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 
【发文字号】闽政文[2006]201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13 
【实施日期】2006.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6]20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部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建城函〔200697号),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鸳鸯溪风景名胜区面积为福建省旅游景点66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62.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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