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
01 区位分析图
02 流域卫星影像图
03 岩溶地貌分析图
04 综合现状图
05 风景单元分布图
06 风景单元评价图
07 规划界线图
08 桂林总图
广西桂林旅游景点09 规划结构图
10 风景保护规划图
11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穿山至禄坊洲
12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马山至碧岩阁
13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碧岩阁至杨堤
14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杨堤至渔村
15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渔村至阳朔
16 漓江风景河段景观规划 - 阳朔至留公
17 植物景观规划图
18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
19 道路交通规划图
20 给水工程规划图
21 排水工程规划图
22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
23 环卫工程规划图
24 农村居民点调控规划图
25 城镇发展规划图
26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国务院审定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了加强对风景区的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特编制《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宗教事务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为依据。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在全面分析风景区的风景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基础上,以“保护中
理性发展和发展中有效保护”为指导,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以实现风景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根本目的。
第四条 规划原则
第一款 保护优先原则:保护是指桂林漓江风景名胜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受破坏;保护优先是指风景区内所有的开发建设行为都要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实行。
第二款 科学发展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风景资源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三款 系统协调原则:针对风景区流域性特点,立足区域,内外结合;分清主次,兼顾上下;尊重历史,崇尚自然;统一管理、标本兼治,确保风景区可持续发展。
第四款 重点有序原则:依据资源价值和市场需求,强调择优开发,突出重点,适度有序,讲究效益,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合理开发,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使桂林山水优势发挥到最佳点。
第五款 可操作性原则: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空间分区管制措施,控制和引导人类活动、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使管理者可以依据规划要求,实施有效管理。
第六款 前瞻性原则: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妥善处理近期实际与远景目标的矛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永续利用。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年,即2006年至2025年。
第六条 相关规定
第一款 本规划是指导风景区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如确因实际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局部调整时,应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批准,报建设部备案。如对本规划作重大变更修改时,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划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实施。
第二款 风景区规划范围涉及桂林市建成区,对于建成区内有关规划内容,本规划依据《桂
林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建成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应同时符合《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划。
第二章 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七条 风景名胜区范围
第一款 风景区范围划定依据下列四条原则:
1、以岩溶作为第一要素,保证岩溶景观(地貌)的相对独立和完整;
2、强调风景资源价值的国家代表性;
3、保持历史文脉与发展的延续性;
4、注重保护、利用、管理的可行性。
第二款风景区范围
风景区的主体部分位于桂林至阳朔地域,以漓江及其两岸峰丛洼地、遇龙河及其周边峰林平原为基础,具体界线是:
1、桂林城区部分:南起斗鸡山、北至虞山大桥的漓江沿岸(中心城区以两侧滨江道路为界);包括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虞山、老人山、宝积山、铁封山、穿山、南溪山、斗鸡山、芦笛岩、七星岩、靖江王府、靖江王陵、榕湖、杉湖、木龙湖、桂湖、甑皮岩等景点(以公园围墙和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为界),规划面积12.4平方公里。
2、漓江及遇龙河部分:北起斗鸡山,南至留公村,包括斗鸡山-瓦窑村-柘木圩-父子岩-东山村-牛鼻塘-御马岩-大桥-珠山-罗洪-上黄-坦克山-大埠茶场-马鞍山-老山底-汉山-横山堡-牛路-壶瓶山-利学-大朝寨-谢家榨-牛峰尖-花坳-桂花坳-碑头-高田李家-白虎山-古乐-椅子山-双水洞-大井-白山底-狮子山-朝天龙-牛角山-福金嵅-玉指山-大彪嵅-仕门岩-观音村-西塘-田村老村-岭头-大圩古镇-石家渡-马山-龙门-岳山-吴家里-穿山-斗鸡山之间围合的范围(漓江穿山至大圩段以两岸各300米为界,大圩镇区段以古镇范围为界),规划面积1141.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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