯,每年可休假七天。
4、参加⼯作满⼀年不⾜五年的职⼯,每年可休假三天。
5、获部、省(直辖市、⾃治区)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职⼯(“五⼀”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在规定享受的休假天数上增加五天。
⼆、假期计算办法:
1、职⼯年休假应⼀次休完。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公休⽇。
2、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育假的职⼯当年仍可享受休假待遇。
3、外系统调⼊的职⼯,在本单位⼯作满⼀年以上者,当年可享受休假待遇。
三、假期待遇:
1、在休假期间,职⼯的⼯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当年休假的职⼯,其休假天数超过规定天数,超过天数按缺勤的有关规定执⾏。
3、各单位要保障职⼯休假,不允许跨年度使⽤。确因⼯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经严格考核后,按相应的休假天数,以每天20元计给予补助,此项费⽤在⼯资基⾦中列⽀。
四、年休假的⼀些原则:
1、各单位职⼯休假时间由本⼈提出,本⼈所在单位领导在不影响⼯作原则下统⼀安排,不集中安排休假。
2、享受寒暑假的职⼯,不享受年休假。
3、参加各类学校学习,脱产半年以上的职⼯,不享受年休假。学习期满返回单位⼯作超过半年的职⼯,当年可享受年休假。
4、⼀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两个⽉的职⼯,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在本年内休假后⼜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职⼯,下⼀年度则不享受年休假。
5、⼀年内待岗达三个⽉以上的职⼯,不享受年休假。
6、受记过及以上⾏政处分的职⼯,⼀年内不享受年休假。
五、附则:
1、在国家未颁布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之前,照此规定执⾏。国家新政策颁布后,本规定凡有悖于国家政策的,按国家规定执⾏。
2、本规定由兴隆供电分公司办公室劳资员负责解释。
七、假期制度
请假规则
请假前,员⼯应该⾸先填写相应的请假申请单,将请假原因、⽇期等⼀⼀注明,然后履⾏其它必要⼿续。如遇紧急情况,员⼯应该请同事或他⼈代⾏请假或电话向主管告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续。有关主管及部门在接到员⼯的请假单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法定节假⽇
除⽇常休息⽇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在法定节假⽇休假
节假⽇假期
元旦(⼀⽉⼀⽇)⼀天
春节(农历新年)三天
国际劳动节(五⽉⼀⽇)三天
国庆节(⼗⽉⼀⽇)三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休假节
年假
凡在公司⼯作满⼀年的员⼯,均可依其CQCNC⼯龄的长短享
受下列不同时期的休假:
-CQCNC⼯龄1-3年者,每年休假9天;
-此后⼯龄每增加⼀年,年休假随之增加1天,但总天数不得超过15天;
年休假按⼯作⽇计算,为全薪假;休假最⼩单位为半天。此休假可分开使⽤,但不得超过三次使⽤完毕。如当年未享受完,可顺延⾄次年三⽉底;
员⼯在转正以后有权申请年假,年假以每⼀⾃然年结算。如员⼯未能为公司服务满整⽇历年,则其年假按⽐例计算。
已享受/未享受当年年假的员⼯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离职,其多/未⽤的假⽇按⽇⼯资扣回/补给。
员⼯在休假前⼀星期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资源部审批,部门经理(含)以上员⼯申请年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病假
正式员⼯每年有10天薪病假。新员⼯⾃试⽤期满之⽇起⾄当年12⽉31⽇⽌,每⽉有⼀天全薪病假,⾃第⼆年起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带薪病假期间按本⼈基本⼯资的70%计发。
全薪病假只能当年使⽤,不得隔年使⽤。
公司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其它病假⽇期计算采取医疗期累计法。
不超过1天的病假可不交医院证明,但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1
天的病假需交医院证明并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2天的连续带薪病假的申请需经部门经理、⼈⼒资源经理签字。
新员⼯试⼯期满但CNC⼯龄不满⼀年的,病假超过其可使⽤有薪病假⽇,⼯资按本市最低⽇⼯资标准的80%计发。
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作或调换的⼯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全薪病假⽤完后,在其医疗期内,依其公司⼯龄长短享受下表中不同⽐例的病假⼯资待遇
注:员⼯请病假连续超过3个⽉,⼯资按重庆市市最低⽇⼯资标准的80%计发。
具体规定:
病假超过1个⽉的,其部门可另聘临时⼯补缺;
病假超过6个⽉的,其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
员⼯长期休病假须完成下列⼿续:
⼀周前提出申请并提出市级医院证明;
病假期间应与主管部门经理保持联系;病愈后提交医院证
主管部门经理责任(在其下属员⼯长期休病假期间):
总结该员⼯的⼯作表现报⼈⼒资源部存档;
做好该员⼯的⼯作交接;
应将员⼯的健康状况及时通知⼈⼒资源部。
各部门每⽉20⽇前将⼈员休假纪录提交⼈⼒资源部门。
婚假
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员⼯婚假男员⼯婚
不满23岁3天不满25
3
23岁及以上10天25岁及
以上
10
1、婚假⼀次休完
2、员⼯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及⼈⼒资源部并经批准
3、婚假按⼯作⽇计算
产假/陪产假
员⼯请产假/陪产假,应提前两周通知,并提供有关证明报部门经理与⼈⼒资源部批准。
1.产假
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已婚⼥员⼯享有90个⽇历天的产假,晚育的⼥员⼯(超过24岁)除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15天。
如遇难产或剖腹产,可增加15天休假。(须有相应证明)
产假为⼀次性休假,按⽇历天计算。⼥员⼯产假期间享受⽉基本⼯资的60%。
2.陪产假
男员⼯在配偶⽣产的第⼀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
⼈⼯流产假
此流产假仅适⽤于第⼀次流产的已婚⼥性员⼯.,流产假期间享受基本⼯资。
⼥员⼯怀孕不满4个⽉流产根据医⽣证明可享受20天流产假。
⼥员⼯怀孕满4个⽉以上流产享受40天流产假。
哺乳假
⼦⼥周岁前⼥员⼯可享受每天⼀⼩时哺乳假,可合并使⽤。
探亲假
⾻⼲外地正式员⼯经⼈⼒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带薪探亲假(探视直系亲属)。
探亲假是指⽇历天。如遇星期休息⽇、公共假⽇与探亲假⽇重叠的,则算作探亲假的⼀部分⽽不延长。探亲假期间⼯资为基本⼯资。
员⼯申请探亲假,必须提前⼀周提交休假申请表。
探亲假当年使⽤,未享受的天数⾃⾏作废。所享受探亲假不⾜年假天数,可继续享受年假。
员⼯经本公司正式录⽤才有资格申请探亲假。假期以⾃然⽇历年结算。如员⼯未能为公司服务满整⽇历年,则其假⽇按⽐例计算。已享受当年探亲假的员⼯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离职,则多⽤的假⽇按⽇⼯资扣回。
探亲费⽤(每年):普通员⼯、专业⼈员报销⼀次往返硬卧⽕车
票;⾼级专业⼈员报销⼀次往返飞机票;部门经理(含)以上⾄副总经理(含)报销三次往返机票;总经理报销五次往返机票。(乘坐飞机均限经济舱)
探亲期间⼯资为基本⼯资
享有此项待遇的⾻⼲外地员⼯须⼈⼒资源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倒休假
公司管理⼈员(经理级除外)双休⽇加班的可申请倒休假。倒休假最⼩单位为半天。
倒休假半年内休完,过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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