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买方: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
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代表人是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
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邮编: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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