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机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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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健康体检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体检机构是通过医学检查手段对受检者进行系统检查并对其健康状况做出综合评价的医学服务过程的专业医疗单位。其基本特征是有独立的体检场所,有专门用于健康体检的医疗设备,有专业的健康体检医师、护
士和与体检服务相关的技术人员,有体检方案与专门的健康评估体系。体检机构按场地、人员,设备,科室设置以及体检服务范围分为体检站和体
检中心。
为规范健康体检服务行为,对体检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健康体检站基本标准
一、场地
(一)具有独立的体检空间和受检者专用的通道,且通风采光良好;
(二)体检站建筑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检查区通道宽度不小于1.5—2米;
(三)至少设有候检区、体检区。
(四)污水、污物及医疗垃圾处理设施要符合有关规定;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二、人员
(一)体检医师要具备与所在体检科室专业相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二)体检站至少有1名主检医师,主检医师要由具备内、外科工作经
历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三)体检站每日工作量限定,临床科室单科体检医师与受检者之比应在1:80之内;
(四)体检站护理人员要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应具有一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
(五)体检站护理人员至少有5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并至少有1名主
管护师;
(六)医技类医师、技师应具有从事相关科室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七)按科室设置比例配备接待、导检、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人员,并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制度。
三、科室设置
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四、仪器设备
检查床
血压计(表)
听诊器
叩诊锤
身高计
体重计
测量尺
肛门镜
红外乳腺诊断仪
视力表灯
遮眼罩
觉图谱
眼底镜
手电筒
冷光灯(或蛇皮灯)
额镜
鼻镜
喉镜
压舌板
酒精灯
口腔器械盘
口镜
探针
镊子
牙科椅
妇科检查床
窥阴器
100毫安以上的X光机
B超显像仪
心电图机健康标准
显微镜
血球分析仪
尿分析仪
离心机
生化分析仪
洗板机
酶标分析仪
恒温箱
电冰箱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其他与开展的体检项目有关的设备及一次性用品
通风、降温、供暖设备与设施、计算机、服务器等内部网络设施交换机等通讯设备。
五、规章制度
(一)主检医师负责制;
(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健康体检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反馈体系;
(四)健康体检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五)健康体检机构抢救应急预案;
(六)健康体检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七)健康体检机构抢救器材和药品配备管理制度;
(八)健康体检机构有创检查(特殊检查)预先告知制度;
(九)健康体检机构对受检者隐私保护制度;
(十)健康体检机构体检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健康体检诊疗常规;
(十二)差错事故和投诉处理制度;
(十三)试剂与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十四)健康体检项目及收费公示制度。
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
一、场所
(一)具有独立的体检空间和受检者专用的通道,且通风采光良好;
(二)体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特殊科室要符合相关规定,检查区通道宽度不小于2—2.5米;
(三)至少设有候检区、体检区和就餐区;
(四)污水、污物及医疗垃圾处理设施要符合有关规定;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二、人员
(一)体检医师要具备与所在体检科室专业相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登记注册;并具有3—5年以上综合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二)体检中心至少有2名主检医师,主检医师要由具备内、外科工作经历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三)体检中心每日工作量限定,临床科室单科体检医师与受检者之比应在1:80之内。
(四)体检中心护理人员要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登记注册,应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
(五)体检中心护理人员至少有8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并至少有2名主管护师;
(六)医技类医师,技师应具有从事相关学科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从事大型医疗仪器操作者,应具有操作大型仪器上岗证);
(七)按科室设置比例配备接待、导检,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人员,并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制度。
三、科室设置
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四、设备
除体检站仪器设备外,需增加:
裂隙灯
非接触眼压计
鼻咽镜
间接喉镜
彩超
500毫安以上x光机
经颅彩多普勒检查仪
骨密度仪
体检车(外出体检专用)
通风、降温、供暖设备与设施、计算机、服务器等内部网络设施
交换机等通讯设备。
五、规章制度
(一)主检医师负责制;
(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健康体检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反馈体系;
(四)健康体检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五)健康体检机构抢救应急预案;
(六)健康体检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七)健康体检机构抢救器材和药品配备管理制度;
(八)健康体检机构有创检查(特殊检查)预先告知制度;
(九)健康体检机构对受检者隐私保护制度;
(十)健康体检机构体检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健康体检诊疗常规;
(十二)差错事故和投诉处理制度;
(十三)试剂与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十四)健康体检项目及收费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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