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认租后的流程是什么?
深圳公租房认租后的流程是什么?
1、认租名单核查及公⽰:我中⼼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站向社会公⽰5个⼯作⽇。
2、选房和签约。
3、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通知。
⼀、认租后的流程是什么?
1、⽹上认租: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的在册轮候家庭,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站,点击“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专题”中的“轮候申请”,凭申请⼈号码、密码登录系统,⽹上确认家庭⼈⼝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如轮候信息发⽣变更(如家庭⼈⼝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育、户籍等),请务必于2017年8⽉16⽇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
2、认租名单核查及公⽰:中⼼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站向社会公⽰5个⼯作⽇。
选房和签约对公⽰⽆异议或异议不成⽴的认租家庭可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式确定先后顺序。看房、选房和签订的具体时间安排另⾏通知。
⼆、深圳公租房认租的重要提⽰
(⼀)进⼊选房范围的特殊认租家庭,可优先安排选房,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共同申请⼈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2、申请⼈、共同申请⼈属于经残疾⼈联合会认定的残疾⼈;
3、经计划⽣育部门认定的计划⽣育特殊困难家庭。
(⼆)本次配租项⽬从顶层下⾄12层配有太阳能供⽔系统,⽬前正在核定太阳能热⽔收费标准,具体以经核定的价格为准,⾃实际使⽤开始计费。
(三)本次配租对象具体名单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站查看。
(四)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可选的户型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办法》规定,放弃选房⾏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请申请⼈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续的,均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特殊家庭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后⾄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户籍等情况发⽣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申请⼈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论在公⽰期间还是公⽰之后,⼀经发现,我中⼼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处理。
读了⼩编的这篇⽂章就知道答案了。⼩编还为您整理了举报和投诉⽅式以及⼀些注意事项,认租成功的家庭如果与其没有选好房⼦,就视为放弃这次⼏乎了。就在此⼩编提醒⼤家,要申请家庭要保证信息正确,并且在最近⼀段时间要密切关注官⽹有关公租房的更新信息,避免错过通知⽽丧失⼤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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